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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客后主,为什么我说林黛玉不应该早拿宫花?

 栖鸿看红楼 2024-08-30 发布于山西

前面我已经反复分析,林黛玉在宫花这件事上发脾气,并不是因为送宫花的顺序,而是另有不满。但这么反复讨论,仍有人不同意——不同意我的观点,这也无所谓,“一百个观众心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嘛,文学本身就没有唯一固定的答案。不过非要说“先客后主,就应该先给林黛玉”,这我可就不困了。

周瑞家的送宫花,分别要给三春、黛玉、王熙凤。按照“先客后主”的顺序,粗粗看来,黛玉是客,应该先给她。可是别急,你再往细里想一想:林黛玉是谁的客人?

三春是贾家的姑娘,王熙凤是贾家的媳妇,她们都是“自己人”。黛玉在林如海死后,“你林妹妹可在咱们家住长了”,等于是被贾府收养的养女。而在送宫花时,林如海还没死,她只是寄居暂住的亲戚,所以她当然是客人。

可是,黛玉是客人,是贾府的客人。而送宫花的呢,是薛姨妈。薛姨妈是贾府的亲戚,而且比黛玉更疏远了一层。宝钗给黛玉送燕窝,宝玉就说:“我想着宝姐姐也是客中”。宝黛争吵,又说:“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在抄检大观园时,更是一边说着“岂有抄起亲戚家来的”,一边说走进了潇湘馆。

黛玉是贾府的客人,薛姨妈也是贾府的客人,而且是比黛玉更疏远的客人。站在薛姨妈的角度,凭什么特别尊重黛玉这“客人”,而先给她送东西?她又不是薛姨妈的客人!

又有人说,薛姨妈是薛姨妈,送宫花的可是周瑞家的,周瑞家的是贾府中人,她也不尊重黛玉这客人吗?

周瑞家的是奉薛姨妈之命、替薛姨妈跑腿,当然应该站在薛姨妈的立场。替薛家送东西,却站在贾府的立场、以贾府的亲疏,这不仅是“借花献佛”,恐怕要算“贪天之功”了吧?

还有人说,迎春探春是荣国府的小姐,惜春是宁国府的,黛玉却是荣国府的外甥女,她们亲疏也不同。这话倒是不错,如果不考虑惜春自幼被贾母养在身边。但是非要严格按亲疏,那是不是得先送给惜春,再远远地跑去送给黛玉,然后再回来给迎春探春呢?三春住在一起,却非要分两趟送,是周瑞家的有病,还是“有人说”的“有人”有病?

三春、黛玉、王熙凤,作为贾府孙辈的小姐与少奶奶,地位并没有明显的高下之别,送宫花的顺序也无所谓谁先谁后。三春住在王夫人这里,薛姨妈的梨香院紧挨着王夫人居所,所以先给三春;王熙凤的院子在王夫人和贾母住所之间,所以接着给王熙凤;黛玉是跟着贾母住的,距离最远,于是最后给黛玉。这是简单的逻辑。

至于“别人不挑剩下,也不给我”,是黛玉的借题发挥、指桑骂槐,而不是真的对送花顺序有意见,我已经说过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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