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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詠傳》鈔記

 企愚書櫥 2024-09-11 发布于湖南

       張詠(946年~1015年),字復之,自號乖崖,世本鄴人,徙濮州鄄城(今屬山東菏澤),為中國北宋政治家、文學家。然對於這樣一代偉人,宋代當朝的史官對他的評價並不甚高,以至引發史官洪邁極端不滿。為此,洪邁在《容齋三筆》卷五中譔《張詠傳》一篇,援引韓琦、王安石、文彦博與黃誥等人對張詠的評價,以糾正前朝史官筆下之誤。惜乎諸多文獻而今不存,洪邁所引《實錄》與《國史》諸書,今已不傳,因而我們只能單憑洪邁所引爲據了。

       洪公開篇就明言:“張忠定公詠爲一代偉人,而治蜀之績尤爲超卓。”洪公這裏所說的《實錄》,蓋即北宋錢若水監修的《宋太宗實錄》,而今但存殘卷。而在洪邁當年,此書應該是完整無缺的,因而洪邁所引文字應當無誤。《實錄》中寫張詠再任益州刺史時,只是説“朝廷以詠前在蜀,宼攘之後,安集有勞,爲政明肅,逺民便之,故特命再任”而已,對於張詠治理益州的政績,竟然隻字不提。而宋人編譔的《國史》中張詠的本傳所載,與《實錄》文字大略相同,僅增寫他促使招安使上官正出兵一事。而在其本傳中,多詆毀張詠在陳州任上經營產業等負面事跡,並將他與周渭、梁鼎等五人合傳,真是失誤良多呀!

       為了駁斥官編《國史》之誤,洪邁援引了韓琦等四人的評價,加以駁正。在宋人杜大珪所編《名臣碑傳琬琰之集》,收有韓琦《張忠定公詠神道碑》一篇,開篇則云:“故樞密直學士禮部尚書贈左僕射張公,以魁竒豪傑之才,逢時自奮,智略神出,勳業赫赫,震暴當世,誠一世偉人也。”像這樣的評價,自然就要高出《實錄》與《國史》許多,且韓琦作為一代名臣,其出言自當有所據。另於道州所刻字帖中,收有張詠寫給潭州牧的一封信的原件,王安石在此信後面作跋文説:張忠定公亡故已久,但天下士大夫至今仍稱頌他,難道不是因為像張詠這樣剛毅正直勤於政事的大臣太少嗎?文彦博也這樣說過:我曾出任過益州刺史,看到忠定公的遺像,感覺他將愛心灑在民間,對此我很是欽佩。宦者太府卿黃誥也認為:張忠定公功烈如此之卓,可官位不到宰相,可他具有忠定之才華,沒有宰相之位,這對於忠定公又有何減損?相反,有的人有宰相之位,卻無忠定之才,那麽作為宰相有何益處呢?忠定公張詠而今已經故去,現在哪怕有人拿出無益的宰相之位來與他作交換,恐怕張詠也絕不會同意。透過以上四人的評價,我們足以發現《實錄》與《國史》對於張詠的評價之不妥,對於張詠的功德真有所負呀!

                        附原文

                     張詠傳

       張忠定公詠爲一代偉人,而治蜀之績尤爲超卓,然《實録》所載,了不及之。但云:“出知益州,就加兵部郎中,入爲户部,後馬知節自益徙延、難其代。朝廷以詠前在蜀,宼攘之後,安集有勞,爲政明肅,逺民便之,故特命再任”而已。《國史》本傳略同,而增書促招安使上官正出兵一事。皆詆其知陳州營產業,且與周渭、梁鼎輩五人同傳,殊失之也。韓魏公作公《神道碑》云:“公以魁奇豪傑之才,逢時自奮,智略神出,勲業赫赫,震暴當世,誠一世偉人。”道州所刻帖,有公與潭牧書一紙,王荆公䟦其後云:“忠定公殁久矣,而士大夫至今稱之,豈不以剛毅正直有勞于世若公者少歟?”文潞公云:“予嘗守蜀,覩忠定之像,遺愛在民,欽服已甚。”黃誥云:“公風烈如此,而不至於宰相,然有忠定之才,而無宰相之位,於公何損?有宰相之位,而無忠定之才,於宰相何益?公雖老死,安肯以此易彼哉?”觀四人之言,史氏發潛徳之幽光,爲有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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