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感热病及邪热炽盛的病人属于实热人群,一般不宜施灸。阴虚热证也可使用灸法,但应把握施灸量不宜过大。
2、极度疲劳,过饥、过饱、大汗淋漓者忌灸,避免太过虚弱导致晕灸;体内有心脏起搏器或钢钉植入者应当谨慎艾灸。
3、妊娠期女性不能艾灸,尤其是在腹部及腰骶部,因艾灸的通络活血及其热刺激作用,容易导致孕妇滑元不稳、甚至滑胎。
4、经期妇女不建议艾灸,尤其是月经过多的女性(月经量特别少的可以艾灸)。若艾灸的话应在月经前5-7天艾灸或者经期结束后艾灸。
5、5岁以下儿童慎用艾灸,中医认为小儿生长时尚迅速,生机蓬勃,为“纯阳之体”,小儿“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得病后易从热化,临床小儿热性病最多,且传变迅速。因此给孩子艾灸应当慎重。
6、患某些传染病、恶性肿瘤,或在高热、昏迷、抽风期间不能艾灸;情绪不稳定、无自制能力的人,例如醉酒、精神疾病的患者等,也不建议艾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