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今日头条》改版,您在阅读时,可能会出现“免费解锁”广告。但广告也只是5秒钟,如果您不愿看广告,就点击右上角“×”消除,就可继续阅读了) “十年过渡期”里的早退休中人,是指2014年10月至2019年这5年多时间退休的人员。 退休中人的早退与晚退,人为地形成养老金差距大的问题,引起许多早退人员的不满,大家都在议论。 确实,这段时间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太低,与2020年至2024年退休人员相比较,养老金确实相差太大,相同的条件,有的相差4000元左右。无论怎么解释,都极为不合理,不公平。 那么,怎么办呢? 针对这个问题,我询问了社保局同志。他耐心地说了以下两种解决办法: 解决办法有两种,两种办法同时进行。 第一种是补发。把这段时间所欠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补发,即: ①2015年欠发90%。 ②2016年欠发80%。 ③2017年欠发70%。 ④2018年欠发60%。 ⑤2019年欠发50%。 因为这5年计算养老金时,全国职工平均工资较低,即计算基数低,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也就低,既然养老金本来就低,又要扣除新老办法差额数即超出部分的50%至90%,那就更低了,所以就应该补发,才能弥补、解决问题。 第二种是加大养老金倾斜上调力度,而且把倾斜上调年龄提前到65岁。这一段时间退休的人员,基本上都是65岁到69岁的人,但又享受不到养老金上调中的“倾斜上调”。因此,“倾斜上调”年龄提前到65岁,适当加大倾斜数额。其实北京、山西等省份的倾斜上调年龄,已经提前到65岁了。这样,就能弥补、解决这些早退休人员养老金低的问题了。 社保局同志强调说,全国养老金改革,因为是改革,难免会有一些失误和不足,国家会研究逐步完善,把不足之处又改过来的。 我听了社保局同志温和的解释,心里很舒服。 您觉得呢?也说说您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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