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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着头疼和恶心继续工作,高强度工作下中国朝鲜族“护工”在韩身亡

 韩国华人社区 2024-09-10 发布于韩国

年8月31日,在韩国晋州A疗养医院担任“护工”的王善英(62岁,中国朝鲜族)被救护车紧急送到B医院急诊室。

据悉,从两天前开始她就饱受剧烈头痛和呕吐的折磨,因为工作量大一直无法离开工作岗位。她每天的工作要同时照顾疗养院给她分配的6名患者。此前,她因忍受不了疼痛拜托一起工作的护士帮她输液,但并不顺利。

护士认为"不管怎么说,应该去大行医院看病",于是帮助王某拨打119报警。

疑似脑溢血的王某在进行护工工作一段时间后,才找到接收自己的医院,在送入急诊室之前医护人员一边查看她的情况,一边联系她的在韩监护人( 王某唯一的监护人只有从中国一起入境从事看护工作的姐姐,但王某的姐姐韩语不太熟练,除了基本的沟通外,听不懂韩语。)

其所属“护工”协会会长听到王某的消息后,便让韩国“护工”作为监护人陪伴去了医院,就这样好不容易才办理了相关手续。

到达医院后,王某的意识更加模糊,主治医生怀疑是脑溢血,要求先拍摄头部的CT。此时王某的脑部已经有大量积血,进行手术的危险性很大。主治医生建议用"药物治疗"作为最后手段。

就这样,王某从在重症监护室开始治疗,于第二天下午3点左右在医院死亡。

目前王某被安置在B医院太平间,等待家人从中国入境后,将遗体火化后带回本国。韩国护工协会会长朴美子:"无论是韩国人还是外国人,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受伤或死亡也不能作为工伤处理。作为护工这样死的太凄凉了"。

据悉,王某是中国朝鲜族人,与亲姐姐一起在2年前获得了F4签证,进入了韩国。与疗养院不同,韩国的疗养医院的护工即使没有"疗养保护师"资格证也可以上岗就业,而且还能在韩国和自己的姐姐一起工作。最重要的是,60多岁的她每天工资是15万韩元。

同事劝王某说:"这样不休息地工作会生病的,一个月至少休息一次吧,有时间去医院看看",但考虑到留在故乡的家人,王某连一天的日薪都没能放弃。

有疗养保护师资格证的韩国人可以在四大保险中得到保障、在工作条件稳定的疗养院工作或转到白班。

相反,疗养医院的护工没有相关保障措施,以不稳定雇佣形态工作,需要在病房24小时工作, 因为"24小时看护"工作是有家人的韩国人很难满足的,所以进行工作的都是在韩务工的“外国人”(朝鲜族、高丽人出身的护工占比约80%以上) 。

心疼和惋惜的同时,在此也要向在韩务工的各位强调一下四大保险的重要性:

韩国有五大社会类保险:四大保险(国民年金:老龄,残疾,死亡;国民健康保险:疾病,受伤;就业保险:失业;产业灾害补偿保险:业务上的灾害),老年人长期疗养保险。

如果用F4签证从事护理工作需要了解以下事项:

1,F4签证不能在劳务领域就业,护工不属于单纯劳务领域职业,所以是可以就业的领域。

2,F4签证需要两年续签一次,要进行就业申报(申请延期应申报收入)

3,应加入4大社会保险,领取最低工资以上工资(根据《关于改善家务劳动者的雇佣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4,F4签证进行护工工作时不能得到教育税减免,教育费稅减免只有拥有韩国国籍的居民才能获得。

撰稿|小野

编辑|小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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