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前后,我对自己小区成立业委会以及选择小区治理模式两次业主大会,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热心的发起人的带领下,在全体业主的支持下,为小区将来的规范自治,奠定了扎实的法律基础。 在业委会成立后,中间开始偏离轨道时,我和一些志同道合之人,花费了很大的力气,在热心业主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又将已经偏离轨道的业委会扳回到正轨上。 但是,做这些公益事情,在当时看来,却是吃力不讨好。既没有一分钱的回报,还要被污蔑被泼脏水,被卷入本不用介入的纠纷漩涡中去。 甚至还因为在业主群的质疑业委会的发言,我被人举报到司法局。我不得不像对待案件一样,为自己辩护准备辩护词、整理相关证据。尽管这个投诉,并不构成有效投诉(不属于律师执业行为,属于业主的言论自由事项),但这事情,当时给自己给所在律所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但是,相对于小区走上正轨后小区面貌的改变,小区业主每年定期分红的切切实实的获得感,我这点委屈,还是值得的。 我在业委会选举和业委会实践过程中的全身心的投入,貌似当年只有付出,没有回报。但至今看来,却是回报绵长且久远。目前之所以我还能在竞争激烈异常的本地法律服务市场,还能有生存发展空间,与当年起在业委会法律领域的大量实践,还是息息相关。 当年无心插柳,数年后,也意外收获了柳树的荫蔽。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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