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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相

 直尾昂述 2024-11-02

​见相皆依自证起故

……

“二种

细品无我

都是空性,

-

空性未必

就是二种

细品无我

之任一者,

因为唯识宗主张:

灭谛和涅槃

二者皆空性。”

这里的二种细品无我,

是说“细品的,补特迦罗无我”

和,“细品的,法无我”,

-

而不是刚才说的

两种细品法无我。

-

唯识和自续

既然都认为

-

二乘方式

能够证果,

-

那么,二乘所许的

细品补特迦罗无我

也就成立其为空性了,

-

只有他自宗的

细品法无我

自不必说。

-

但空性的范围

比二无我要大,

比如灭谛、无为法。

“(此外)唯识宗主张:

有为诸法,与

认持彼法之量

(即认知)

同质,

-

无为诸法,与

认持彼法之量

同体。”

这可以理解为,

见分与相分

即系亦也都是

依自证分所起。

但是

这里用

安慧义,

安慧不许见分、相分

-

所以这里应该

用这一段来讲

——

“我说识所缘,

唯识所现故。

-

此种

都无少法

能取少法,

-

然即此心

如是生时,

即有如是

影像显现。”

这个是说,

识的所缘

和此心识,

同时生起。

这句话,

四分家

都可以

解释:

二分家难陀可以说

见分、相分

同时生起;

三分家陈那、

四分家护法,可以说

“见相皆依自证起故”;

-

一分家安慧

可以说即系

唯一自证分,

-

能取所取

亦也皆是

自证变起,

梦中心境、

皆无所有。

-

还有一句,出自《摄大乘论》:

“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

义相即灭除,审观唯自想,

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

次能取亦无,后触无所得。”

-

这也是上面

同样的意思,

如果以文字本身来看,

确实符合

安慧论师

直截了当

就“能取所取空”的观点。

当然,其他三家也可以加以解释,

但如果不加字、不引申解释的话,

-

确实更加,接近

安慧论师的观点。

这里

提到的一个问题

确实也有点意思,

-

假如“见相皆依自证起故”,

那么有为法确实没有问题,

但无为法呢,

能取无为法的心,是有为法,

而境是,无为法,怎么解释?

-

这里给了区分,说有为法上

能取、所取(见、相)同质,

-

无为法

作为境

的时候

二者同体。

作为不许见相分、

不许能取、所取

的安慧,

-

那就只能表述

如宗义书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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