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曾国藩家书系列 曾国藩在致弟“劝诸弟为耕读孝友之人”的家书中写道,诸弟仰观父、叔纯孝之行,能人人竭力尽劳,服事堂上,此我家第一等吉祥事。我在京寓,食膏粱而衣锦绣,竟不能效半点孙子之职;妻子皆安坐享用,不能分母亲之劳。每一念及,不觉汗下。 曾国藩在这段家书中,重点讲到了两层意思。一是说,父亲、叔叔辈皆为纯孝之人,他们皆能尽最大努力,尽劳尽孝服侍父母。曾公说,此乃自家第一等吉祥事。对曾公的这段话,切不可作等闲看。因为一个家族的后人能不能发达,发达能不能绵延不绝,主要原因在于家风祖德的传承,尤其在于孝道的传承。子孙后代孝不孝,应在父母祖辈身上找原因,因为榜样的作用是最重要的。此不在如何说,而在如何做。如果父辈纯孝,那孝道自会上行下效,代代相传,这样的家族自然会吉祥如意,人才辈出,起码不会出不孝子孙。我常听我的祖辈讲,我们诺大的家族没有出过不孝子孙。我没见过我的祖母,我三岁时祖父离世。但我听说,我父母对祖父祖母是极其孝顺的。我家的孩子之所以皆能走正道,我很感恩我的父母、祖父母做了“第一等吉祥事”。这是我们家族最大的无形资产。 曾公讲到的第二层意思是说,自己在京任职,不能为父母分担辛劳,不能很好地对祖父母和父母尽孝,每想到这里,就不觉浑身冒汗,感到羞愧。实际上曾公虽在外为官,不能时时侍奉在父母、祖父母的身边,但其却能时时在物质上,尤其是在精神上极尽孝心,更能对家庭担负起教育影响的职责,这不也是很好的孝行吗?再说,在某种意义上讲,为国尽忠是在家尽孝的延伸和扩展,大忠也是大孝。但从另一角度而言,尽管是不得已,但在具体事情上不能更多的服事父母,也不能说不是一件遗憾的事情。我从20来岁即离开本乡,后又出县工作,离父母越来越远,我在为父母尽孝,尤其是在服侍父母上做得很不够,每每想起来也觉得于心有愧。 令人遗憾的是,时下有些子女别说精神赡养了,往往把年已老迈的父母视作负担,对父母连起码的物质生活也不管不顾。我想对这样的人说,孝敬父母,主要不是父母的需要,而是子女的需要,谁孝敬父母谁受益,这是一定的道理,否则就是自绝于吉祥之事。不仅自己这一代,而且也会使子孙后代的命运无法看好。因为你不可设想,根子坏了的树木能够枝繁叶茂,硕果累累,道理就是如此地简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