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小律说: 2024年8月27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沪国资委金融〔2024〕167号),预计将对上海市国资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构成直接切深远的影响. 2024年8月27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资委”)出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沪国资委金融〔2024〕167号)。该文件适用于所有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并替代了《市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的意见》(沪国企改革办〔2020〕2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沪国企改革办〔2020〕3号)两个原有的重要监管文件,预计将对上海市国资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构成直接切深远的影响。 基于此,我们特通过表格形式,将167号文的核心条款列示如下并做简要评析,以供各界参考讨论。 基小律法律服务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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