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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药典增补版相关问题
来信人:
刘****
来信时间:2023-11-28 10:31
一、药典增补版执行后,相关品种的执行标准怎么定?比如某品种原标准为《中国药典》,药典增补版中修订的也有该品种。那么该品种质量标准在修订后的执行标准应该是:1、《中国药典》;2、《中国药典增补版》;3、《中国药典》、《中国药典增补版》? 二、净包类品种如枸杞子等,能否经过一次检验合格后销售?即将原药材进厂检验和成品出厂检验合并为一次检验。
回复
回复部门:安徽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
回复时间:2023-11-28 16:03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已电话回复您的咨询,增补版标准和原标准同步执行,具有相同法律效用;净制后的产品成品可引用原药材检验数据,但要经相应的验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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