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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财政部关于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20240919

 吕杨鹏 2024-09-19 发布于上海
2022518日、2022729日、2023116日之后,2024919日财政部通报了第四批《财政部关于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笔者结合之前三批的通报情况,进行简单点评,具体如下。
一、通报主要内容
与前三次一样,本次通报案例共计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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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域分布方面
2024919日。东部地区1个,天津;南部地区1个,海南;中部地区2个,湖南、江西;北方地区4个,辽宁、吉林、宁夏、内蒙古。
20231117日。本次通报名单均为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没有。中部有5个,江西、安徽、广西、河南、湖北各1个;西部地区有3个,四川1个、陕西2个。
2022713日。东部地区有2个,浙江、山东;中部有2个,江西、安徽各1个;西部地区有3个,分别在贵州、重庆和陕西;东北1个,黑龙江。
2022518日。东部地区有1个,浙江;中部有5个,其中,河南有两个,江西、湖南、安徽各1个;西部地区有两个,分别在贵州和甘肃。
(二)政府层级方面    
2024919日。本次涉事案例以区县级为主,共计6个,1个地市级、1个公办职业学校(事业单位)。
20231117日。本次涉事案例层级较多,省级、直辖市、地市和区县均有。
2022713日。涉事案例除2个涉及地级市外,其余6个均为区县级。
2022518日。涉事案例除1个涉及地级市外,其余7个均为区县级。
(三)触发事由方面    
2024919日。7个为新增隐债,1个为化债不实。
20231117日。7个为新增隐债,1个为化债不实。
2022713日。本次事由均为新增隐债。
2022518日。8个案例均涉及新增隐债,其中两个还涉及化债不实。
二、简评    
对于本次通报的点评,基本前3次类似,各位可参照之前三次文章内容:简评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隐债问责案例的通报》、《简评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隐债问责案例的通报20220731》、简评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隐债问责案例的通报20231107
如上,供参考。
《财政部关于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http://jdjc.mof.gov.cn/jianchagonggao/202409/t20240919_39440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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