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知道要写什么,但是天气这么好,而且难得眼睛不酸涩,不写点什么好像有点辜负了秋天里这普通又美好的一天。那就,写哪算哪吧。 我很喜欢秋天,虽然它短暂得像学生时代唯一一个不需要晚自习的周六晚上。 可是就因为短暂,又那么舒服,它更值得被珍重对待。 好天气应该像好运气那样被感激被铭记。 南方的秋天很短,褪去夏的暑热,又尚未到冬的寒冷,这秋天便像是一个犒赏。 尤其是晚上凉意习习,穿一件薄外套,慢悠悠走在秋风里,风中有摇曳的花香和树的光影,心里感觉很宁静很满足。 此时跑去买几块钱的糖炒栗子,随便在空地上席地而坐,窸窸窣窣剥着板栗,板栗是温热的,一定要整颗入口咬开,让软糯香甜在嘴巴里融化,这就是秋的滋味儿。 在秋天我好像情绪都更稳定了,不似夏天的暴烈急躁,和孩子讲话也更温柔有耐心一些。 最近读到很多好文字,重读余华的《兄弟》,尤其喜欢上半部,被余华的文字弄得抓心挠肝的。我私心认为余华是华语作家里最应该拿诺奖的。 我不是说莫言不好,莫言当然非常好,但是余华绝对值得诺奖。 读余华的文字会我时而感觉满骨悚然,时而寒意四起,那种皮肤体感的凛冽,有时让人忍不住打个寒战。 我相信自己的眼力,有生之年我应该会看到余华老师拿诺奖。我把话搁这了,事实终将会证明我不是马后炮。 我执迷的、偏爱的、憎恶的一切组成了我。所以我不喜欢和稀泥,我对万事万物有非常爱憎分明的态度,我还为自己的审美趣味感到骄傲。 咦,扯远了,说回秋天,我在秋天感觉更平静一些,感觉自己更像个好人。那种对一切事情不愿意计较,对拥有的一切都知足感恩的好人。 一定是秋天勾出了人类安宁祥和的基因,在秋天,只想晒太阳,让自己整个的被阳光和秋风一起浸润透,整个人懒洋洋的,拳头都捏不紧,所以呢,即便我们有分歧,我们都可以在秋天握手言和。 秋天的大闸蟹也是一年四季独有的馈赠,我喜欢自己像个饕餮一样,日啖三只,蟹黄香到吮指。 对美食有爱是好的,人一定要有欲望,生活里还有些让人欲罢不能的事情,都是身心健康的表现。不要对欲望觉得羞耻,要感激欲望带给我们活力和盼头。 会在秋天格外思念远方的朋友,想念我们在秋风里一起吃的肉夹馍和荞麦面、土豆粉,秋天就是这么具体的季节,想把秋天寄给她,连同不曾见面的日子里积攒的思念。 在秋天想起好久不见的朋友,会有种淡淡的怅然若失,但是因为是秋天,那种怅然若失也让人回味。 秋天很好,它从不隆重,你就是穿着拖鞋出门散步,那种惬意自足依然不减半分。 都说秋风萧瑟,可是因为我的心田里种满了花,每个晨昏都感觉自己丰盈而自在,我好像灿烂到要开花了。 人可以活得这么简单,只是因为睡了个午觉,醒来伸个懒腰,美美地打个哈欠,就感觉活着简直十全十美。 我身体里住着一万个星河灿烂,银河、栾树、花影都那么恰如其分,我愿意在秋天里,继续爱着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一百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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