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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娼优妓伶

 明月照水中 2024-09-25

娼优妓伶

“娼优妓伶”,实则可以分为娼妓与优伶两种大类。

娼,同“倡”,早在西周便已存在,《周礼订义》中“凡军大献,教凯歌遂倡之”。

“倡”在古代,用于作为一种行为的时候,意思是等同于“唱”的。此时的倡是指在为军队奏凯歌时领头唱歌的人。譬如“一人倡之,众人从而和之,已而倡之者众,和之者益众”

这本是“唱和”的由来,实际上“倡”有“导”的意思,“和”有“回应”的意思。

本身,倡有男有女,但经过历史的变迁,从业者以女性居多,故而给换一个偏旁,换成“娼”。

这也预示着“娼”本身专业歌唱性质的崩盘,开始走向卖艺卖身的道路。

与之有着相同遭遇的是“妓”,妓原为“伎”,在古代是与“技”混用的,依然是有男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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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荀子》:“案谨募选阅材伎之士。”有技艺的表演者为“伎”,到后来人们更捧女性,故为“妓”。

俗传“妓”光卖艺,不卖身,但唐代《汉武外史》上记载“至汉武始置营妓,以侍军士之无妻室者”。

官方设立营妓,之后也没这么多的规矩,久而久之,就娼妓并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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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在春秋时代就是艺人的意思。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里写道“陈氏、鲍氏之圉人为优。庆氏之马善惊,士皆释甲束马而饮酒,且观优。”

《史记·滑稽列传》里有优孟(故楚之乐人)、优旃(秦倡侏儒也),按《史记索隐》上的解释“索隐案:优者,倡优也。孟,字也”。先秦时代“优”就是艺人的意思。

“伶”最初作“泠”,因为泠氏掌乐官,所以后世称乐官为伶官。到后来也是引申为艺人。

由此可见,优伶的身份地位是高于娼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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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上流士大夫阶层中刮起了一股“亵狎戏子小倌”之风。

戏子兼具色相、技艺,既要满足精神娱乐,还要供人肉体娱乐,既对外抛头露面,暗中又凭人苟且,从某种层面来说,比娼妓肩负更多道德负担,受到多重歧视和迫害。

清朝戏剧家李渔便说过:天下最贱的人是娼优奴隶卒四种,做女旦的,为娼不足,又且为优,是以一身兼二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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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男戏子的遭遇则更为悲苦了,这里就不做赘述了。

在整个社会认同之下,长年处于卖笑求荣、又得不到同情和救赎的境地,戏子们也养成了丰富的媚惑求生手段和一面自甘堕落、一面苦求出头的扭曲心性,如此压抑的生存环境,心理多少有点变态。

他们不惜一切手段抢夺恩宠,看眼色,知冷暖,谄媚侍主,曲意逢迎,八面玲珑,所以有了句俗话: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只认钱钞,依傍权势

这样低劣的品性,也使得当世士大夫们一边嫌戏子贱,一边却又自家养戏子玩戏子,俨然一副道貌岸然卫道士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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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戏

时至民国时期,失去了上层阶级的依傍,民间戏班僧多粥少,于是越来越多戏班另辟蹊径,演起了“粉戏”。

“粉戏”便是旧时官府文书所称为的“淫戏艳曲”,其中含有成人情节与色情表演。

《杀子报》一剧,和尚阿云借领经钱来到徐氏家中,与徐氏勾搭成奸,双双“入帐”,即是“帐中淫声”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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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诸多粉戏所谓“露骨描写性生活”的一种程式,《双钉记》《战宛城》,甚至《卖胭脂》等戏都有,大同小异。

具体也就是两人同入舞台上搭起的一座大帐,表示上床,旦角则把一只绑跷小脚故意露在帐外,引人注目,又在内剧烈摇动帐子,暗示动作。

比较邪乎的表演,最后会从帐中扔出一股鸡蛋清……以示高潮。

除了情色表演之外,粉戏也包含了恋奸情热、淫妇杀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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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子报》

《杀子报》讲的便是谋杀亲子的故事,有说是清同光年间的实事,近年有人考证发生在乾隆三十八年南通州,故此剧又名《通州奇案》。

说是粮商王世成病故,妻王徐氏请天齐庙僧做斋事,与阿云(一作:纳云)和尚勾搭成奸。儿子官保放学回家,撞见了母亲奸情,当场怒斥和尚并将其赶出门去。

随即又去庙里殴打并警告阿云。徐氏为继续与阿云往来,拔去眼中钉,竟杀死亲子,分尸七块装入油坛,藏匿床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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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金定目睹惨状,向弟弟之塾师钱正林透露,塾师到州衙告发。州官不信,将塾师拘押。半夜,官保冤魂入监托梦,州官乃微服私访,查清实情,禀告巡抚一同破案,将徐氏和阿云一并处死。

此剧约在光绪年编成上演,托名“欲为世间淫恶妇作一当头棒喝”,当时等于现代戏。据王大错《戏考》载云:“此戏于南方最盛行,继渐由苏沪而京津,而徽班江湖各班,无不尽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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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值得一提的是,前半部情节紧凑,描摹“和尚淫状,淫妇毒状,男童惨状,女童怯状(目睹分尸)”绘声绘色,动人心魄,后半部官袍上场结构松散,观众大都起堂退场了。

故经常是只演“杀子”,不演“报”,即只演“奸”、“杀”两折,不演破案,确实授人以“诲淫”之柄。

除毒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共对传统戏曲的改造工作已经开始。

1948年11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旧剧改革工作》,提出把传统戏曲划分为“有益、无害、有害”三大类。有害一类中就包括“一切提倡淫乱享乐与色情的”。

1950年,中央政府成立“戏曲改进委员会”,确定戏曲节目的审定标准,其中“应加以修改,其少数最严重者得予以停演”的情形中就包括“宣扬淫毒奸杀者”,明令禁演的此类剧目有:《杀子报》《海慧寺》(又名《马思远》或《双铃记》)《双钉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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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粉戏对于戏剧口碑的影响是深远的。

评剧大师新凤霞在其著作《我叫新凤霞》中,回忆旧社会那些地痞流氓恶霸控制艺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强迫艺人演戏粉戏。

当时的评剧口碑不高,是因为白玉霜曾演出名剧《拿苍蝇》,“这是一出粉戏(即带色情的意味)”。所以,连带着,新凤霞也被称为“拿苍蝇的”,她一出现,就有人喊:“看!'拿苍蝇’的来了呀!”

这在新凤霞年轻的心灵中留下深深的阴影,她没有想到,一个演员演《拿苍蝇》,能臭了一个剧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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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为了生存出卖身体的娼妓,还是为了不得已出演粉剧的优伶。

“娼优妓伶”作为古代文艺工作者,上至官府从艺人员,下至下九流的贱民,简单职业性质的演变,其背后却涵盖了数千年的悠久历史,成为了最为古老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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