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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自行开具无欠税证明

 刘刘4615 2024-09-15 发布于北京

厦门税务 2024年09月14日 16:01 福建

 《无欠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依纳税人申请,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所记载的信息,为纳税人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

 申请条件: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具体如何操作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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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税务局功能路径


【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无欠税证明】。 




二、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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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证明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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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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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模块后,若申请人不存在未办结事宜,跳转到无欠税证明预览界面;若申请人存在未办结事宜,则展示纳税人的未尽事项详情界面。

A.不存在未办结事宜:直接进入开具无欠税证明界面,点击【下载】可下载PDF格式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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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存在未办结事宜:显示未办结事项界面,页面提示“您好,您存在未缴纳的税费,请您尽快处理后再办理该业务”,页面欠缴信息明细列表存在应缴未缴税款时,点击【去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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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跳转至【税费缴纳】功能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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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缴款成功后点击【返回首页】功能,选择【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无欠税证明】直接进入无欠税证明界面,可点击【下载】PDF无欠税证明。

提醒:对于存在未办结事宜的纳税人,可点击【开具未尽事宜通知书】进入开具未尽事宜通知书界面,查看具体的未办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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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详见下图,点击【下载】即可下载相关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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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海沧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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