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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八分辅国公中的“不入八分”到底是什么意思?

 临烟阁 2024-09-06 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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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八分辅国公,是清朝所特有的一种宗室爵位,这个爵位和“不入八分镇国公”一样,是清朝皇帝为了更好的管理宗室、调动皇族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国效力,同时节省宗俸、开源节流而特别设置的一种中等宗爵,下面就其最初设置的缘由、所对应的宗人身份以及日后的封授制度、待遇演变等等细节为大家详加叙述分析,以便朋友们可以从中了解到清朝独特的宗室封爵制度。

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辽东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自立称汗,建立金国(后金),改元天命,和大明开始分庭抗礼、对峙作战局面,努尔哈赤就是后来被子孙追尊为皇帝的清太祖。同年,努尔哈赤把下辖的军事力量编为固山、甲喇、牛录三种等级,并加以调整组织,重新改造,设立了八个旗分作为日后军政管理的最高机构,分别以黄、红、白、蓝作为标识,称为:正黄、镶黄、正红、镶红、正白、镶白、正蓝、镶蓝八旗。这就是日后清朝八旗制度的起源。

后金建立后,太祖依仗着组织严密、令行禁止、战斗力极强的八旗兵丁,多次与大明开战,并攻击东蒙古诸部,屡战屡胜,获取了大量的粮秣金帛等财富。同时,太祖还创立了“八和硕贝勒议政”制度(也即后世所称的“八王议政”),后金政权的一切军政要务和财富分配、民众管理,都必须由自己做出诏令后,再由这八贝勒一起商议、讨论后加以执行,这是天命七年(1622年)的事。

而被授予议政权力的八人:太祖次子代善、五子莽古尔泰、八子皇太极、十四子多尔衮、十五子多铎、太祖之孙(代善长子)岳托,太祖之侄阿敏、济尔哈朗,由此获得了后金政权共治国政的权力,以及对土地、财产、民众等等财富的处置分配权,号称“有人必八家分养之,土地必八家分据之”。这也是日后清朝“八分”制度的雏形,这八个人就是最初的“入八分”宗室(当然这个时候还没有入八分这个称呼)。

天命十一年(162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病逝,其第八子、八分贝勒之一的皇太极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继承后金汗位,即清太宗,“八王议政制度”在他手中又发生了变化。

天聪三年(1629年),为了打击共治国政的阿敏和莽古尔泰(皇太极登基时的同党和助力者),太宗下诏没有资格参与“议政会议”的其他普通贝勒也可以加入到讨论国事、分配财富的朝议中,来用以分散诸贝勒之权。这个时候,“入八分”者一共有十二人,分别是:后金汗、正黄旗旗主太宗皇太极本人、正红旗旗主大贝勒代善、镶蓝旗旗主二贝勒阿敏、正蓝旗旗主三贝勒莽古尔泰、正白旗旗主阿济格、镶黄旗旗主豪格、镶红旗旗主岳托、镶白旗旗主多铎、镶黄旗小旗主杜度、镶红旗小旗主硕托、正白旗小旗主多尔衮、正蓝旗小旗主德格类。这就是改良和加强版的“入八分”王公。这十一人(太宗除外)可以入朝共事议政,各置官属,在大朝会、大庆典班次中礼遇高于其他普通宗室,征战所获分配中也赉必均及,按旗份均分八分,各自收取。“八分制度”至此正式成型。

皇太极在稀释了诸议政贝勒的权力后,利用自己大汗的身份,培植亲信势力,加强后金汗权,并通过政治打压手段,先后废黜了二贝勒阿敏、削弱了三贝勒莽古尔泰(后病逝),迫使大贝勒代善交权隐退,后金军政大权最终完全集中到皇太极一人手中。

掌握了大权后,太宗再次下诏,规定了宗室内如果有人被特恩封公者、或者其余贝勒余子被授封公者(这时候还没有辅国公的称呼,直接称公),皆不得参与治理本旗事务、不得擅自分配土地百姓,必须由旗主本人报皇帝同意后予以分配,这就是“不入八分”的由来。但是宗室中如果有人立大功,被加爵至贝子者,则准许其参与财富分配,即入八分。入八分宗室如有犯法过,被降至公以下者,则退出“入八分”资格,不再享受“入八分”待遇。(此时后金还没有正式厘定宗室爵位,宗室中最高爵位就是贝勒、次一等是贝子,相当于后世的亲王、郡王。)

崇德元年(1636年),太宗改国号为“大清”,改元崇德,正式称帝。此后,太宗更定朝廷官制礼仪及宗室外臣爵位,其中宗室厘定十二等爵位,分被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并明确规定自奉恩辅国公以上皆入八分,以下则不入八分。这是“不入八分辅国公”的设立源头。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清朝开始了全国统治。这时候,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和成长,清朝宗室王公的数量大大增加,其中获得奉恩辅国公以上爵位的宗室人数愈来愈多,参与旗份分配、议政国事的王公也一再增加。而因为皇权的越来越集中,之前在关外时期所施行的“八王议政”、“王公共治”、“八分共取”制度也越来越不合时宜。所以,顺治六年(1649年),顺治帝(其实是摄政的多尔衮)更定宗室授爵制度,不再不加区别考核就随意封授宗室爵位,而是改为“功封”、“恩封”、“考封”,只有立功、或者考核合格的宗室子弟,才能被授予高低不等的爵位,要么就是皇帝开恩,授予看上眼的宗室爵位。

并且,除了“礼、郑、睿、豫、庄、克勤、顺承”七家世袭亲郡王之外,其余恩封爵位都要降等承袭(太宗长子豪格在和多尔衮的政争中落败、下狱瘐死,他的肃亲王爵位暂时没有被列入世袭行列,不过等多尔衮死后就恢复了)。这样,清中枢朝廷开始有意识限制和减少入八分王公的数量,以便于集中皇权,激励皇族子弟建功,并开源节流,避免宗禄过多而削弱统治权。

顺治帝的诏命规定:凡恩封亲王,后裔降等承袭至奉恩镇国公,恩封郡王,后裔降等承袭至奉恩辅国公,皆可以入八分。而自多罗贝勒以下,凡恩封者(其实都是恩封),后裔皆降等承袭至不入八分镇国公,恩封贝子后裔降等承袭至不入八分辅国公。这样,清朝宗室中,就正式形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层次:入八分和不入八分宗室,并因此有着不同的待遇。

顺治帝亲政后,大力加强皇权,打击之前专权的摄政王多尔衮及其党羽亲信,再一次对“宗室议政”、“八分旗份”等王公特权加以分化和限制,以前在太祖和太宗时期入八分王公的土地、财富、人口分配权逐渐被削弱和剥夺,失去了对清朝中枢权力的影响力。同时,顺治帝加强了对入八分王公的礼遇仪制,使他们不至于感到被边缘化和利益被过多的损害。

在顺治朝,各入八分公(包括镇国公、辅国公)除了继续享有参与“议政王大臣会议”的资格外(其实就是个荣誉性质,和当年后金时期的“八贝勒议政”有天壤之别,大致上属于人肉布景,给皇帝当好背景就行了),还能够获取:马车轮子用红色轮子(朱轮)、马缰绳用紫色(紫缰)、侍从护卫背特制的保暖水壶(背壶)、马车坐垫用紫色(紫垫)、朝冠顶戴用红宝石(宝石)、可以佩戴双眼孔雀翎(花翎)、马车上可以备用特制皮鞭(皮条)、府中可以使用太监(太监)等八种额外待遇。因为恰好是八种礼遇,所以朝野也称有这样待遇的宗室公爵为“入八分公”,其实这种“入八分”,和开国时的入八分,简直是天差地别。

另外,自顺治帝开始,入八分王公可以从分府时开始获取上三旗之外的其余诸旗人丁户口,作为自己的直属领民,入了八分的奉恩镇国公、辅国公一样可以享受这种待遇,从皇帝授予的旗份中获取自己那一份领民和户口,这也是入八分公的特权之一。

而没有入八分的宗室镇国公、辅国公们,除了不能参与“议政王大臣会议”之外,也享受不到以上的八种额外优待,更加没有旗下领民户口,除了一点俸禄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优厚待遇,如果没有担任差事,其实就是一个高等闲散宗室而已,毫无政治地位可言。

还有,在朝廷大典和大朝会上,入八分王公都是单独排班,按照宗室班次制度和爵位高低,由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等组成朝班,参与陛见皇帝、大典行礼或者燕飨就座(隆重大宴),皇帝在诸项典仪中赏赐群臣财物,入八分公“赉必均及”,可以凭资格和其他入八分王公们一起平分赐物,算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而不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则不能参与御前班次,只能按照“在旗班次”(即所属旗份)参与大典和朝会,和本旗普通宗室一起列班陛见、朝拜、参与皇帝赐宴。皇帝的赏赐则与本旗其他低级宗室一起分享(数量质量都不能和入八分王公相比)。

在俸禄待遇上,入八分辅国公和不入八分辅国公倒是一样的,年俸都是银500两,禄米500斛(约三十吨带壳稻谷),换算到今天价值大约为二十七八万元,这个待遇其实不算太高。而且不入八分辅国公不必在京当差,也不一定要居住在京师,如果在外地居住,则没有了禄米收入这一项,算起来只有二十万左右一年的收入,和如今一个普通企业白领也差不多了。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乾隆帝正式废除议政王大臣会议这一鸡肋制度,此后,无论入八分还是不入八分辅国公,都没有了名义上参与国政的权力,唯有“八种特权”才能区别他们之间的等级层次。清代宗室“入八分”制度发展到这个地步,也仅仅剩下挂名作用,只用来区分宗室地位高低而已,和它建立之时的原本初衷相去万里,再也不复当年的意义了。此后,若干位宗室“不入八分辅国公”们领着朝廷价值二十多万的年俸,悠闲而无聊地过着相对舒适的人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代代沿袭,直到清朝消亡后,才随着历史车轮的转动,褪去了贵族身份,走入了喧嚣变幻的尘世百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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