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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那些事之九:预防汽车吊/轮胎吊/履带吊吊装事故,建立“互检互查互签证”机制,使一般(轻型)起重吊装作业处于“在控”状态!

 21楼楼主 2024-09-09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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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亲历、亲见、亲闻、亲悟”的文字,最大限度地接近于真实和传播分享有意义的技法,有图有法有故事,听我“安全易一道来”——

近一段时间,起重吊装事故频发,主要是使用汽车吊、轮胎吊、履带吊进行一般装卸车作业造成的事故。

因未按照标准做好吊车支腿垫板导致的吊车倾覆事故。

因错误挂钩且未使用溜绳或推拉杆导致的作业人员被坠落的吊物砸伤的事故。

这是手扶吊物的后果,看着照片都感觉到腿痛!

因未按照起重吊装作业规程建立作业区域隔离警戒措施,导致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到伤害的事故。

因未按照起重机支车要求,未将支腿全部伸出导致的吊车倾覆事故。

因未按照挂钩捆绑操作规范导致的吊索断裂或脱绳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这是虽然吊装方式错误,但是,左边这位作业人员的行为还是需要表扬的——他使用了“推拉钩”并且站在了管道的纵向端部,而不像右边那位站在了管道的横向面,亏得它跑得快,而且管道是在车盘边缘坠落,而不是在他的上空坠落,很幸运的一次事件,但,会一直这样幸运吗?

为什么这类一般起重吊装作业容易发生事故呢?这是因为,中重型起重吊装作业,大家都非常重视,而且,中重型起重吊装作业都是专项起重吊装方案,而一些装卸车和部分轻型设备、管道、电缆、钢结构的吊装就没有专门的技术方案,大部分由起重工自行根据经验来决定吊装方式,又由于施工现场吊装作业项目多,流动式起重机作业点多,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难以实时覆盖监督,就造成一些一般(轻型)起重吊装作业缺少指导、监督,特别是一些处于现场偏远区域的吊装更是如此,这就造成因为吊车支车、区域警戒、挂钩、捆绑、栓溜绳等一些基本的操作标准及要求得不到执行。

在与同行交流的时候,有同行问我怎么来解决对一般(轻型)起重吊装作业的有效管控?这让我想起我在2012年编制执行的《一般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单》的做法,这个利用起重机械操作工与起重指挥“互检互查”的监督方式在我所在公司执行的还是很有效的,随即向同行推荐。但我看了这张控制单,感觉一些挂钩的方式与今天起重吊装作业标准有多处不符,就进行了一些修改。今天向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起重机械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推荐使用。

下图是原版的控制单。原版控制单中有几个挂钩是不安全的,并缺少对支腿垫板的标准要求,需要改进升版。

请阅读原版《“互检互查”相互制约的自管控机制——《一般起重吊装作业控制单》

修改升版控制单,首先要梳理分析近几年一般(轻型)起重吊装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也就是起重吊装事故是怎么发生的?

梳理近几年通报的一些一般(轻型)起重吊装事故案例,通过事故案例及现场常见起重吊装作业问题或隐患,我们从“人、物、管、环”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将这些问题或隐患归类,列出清单,并将这些问题归纳成必须做和检验的清单,以便于现场作业的操作及管控和监控。

我们从“人、物、管、环”四个因素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归纳如下需要管理监控的事项:

人的不行为因素:

物的不安全状态因素:

管理缺失的因素:

环境不良的因素:

根据这些问题或隐患归类列出清单,以便于起重作业人员依规操作,也便于管理人员实施检验监督。同时,列出的清单,同时是起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必须做到的“必答题”即:基本的操作要求。做到这些基本的要求,就会对现场作业起到规范并降低风险的作用。

这是我梳理的一般起重吊装作业需要做和监督的事项。

下面这张控制图是我这两天根据所列出的《起重吊装作业十项必做/必检的项目清单》琢磨着修改的。如果你要采用,可以根据这个设计根据你工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关键点是——吊车操作工与起重指挥“互检互查互签证”。吊车操作工是此事的主责,发生不符合还进行吊装的,就要根据管理制度对吊车操作工和起重指挥进行处罚,吊车操作工责任要高于起重指挥,因为,吊车操作工不操作,违规作业就不会继续发生。当然,如果此项控制单执行得好,也是吊车操作工主要成绩,应当对吊车操作工及他所在的班组进行奖励。

这是升版的《一般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单

无论是本单位的起重机械还是外租起重机,均需执行此控制单。租赁的起重机械,需要负责租赁的部门在与出租起重机单位签订合同时,将《一般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控制单》的条文及要求及考核制度在合同中注明。

起重吊装组长或起重指挥与起重机械操作工职责:

起重组长/起重指挥负责:

1)负责向司索工、操作工告知吊装方案和注意事项;

2)负责指挥或安排人员并指挥吊车到位、支车、挂钩、捆绑等工作;

3)或指挥安排人员对起重吊装作业区域进行设置隔离警戒区及监护人到位;

5)负责指挥实施检查设置警戒区、支腿、挂钩、捆绑等工作并在签证单上签证。

起重机操作工负责:

1)负责准备《一般起重作业专项控制单》及发放和回收,每周一将施工完的控制单交机械公司安监员保存备查;

2)负责准备警戒绳及拉设固定警戒绳的标示桩;

3)负荷接近90%时,无安全施工作业票及无专项措施时,拒绝操作;

4)两车抬吊,无安全施工作业票时,拒绝操作;

5)依据《一般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控制单》签证进行复核,与签证不符拒绝操作。

《一般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控制单》执行要点

本控制单能够在作业活动中严格的执行,关键在于起重机操作工,操作工作为起重机安全使用的主责,可以拒绝起重工的违章指挥和不正确的吊装方式,使起重工的违章行为不能实施,从而减少此类事故发生,直至杜绝。

在执行过程发现未执行或执行不严肃的,应对起重机操作工问责,对操作工的问责就是责任授权,使其有充分的理由,拒绝违章指挥和错误的吊装方式,即:不能因为你(起重指挥)的违章行为,连责我(起重机操作工)受罚。

组织工地所有起重机操作工和起重指挥进行“互检互查”实操演练或桌演,使大家知会流程。

开始执行阶段,负责起重机械管理单位的经理、班长应当亲自跟踪执行情况,进行工作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兑现奖惩,以便推动顺利。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有计划地抽查验证,并进行奖惩。

开展经常性的,不定期地随机检查,并进行奖惩,是推动该机制成为吊装作业小组日常工作检查内容的关键点。

通过上述管控监控措施,使得一般(轻型)起重吊装能够做到规范作业,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这样就做到了“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验、凡事有据可查”的管理原则。

为什么我会想到这样的“互检互查互签证”这样的监督办法呢?

因为我干过近20年的起重吊装工作,对于起重机械操作工规范作业对事故的预防作用是深有体会的。我就有多次被吊车操作工拒绝操作的经历。有几次因为准备工作不充分,临到起吊了,缺少卡环或因计算错误,导致吊装半径超距,无论怎么跟操作工说,操作工就是不答应作业,一定要换车,或拿来缺少的卡环,不能用其它材料替代。当时也是很生气,但是,想一想,正是因为起重机械操作工严格地执行操作规程,避免了多少起重吊装事故啊!

我作为从事过起重吊装的人知道,起重工和起重机操作工本就是共生、共存、共荣的工作关系。通过起重指挥和起重机操作工在《一般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控制单上签字确认后开始作业。这样可以有效解决小型吊装作业缺乏监督的问题。通过两工种之间的互相检查、互相确认,可以起到互相提醒,及时纠正错误的效果,这样的互检互查的机制,可以使得两个工种更加成为安全作业的共同体。

怎么才能使《一般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控制单》得到有效的执行呢?

有了程序和流程,下一步就是如何执行到位了。

现场随时随地抽查《一般起重吊装作业控制单》执行情况,这是该机制是否能够执行到位的关键!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才能真正使措施落地。

根据各单位每天报送的《班组施工小组每日清单》,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分工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关于施工小组清单管理,请阅读《图话安全(057):清单管理:对施工小组(点)作业过程安全管控监控机制,试试看?!

查验一下,现场作业方式与填报图表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认真执行该程序。

施工负责人、班长和安全管理人员监管的次数多,吊车操作工和起重指挥知道会有人来检查,就会自觉执行该控制单。小型起重吊装随意性就会减少,而随意性是大多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经常对控制单执行情况进行查验,对执行的应当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执行或执行错误的,应及时纠偏,并对第二次仍不做或做不对的,应当根据考核制度进行问责考核。这样慢慢地就会把互检互查互签证机制执行到位了。这样一来,出错的机会就少,出错少了,自然就能确保起重吊装安全和起重机安全。

怎样鼓励起重机械班组和操作工以及起重吊装班组认真主动自觉地执行《一般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控制单》呢?

我看到一个项目部设立的风险抵押金的制度,可以学习借鉴一下,改变为:执行新规定月度目标奖。

给负责起重机械的班组设立一个月度目标,比如只要严格执行《一般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控制单》,未被发现未执行的情况,以及未发生其主责的安全事件,奖励3000元,或更多,月底即兑现。

给负责起重吊装的班组设立一个月度目标,比如只要严格执行《一般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控制单》,未被发现未执行的情况,以及未发生其主责的安全事件,奖励1000元,或更多,月底即兑现。

建立《一般起重吊装安全作业控制单》执行的制度机制

而要真正地将安全管控监控措施落实到位,还需要制度建设,要从制度、程序及流程上建立起运行的有效机制,也就是将管控监控措施与结算签证单联系在一起。

在每月到安监部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流程时,将《一般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单》及涉及到的工作许可证或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为审核签证的附件(学习借鉴安全林老师的控制方法),不见附件不予签署安全部分的结算。通过制度和流程,实现控制单得到真正的落实,也就是通过工程结算审核签证机制的建立促使各单位主动去执行。

《一般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单》作为每月或每次安全结算的必须条件,是制度推动落实的必须措施——作为安全结算审核签证的必须附带文件。

每月到安监部办理工程安全部分结算,就像是根据你的劳动(安全投入和控制单/许可证执行)分配肉,而不是在他身上割肉(罚款)这样就会避免因为利益的得失方式,造成不必要的矛盾或纠纷,更有利于制度的落实。

2003年,我在广东大亚湾南海石化壳牌项目工作时,对于项目管理公司提出的管理理念:“安全为先,质量为本本,保证质量,一切归于经营”还不理解,后来慢慢理解了,无论是安全,还是质量,还是进度,说到底都是经营管理问题,也就是利益分配的问题,理解这个逻辑,将控制单及工作许可证列入安全结算的条目之中,就是实现工作制度和程序最好的办法。

了解是“分肉”还是“割肉”的管理区别,请阅读《安监人员行使监督职责最有效的管控考核抓手——安全结算签证

做任何事,先迈出第一步,试试看,走对了就继续走,走错了,纠正就是了,这样的行动,就是真正践行了“知行合一”的理念,知道就去做!

曲阜的汤部长说:“行动大于一切!”!我也认为想与说,都不如先干起来再说!

唯有按照程序和规则做事,并养成这样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才能“安安全全的工作,平平安安的生活”!

安全——是知行的结果!

平安——是行为的回报!

我是安全人,相信只要好好做安全,努力来分享,持续做传播,一定有人会因我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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