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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可军 | 结婚当天该堵谁的门

 海燕文化工作室 2024-10-06 发布于浙江




结婚当天该堵谁的门




文/应可军

宁海新人结婚当天,有个不成文的习俗;男方到女方家迎亲时,女方的亲友会佯装堵住房门,不让新郎等接亲人员直接接走新娘的行为。这是中国的一种结婚习俗,一方面为喜庆;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堵门游戏等来调整迎亲吉时。

一般情况下,伴娘们会用堵门问题、堵门游戏、签订婚前保证书等方式来刁难新郎。新郎需散发红包并且见招拆招,攻破一系列“难关”后才能顺利接到新娘。其实这是古代抢婚的延续。掠夺婚的起源与衍变掠夺婚在中国出现的很早,中国的古书上曾有这方面的记载,《易经》这本书上说“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匪寇婚媾。”意思是:马蹄声声响,女子哭得泪汪汪,强盗抢她作新娘。强盗抢新娘当然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只能选择在女家毫无防备的夜间进行。因此古代的抢婚大都在黄昏之后进行,把女子抢来之后就匆匆忙忙的举行婚礼,以免中途生变故而失去抢来的新娘。

这“强盗”就是别的部族的男子。中国古代的许多地方都曾存在过这种婚姻形式。我们知道的最古老的抢夺婚是在夏朝。相传夏桀讨伐有施的时候,有施人就把自己部族的美女妹喜让夏桀带走,作了他的妻子。到商朝时期,殷新伐有苏,有苏人就把自己国家的美女妲姬让商王带走,这种以强大的武力作后盾,娶敌国的女子为妻的行为,就是抢夺婚。

这种婚姻形式在一些后来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中还存在着。如金代在昭宗的时候还保留着原来部族的习惯,以掠夺婚为主要婚姻形式,入主中原后很久都没能改过来。到金世宗时不得不采取严令禁止的方法来改变这种习俗。因而可以说抢夺婚在社会进入到比较开放,文化进入到比较先进的程度时,它自然就会逐步地消失,后来它大部分都只是出现在少数民族或者比较边远的地区的人们中。古代的某些朝代有时还保留着少量这样的习俗,只是它已经不能称之为民俗民风了,在春秋时期的楚国也保留着抢夺婚的习俗,楚文王时期伐蔡伐息然后灭息,最后把息国的王后带回去作楚国的夫人就是典型的抢婚行为。

楚庄王时期,为陈国的大夫争夺夏征舒之母夏姬,庄王亲自率师入陈,杀了夏征舒,把夏姬掳到楚国,欲娶夏征舒为妻,只是后来受到申公巫臣的反对,庄王才放弃了这一想法。这也是一种明显的抢夺婚行为。楚平王弃疾则是把准备为自己儿子娶的女子据为己有。这种抢夺婚在表面上没有抢夺的行动,而在实际上却是抢夺的性质,它是一种以权势为后盾,来迫使别人把女子送给他的行为。抢夺婚最初是部落内的男子为了能够娶到部落外的女子为妻,而采取的一种行动,到后来逐渐由习俗转为遗风,它的内容已经有了新的变化。

这种变化是抢婚由单纯的部落行为变为统治阶级的行为,后来又变为民间的行为,再后来则是由真抢变为一种模拟抢婚的风俗了。在古今的实际生活中,它的表现形式有三种,一种是强行抢婚,一种是默契抢婚,还有一种就是摹拟古代的抢婚形式,而实际在婚礼中举行的一种娱乐活动。以上所举的楚国的例子就是国家统治阶级利用自己的权势所进行的强制行为。统治阶级所采取的个别的抢婚行为从实质上讲已经不能说是一种风俗,真正的风俗是存在于民间的。

强行抢婚除了统治阶级的行为之外,还有一些是因贫穷而娶不起妻的男子,无奈之时采取的办法。所抢的对象有两种,一是未婚的女子,二是丈夫已死的寡妇。在汉族地区抢婚的风俗已经不是很浓厚,尤其是抢未婚女子的风俗已经很难见到,尚存的一些主要是抢丧夫的年轻寡妇。堵门仪式的留存说明古代曾有抢婚的仪式,可是现在的竟发生严重的变味,在一次在我邻居儿子结婚时,男方的亲友,竟无知的也堵住大门拦住新娘进门,向她们也要红包、香烟。才肯放行,真是愚蠢之极,如果新娘扭头,一走了之,怎么办。如果新娘拿出红包。香烟,女方岂不被人嗤笑一辈子,偓上门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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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应可军 

应可均,笔名筱瑛,曾用名应可军,浙江宁海人。现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华诗词学会、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中国近代史史料学会会员、宁海县诗词楹联协会常务副会长、地名协会副秘书长、宁海县徐霞客研究会理事等。酷爱收藏宁海地方文献,被评为“宁波市十佳藏书家庭”;走遍全县村落,考查风土人情,庋藏大量原始材料,又被评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普查先进个人”首批“浙江省民间文艺优秀人才”“宁波市十佳业余文保员”;其间,曾在《宁波日报》《宁波晚报》《宁海报》等刊物上发表过不少的史论作品,参与策划多种文化活动,编著多种有关宁海综合文献等。著有《宁海历史上今天》《宁海姓氏溯源》《宁海之最》《宁海古戏台》《宁海民政志》等著作。

□编辑:海燕文化

□图片:愚者多闻

题词:储吉旺先生
LOGO\题图\尾签设计: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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