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其中明确了以下6种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产生的废弃水基钻井泥浆及岩屑 2. 纸浆制造产生的脱墨渣 3. 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等七类树脂生产过程中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料 4.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产生的热浸镀锌浮渣和锌底渣 5. 铝电极箔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6. 风能原动设备制造产生的风电叶片切割边角料废物 详情如下: 1.废弃水基钻井泥浆及岩屑 行业来源:石油和天然气开采。 固体废物描述:以水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及岩屑(不包括废弃聚磺体系泥浆及岩屑)。 2.脱墨渣 行业来源:纸浆制造。 固体废物描述:废纸造浆工段的浮选脱墨工序产生的脱墨渣。 3.七类树脂生产过程中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料 行业来源:合成材料制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