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务观点,专利法意义上的“分案申请”仅限于应审查员要求的分案,即“被动分案”;因此,将申请人主动提出的分案申请视为“异端”而遭到封杀。本文以灵创公司主动分案申请为例,论述了主动分案的法律性质是申请人的权利与自由,主动分案申请对于强化权利要求书的布局意识和促进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具体分析论证专利法实施细则关于分案申请的规定是对主动分案的法律支撑条款,而不是封杀主动分案申请的法律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法院对该条款的理解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本文建议在审查指南层面应明确对主动分案申请予以支持与理解。 (一)关于分案申请的概念 (二)关于分案申请的性质 (三)关于分案申请的分类 (一)关于“封杀”主动分案申请的分析 (二)主动分案的作用 注释(上下滑动阅览) 魏征 | 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发明点”与等同判定——兼评广东格兰仕微波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美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案 作者:魏征 编辑:Sharon (www.trademarkevent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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