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规则,被执行人是公司、尤其是在注册资本认缴(如:假如成立一家公司注册资本是1000万,这一千万是不需要缴纳进去的)的情况下,实际逃避债务更加便捷。 一、公司设立初期 稍微高级点的玩家,如果有其他不纯洁的想法或避免今后发生问题,他们一般会采取如下方式处理: 1、真正的老板、实际控制人根本不当公司的股东 2、股东找两个“低保户”或其他农村亲戚来顶名字(重点是他们在出行等方面没有特别的需求) 3、最多自行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干脆法定代表人都不当,妥妥的幕后操作。 4、注册资本最初为了方便接业务,可大一点。如:1000万。当然缴纳期限可以在50年后都没问题,至于50年后,是否健在,暂不考虑 5、部分投标项目针对注册资本或法定代表人、股东必须是真正的负责人,所以暂时用自己的名义。 6、如果有设备,假设价值100万,先自行设立一个1000万的抵押权。 看谁还愿意来动这些设备。 二、业务开展中 若感觉这个阶段,情况不妙,基于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情况下他们一般可以如下操作。 1、在债务产生前,迅速将注册资本降低,如从1000万降到10万。 只要减资程序变更合法——常规最主要的是要通知债权人,如果此事还没有产生,大胆的办。几百年产生了,把已产生的解决掉,后产生的就搁置。 2、在面临被执行前(常规最迟在诉讼中即应处理),变更法定代表人 基于最高法院目前的规则,公司为被执行人,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但是如果在执行前、诉讼中,变更了,进入执行后,就不能对原来的人采取措施了。 悄悄告诉你: 即便公司涉及诉讼、股权被冻结、账户被冻结,设备被查封等等情况,都不影响法定代表人变更。 在公司的账簿较为完善的情况下,不考虑其他因素。 这一波操作下来,可以说就会让债权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三、即将面临执行或面临执行 1、将工商档案中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全部改为自己的联系电话,让工商(习惯性叫法、现更名为市场监管)能联系的上 这其中有个重要原因,因为如果公司面临被执行,工商联系不上,再被人举报一把没有实际开展业务,连续6个月,执照会被吊销。 2、同理,将公司住所地迁往能联系上的地点、每年依然正常报年报、报税 以上1、2主要解决的就是防止 执照被吊销的风险。 3、实在不行,自己主动去申请破产 公司一旦破产,就意味着法律允许你不还债了,不能清偿的债务,将会被定性为“正常商业风险”,你说气人不气人。 ........ 看官遇到了哪种情况、欢迎补充。 补充一下个人的逃债方法、手段 一、敢于“牺牲”自我的精神 毕竟牺牲了一个,可是幸福一整家。 二、具体手法 1、把所有的财产设置一次、二次、三次抵押,金额一个比一个高 2、离婚,这绝对是躲债的永恒手段之一 3、陌生电话坚决不接,不管对方说什么,总之不会“上钩”,被“钓鱼” 4、法院通知,坚决不去,坚决不“送菜上门”,即便要处理,也喊律师去 5、提前准备一些病历,医院诊断涵盖什么严重的糖尿病、冠心病、肺结核等等 ......... 这么说吧,躲债的方法绝对不会比追债的方法少。躲债的一个操作,追债往往要几个动作才能“挽回”,费时费力,可能还不讨好。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关注、收藏一下就可惜了,万一哪天用得上又找不到我了可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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