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则婚恋热搜。 近年来,婚恋相关的话题屡屡登上热搜,从大龄剩女聊到大龄剩男,从天价彩礼聊到离婚率。 这些话题无不在指明一个事实,当前的婚恋市场不容乐观。尤其是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难已经成为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 在广大农村,每个村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大龄男青年找不到配偶已成为普遍现象。今天李迈律师跟大家聊一下大龄青年婚恋难现象存在的成因有哪些。 尽管律规定了彩礼可以返还,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证据收集困难:在彩礼返还诉讼中,往往会出现证据收集困难的情况。应当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的了解和认识。 2、法律适用不统一:由于不同地区的法律适用存在差异,对于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和比例也存在不同的规定。应当建立统一的法律适用和规范标准,明确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和比例。 3、缺乏相关配套措施:由于彩礼返还的问题不仅仅是法律规定问题,还涉及到一些民间传统和道德观念等方面的因素。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彩礼返还问题,应当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来规范社会道德和规范彩礼行为。例如可以制定相应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来规范婚姻家庭中的彩礼行为;也可以建立相应的调解机制和社会救助制度等制度来保护弱者和权益受到侵害的人。 婚姻法新规在以下几个方面保障了女性权益: 1、在财产分割方面,婚姻法新规给予了妇女更充分的保护。新规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更加清晰明确,包括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这意味着妇女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无论是直接参与工作获得的收入,还是操持家务、照顾子女等间接贡献,都能够在财产分割时得到应有的体现。 2、在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上,婚姻法新规充分考虑了妇女的权益和子女的最佳利益。对于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新规还强调了男方在离婚后应当承担的抚养责任,包括支付抚养费、保障子女的教育和医疗费用等。 3、婚姻法新规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和处理更加严格。新规明确了家庭暴力的范围,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精神上的虐待,如长期的辱骂、恐吓等。一旦发生家庭暴力,妇女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方接近自己和子女,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在一定时期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两性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身份。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项、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后果。这表明《民法典》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持禁止态度,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农村大龄青年婚恋难,你认为还有哪些原因?评论区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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