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从黛玉夏金桂李纨聊清朝女性财产继承权

 遇见三山 2024-10-11 发布于浙江

黛玉一直说自己在贾府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应支出都是靠贾府,月例银子是贾母每月从自己私房钱中发放,包括将来出嫁,嫁妆也是贾母私房银子拿出来,书中王熙凤说过,“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体己拿出来。”
很多人都奇怪,觉得林如海也是世家子弟,自己又当着巡盐御史,黛玉怎么会没有钱?
这里要聊到清朝女性的财产结构。
首先,清朝女性是没有娘家财产继承权的,因为女性会出嫁,是未来夫家的人,所以没有财产继承权,女性唯一的财产来源是嫁妆,但出嫁后嫁妆也会并入夫家财产,因为女性本身也是夫家的私人财产。
中国古训: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在封建社会,妻子属于丈夫的私有财产,故没有家产所有权和支配权,即使娘家陪嫁的产物,在名义上也不属于个人,而归属于丈夫,清代亦不例外。
如果丈夫死了,财产归儿子,如果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就要在族中选血缘亲属,比如侄儿辈,如果都没有,比如林如海就没有兄弟姐妹,也就没有亲侄儿辈,那就要更远一点的堂兄弟的儿子,反正财产不能离开家族。如果改嫁,也是净身出户,财产不能带走的。
所以林黛玉虽然是家中独女,而且林如海家族中人丁凋零,平时也不大走动,就像紫鹃所说:“林家实没了人口,纵有也是极远的。族中也都不在苏州住,各省流寓不定。”这就是基本没有族中后人继承,而且平时也不来往走动,林如海去世在扬州任上,由贾链陪黛玉送棺木回苏州老家安葬举行葬礼,就算报丧,也没有多少人可以通知,但族长应该还是有的,所以也不能排除有族中人出席葬礼,专为财产而来,这个因为书中实在信息太少,不能妄猜。
贾母安排贾链陪黛玉回去,除了陪伴护送,也有娘家人为黛玉主持和撑腰含义,免得被欺负,所以后文有贾链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再加上王熙凤说的林黛玉将来嫁妆也是贾母出,很难不让人想到这是林如海托付给贾母,所以很多人猜测就是指林家遗产,但也只是猜测,也算一种说法吧。林黛玉是不管俗事的,葬礼回来后只带了书籍和送姐妹们的纸笔,可见她并无财产落袋,如果有也是贾链拿了。
从林黛玉个案可以看到,清代女性想要拿到娘家财产,几乎是不太可能的,除非娘家和娘家族人完全没有了,这种情况极其少见。
书中另一个女性夏金桂也是家中独女,也是族中没有什么旁支,但是她是幼年丧父,跟黛玉丧母还不一样,丧父比丧母更可怜,
因为清律规定:
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合承夫份,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其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对于无子的孀妇,允许她们继承丈夫的产业,但须由族长主持立嗣才合法,实质上是亡夫嗣子的继承,所以寡妇没有实际的遗产继承权。
寡妇如再嫁,连本身的嫁妆也不能带走,更谈不上继承丈夫财产了。
但为鼓励孀妇守节,对守节妇女,家庭则分给其部分遗产作生活资料。这是女性唯一可以公开合法获得遗产的途径,比如李纨青春守寡,
虽然是因为李纨受的儒家文化影响,但守寡不再嫁也是有实在好处的,书里凤姐说李纨年收入有四五百银子,是个低调富婆。
凤姐儿笑道:“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拉着个小子,足的又添了十两,和老太太、太太平等。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中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银子。”——第45回

李纨月收入二十两,与贾母,王夫人一个级别。这是贾家念及她孤儿寡母不易,也是奖励她守节。还有租金,分红,因此一年四五百不在话下。
李纨如果改嫁,也只能净身出户,带不走儿子,也带不走贾府一分财产。
回到夏金桂家,由于丧父,夏家又没有儿子,夏奶奶和夏金桂都无法继承巨额遗产,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由于妻女不能得遗产,无子就由宗亲继承遗产。办法有两种,一是立亲,二是立爱。立亲以血缘关系确定,由密向疏次第而立,不由当事人的意志决定。立爱是在血缘亲属中挑选一个喜爱的侄儿为嗣子,由立嗣人决定,而不必管血缘房分秩序,亲继、爱继都是族人继承,不能越出宗亲范围。

夏金桂有两次机会,一次是嫁妆,但结婚后也就归入薛家,一次就是夏家族中完全没人,这时夏家财产只能由她继承,但继承过来也是归入薛家,夏金桂自己名下是没有私人财产的,这也是古代女性地位低下的现状,所以女性是被死死困住的,所以探春才会说只恨自己出不去,但凡出得去,自有一番道理。
所以推翻父权、夫权、族权三座大山,真的是新中国妇女解放最重要的事情,当然,直到今天,这些思想上的遗毒或多或少还在继续影响着人们,很多地方重男轻女依旧严重,就是因为担心没有儿子,被人轻视,女儿没有财产继承权,家财旁落族人手里,妇女解放,任重道远。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