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5月5日 出生于广州,原名司徒传,祖籍广东省开平县赤坎镇书楼村。 1920年 就读于广州市立初级小学。 1926年初 考取广东省无线电专门学校及广州育才英文学校。 1926年7月—1931年 参加国民革命军,当报务员。先投身北伐,到上海、宁波、徐州、济南、北平等地,后3年在梧州军用电台。 1932年—1936年8月 在汕头电台当特级报务员,月薪150大洋。 1933年3月30日 在汕头与电台同事王辉(原名王秀荔)登记结婚,互称“振华”、“慕秋”(取“钦慕秋瑾”之意)。 1933年12月 长子司徒飞(王达理)出生。 1935年3月 长女司徒鹰(王笑利)出生。 1935年6月 以别名司徒怀加入上海黑白影社。 1935年7月 作品《图案》、《渔光曲》参加黑白影社三届影展。 1936年7月 赴南澳岛拍摄。作品《绿波留恋浣纱人》、《码头工人》、《辛苦为谁忙》、《生命的叫喊》、《乌云遮不住太阳》参加黑白影社四届影展。 1936年9月 以别名司徒怀、学号振华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西画系。靠稿费维生。 1936年10月8日 在上海第二次全国木刻流动展览会拍摄《鲁迅与青年木刻家》、《鲁迅最后的留影》等照片。 1936年10月19日—22日 拍摄鲁迅遗容、葬礼及各界悼念活动。 1936年10月—11月 以笔名沙飞在上海《良友》、《时代》、《生活星期刊》、《中华图画》、《作家》、《中流》、《光明》、《文季月刊》、广州《民国日报》、香港《大众日报》、汕头《先声晚报》等报刊发表有关鲁迅的文章及照片。 1936年11月29日 《南澳岛——日人南进的一个目标》专题摄影作品7幅在邹韬奋主编的《生活星期刊》26期发表。 1936年11月 离开上海,回广东。 1936年12月1日 撰写文章《写在展出之前》,发表在广州、桂林《沙 飞摄影展览会专刊》。 1936年12月3日—5日 在广州举办个人影展。展出作品114幅,“纪念鲁迅先生”26幅,“国防前线南澳岛”20幅,社会生活作品52幅,风光静物作品16幅。《越华报》、广州《国日报》、《南国青年周刊》发表评论文章。 1937年1月6日—8月中旬 桂林。摄影作品《劳力零卖》(桂林头什景之一)、《投向那里去》(桂林街头什景之一)、《女佣生活》、《海员生活》、《生命线》等在街头漫画展览展出。 1936年冬 妻子王辉在汕头秘密加入华南抗日义勇军。她担心丈夫以摄影为职业名气大,影响组织安全,写信提出离婚,想让他回汕头。因误会,复信同意离婚。 1937年1月18日 《桂林日报》发表诗《我有二只拳头就要抵抗》。 1937年6月14日 广州《市民日报》发表诗《哭陈宏先生》。 1937年6月27日 《广西日报》发表诗《哭陈宏先生》。 1937年6月 文章《爆铜工人》在上海《国民周刊》一卷八期发表;《敌人垂涎下的南澳岛》摄影专题在上海《中华图画》55期两整版发表。 1937年6月25日—27日 在桂林举办个人影展。展出摄影作品100幅,“纪念鲁迅先生专题”19幅,“华南国防前线南澳岛专题”18幅,“儿童节献画专题”8幅及“大众生活”等作品55幅。影展专刊有千家驹、陈望道、马宗融、祝秀侠、廖苾光、李桦等评论文章;《广西日报》连续3天报道。 1937年7月3日 广西版画研究会召开首届会员大会。任干事。 1937年8月15日 《广西日报》刊登文章《摄影与救亡》。 1937年8月底 带着千家驹、尚仲衣、邓初民等赞助的摄影器材、路费和介绍信,到达太原。 1937年9月 经许群介绍,在太原参加牺牲救国同盟会;经温健公介绍,在河北(保定)民训处电台两天,经周巍峙介绍、社长李公朴同意,到全民通讯社任摄影记者。经八路军驻晋办事处主任彭雪枫介绍,赴山西五台采访刚取得平型关战斗胜利的八路军115师,两星期后回太原发稿。 1937年9月—1946年8月 拍摄了日寇暴行、中国军队抗击日军、国际反法西斯战士白求恩、战斗在古长城、聂荣臻与日本小姑娘、人民支援抗战、青年踊跃参军、在华日人反战同盟、国际友人到访、百姓生产生活、欢庆胜利……千余幅照片。在《晋察冀日报》、《抗敌三日刊》、《晋察冀画报》、《八路军军政杂志》、《第二次世界大战画史》、《中国抗战画史》等报刊,用沙飞、孔望、眼兵、王君、红叶、静子、秋子、丽陵、路涛、刘定、白桦、黄芬、浪花、白婴、莫燕等名或不署名发表摄影作品200余幅(次)。 1937年10月 再次到五台山,晋察冀军区司令员聂荣臻接见并介绍到杨成武支队、骑兵营采访。 1937年12月 在河北阜平参加八路军,正式改名为沙飞。在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宣传部工作。 1937年12月 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宣传部第一任编辑科科长兼《抗敌报》社副主任(副社长),主持工作。 1939年1月1日 在晋察冀军区驻地平山县蛟潭庄,举办《敌后抗日根据地——晋察冀摄影展览》,照片基本都是沙飞拍摄。聂荣臻将展览照片送往重庆和延安。 1939年2月 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宣传部新闻摄影科平山县蛟潭庄成立,沙飞任科长。 1939年9月18日 请从延安到晋察冀的吴印咸为摄影战士写《摄影常识》一书,并为该书作序。 1939年11月12日 白求恩逝世,其遗嘱交待:“照相机给沙飞。” 1940年9月14日 文章《老乡:把这两个日本女娃娃送到敌人那里去!》在《晋察冀日报》发表。 1940年10月 奉命筹备《晋察冀画报》。 1941年5月1日 配图文章《我最后见到鲁迅先生的一天》在《抗敌三日刊》刊登。 1941年5月 《晋察冀画报》筹备组在平山县陈家院成立,任筹备组组长,全面负责创刊筹备工作。 1941年7月 晋察冀军区第一期摄影训练班在平山县陈家院开办,任教员。 1942年3月 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写了自传《我的履历》。 1942年5月1日 晋察冀军区宣布晋察冀画报社在河北平山碾盘沟成立,任主任(社长)。 1942年6月3日 李荒、潘自力作介绍人,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候补党员。 1942年7月7日 《晋察冀画报》创刊号出版,照片150幅。沙飞发表作品80余幅。 1942年7月 晋察冀军区第一次摄影工作会议在碾盘沟召开。在会上作“新闻摄影采访规律”的专题讲话。 1942年11月20日 成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1943年1月 晋察冀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开幕。作为文艺界参议员代表出席大会。 1943年4月20日 晋察冀画报社在河北平山曹家庄遭日军袭击。带领职工紧急坚壁机器,来社编稿的冀东军区记者雷烨牺牲,写挽诗悼念,《晋察冀画报》第三期出雷烨作品专辑。 1943年7月 出席晋察冀边区青年记者代表会。 1943年9月25日 晋察冀北岳区反“扫荡”开始。画报社人员在花塔山与日寇打游击,为保护底片资料,专门成立护片队。提出“人在底片在,人与底片共存亡”。 1943年12月9日 在河北阜平柏崖村遭日军包围,突围中受重伤,画报社牺牲9位战友。 1943年12月12日—1944年春 住院治伤。战友罗光达、石少华常来探望。3人研究工作,并规划未来摄影与画报事业发展的蓝图。在病床上提出抗战胜利后创办全军或全国性摄影大画报的构想。 1944年 王辉由重庆八路军办事处到延安中央党校工作学习。 1944年11月15日 晋察冀军区第一期摄影训练队在洞子沟举行开学典礼。担任教员。 1944年12月 将广州和桂林摄影展览的20余幅作品,赠学生顾棣。 1945年2月初 与吕东阁、刘克己研制土造幻灯机成功,为群英会放映英模活动幻灯片,向美军观察组赠一小型幻灯机作纪念。 1945年6月 在河北阜平坊里村与已离婚8年的王辉破镜重圆。 1945年年底 张家口,和从延安来的子女王达理、王笑利团聚。 1945年11月 当选晋察冀边区文联委员。 1946年5月 二女儿王雁在河北张家口出生。 1946年2月 按照聂荣臻指示,向晋冀鲁豫支援技术力量,派裴植、袁克忠、曲治全等帮助筹办《人民画报》。 1946年3月20日 与石少华接待由北平抵张家口的吴印咸。3位摄影家首次相聚。 1946年4月 中华全国文艺协会张家口分会成立。沙飞、丁玲、萧三、萧军、艾青、成仿吾、沙可夫、周巍峙等是会员。 1946年6月 晋察冀画报社为联合国提供新闻照片。 1946年7月 在张家口元宝山主持召开晋察冀军区摄影工作会议。总结八年抗战摄影和画报工作经验,确定今后工作方针任务。 1946年12月9日 与章文龙、方弘代表画报社到阜平柏崖祭奠3年前牺牲的9位战友。 1947年1月3日 晋察冀画报社在阜平城南庄召开摄影经验交流会。主持会议并介绍经验。 1947年2月 带领画报社前方工作组到平汉前线工作。 1947年5月 小儿子王毅强在阜平出生。 1947年4月 致力革新研究的轻便印刷机、轻便制版机和轻便排字房获得成功。用一辆大车拉上全部设备,随野战军南征北战,在前线出版画刊。 1947年6月 重返前线工作。安排人力在前、后方用科学分类方法整理全部底版资料,为建立全军摄影底版档案打下良好基础。 1947年7月7日 《冀中画报》创刊出版。 1947年10月 在前方组织晋察冀野战军各纵队摄影记者投入清风店战役火线采访。10天后出版专辑画刊。 1947年11月 组织解放石家庄战役摄影报道。 1947年12月 在平汉前线主持召开晋察冀野战军摄影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制订今后报道计划。作了发言。 1948年1月 阜平梨花沟,晋察冀画报社开办第九期摄影训练班,从前线回来为学员讲课;带画报社前方工作组全体人员回后方参加军区政治部“三查三整”运动,历时3个多月。 1948年5月25日 《晋察冀画报》与《人民画报》平山县孟岭村(今鹿泉区)合并,成立华北画报社,任主任。 1948年5月 因患肺结核病到石家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疗养。再未出院工作。 1949年3月 小女儿王少军在石家庄出生。 1949年12月15日 在医院开枪打死为他治病的日籍医生津泽胜。被关押。 1950年1月10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政治部做出开除党籍的决定。 1950年2月24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决死刑。 1950年3月4日清晨 在石家庄被处决,未满38岁。保存14年的鲁迅底片随葬。 1986年5月19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经再审查明,沙飞是在患有精神病情况下作案,不应负刑事责任。撤销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决。恢复军籍。 1986年6月11日 中共北京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做出恢复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决定。 选自王雁著《我的父亲沙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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