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思宇 一、不做伤天害理之事; 二、不做毁地缺德之事; 三、不做损人利己之事; 四、不做坑谋拐骗之事; 五、不做投机倒把之事; 六、不做谋财害命之事; 七、不做劳命伤财之事; 八、不做祸国殃民之事; 九、不做卖国求荣之事 十、不做假公济私之事; 十一、不做急功近利之事; 十二、不做唯利是图之事; 十三、不做弄虚作假之事; 十四、不做涂脂抹粉之事; 十五、不做离道叛经之事; 十六、不做忤圣排贤之事; 十七、不做有损福报之事; 十八、不做无宜人类之事; 十九、不做虚度年华之事; 二十、不做假大空谈之事; 廿一、不做形式浮夸之事; 廿二、不做口号空洞之事; 廿三、不做虚吹非行之事; 廿四、不做没有把握之事; 廿五、不做没有准备之事; 廿六、不做误人子弟之事; 廿七、不做闲物费材之事; 廿八、不做浪费人才之事; 廿九、不做好大喜功之事; 三十、不做毁教灭宗之事; 三十一、不做损毁文物之事; 三十二、不做拔苗助长之事; 三十三、不做改变因果之事; 三十四、不做辱神骂佛之事; 三十五、不做忘恩负心之事; 三十六、不做背信弃义之事; 三十七、不做趋炎附势之事; 三十八、不做无病呻吟之事; 三十九、不做装疯卖傻之事; 四十、不做附庸风雅之事; 四十一、不做故弄玄虚之事; 四十二、不做装模作样之事; 四十三、不做阿谀奉承之事; 四十四、不做阳奉阴违之事; 四十五、不做卑躬屈膝之事; 四十六、不做违背伦理道德之事; 四十七、不做危害公共利益之事; 四十八、不做破坏生态环境之事; 四十九、不做毫无价值意义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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