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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精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攻略就在这里

 零点有数 2024-09-13 发布于广东


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现状

自202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建立和实行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多次作出重要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也指导福建、云南、宁夏、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安徽、广东、重庆两批10个省份开展效能评估试点,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例如,云南省全面评估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准入效能,形成全省效能指数画像,积极推动“以评促优”,参评对象得分稳步提升,经营主体反映良好,评估成果直接推动了当地旅游业相关政策的调整完善,破除了一批市场准入壁垒;安徽省探索兼顾行政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双主体”评估模式,构建具有长三角地区特色的指标体系,以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无感化”评估,提高了准入效率,保证了评估结果公平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2024年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范围,选择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省份,逐步开展试评估工作,验证评估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025年起逐步实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效能评估工作。

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模式

从目前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试点城市来看,经过三年的探索,逐步形成“以平台为依托,实现市场准入效能无感监测”的模式。各地在设计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时,以指标数据能够自动获取为重要标准,尽可能减少基层手工填报数据,避免产生体外循环,保障数据采集的“全面、全程、全量”,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效率。基于以上考虑,各地纷纷探索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一方面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情况、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情况、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情况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对市场准入相关制度、典型案例开展宣传。
从平台建设来看,各地采取的方式有所不同。一是部分地区单独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如福建省建设完成“2个门户”(即对内办公门户与对外服务门户)+“3类应用”(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系统、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系统以及破除隐性壁垒工作系统);河北省建设完成2个服务门户(市场准入效能服务信息门户、市场主体移动端)和4类业务系统(负面清单管理子系统、违规情况督查督办子系统、市场准入“好差评”子系统、统一评估分析子系统)。二是依托已有平台,搭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模块,如重庆市在“信用重庆”网站首页开设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效能评估”专栏,定期发布市场准入相关文件制度、解读文章和违规案例,并开设负面清单查询、效能评估指标、部分评估数据采集、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征集、市场主体调查问卷等功能板块;广东省在“数字发改”框架下建设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实现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政务服务数据对接共享、典型案例归集上报、准入效能无感测评、分析报告智能输出等功能。

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基本逻辑

01
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流程

为更好地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应形成“建立工作组-制定评估方案-构建指标体系-实施效能评估-形成问题清单-整改落实”的工作闭环:
  • 成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组,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联系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和要求;

  • 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实施方案,为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意见;

  • 构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

  • 采购第三方机构,客观、公正、有效地实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 在评估后形成市场准入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改部门;

  • 结合问题清单,督促各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02
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方法

根据各类评估数据的可获得性,应分类确定评估方法。一是平台数据共享,针对可量化并能从现有平台中获取的指标数据,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从各相关平台中直接采集数据;二是提供佐证材料,针对非量化数据及无直接统计的数据,由各参评部门提供材料,根据提供材料的情况开展评估;三是经营主体问卷调查,针对涉及经营主体满意度、体验感的指标数据,通过设计经营主体调查问卷,由经营主体在相应时间内填答,根据经营主体填答的结果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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