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是迄今为止宇宙中独一无二的存在,不管它如何运行发展,都逃不过这三条公理和五个推论。 三条公理 一、一切社会的人类活动,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生活质量,更好地活着。 人类社会的创造活动,本质上是利用物质或创造物质来提升生活质量,从而能更好地活着。 二、绝大部分的人类社会活动,都是单纯的简单重复。 超过99%的人类社会活动,本质上是社会提供给个体赖以生存或更好生存的机会,没有什么意义不意义,就是单纯的简单重复。而真正具备质变能量的创造性活动,不到1%。 三、社会生命的创造活动,主观上为己,客观上利他。 无论是社会个体或群体,其社会创造活动在提升自身生活质量的过程中,客观上都有利他性。这就是人类自己所定义的“生命的意义”。 四个推论 一、提升生活质量有且仅有两个方面:物质与健康。合理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生存的本质。 社会创造得到物质,创造过程耗费健康。这是三维生命体中的二维芯片,一直在支配每一个社会个体的行为抉择。 二、人类社会提升生活质量的方式只有两种:自主创造与掠夺享受。 人类社会提升生活质量,有且仅有两种方式:自主创造与掠夺享受。 自主创造遵循的方式:创造→推反→更高级创造→再次推反→……循环往复。 掠夺享受遵循的方式:战争掠夺→摧毁→再次掠夺→再次摧残→……循环往复。 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没有战争,但不排除剥削;而后者战争与剥削同时存在。 三、资本剥削和战争掠夺本质上是一个群体为了更好生存而对另一个群体的侵犯。 资本剥削和战争掠夺是优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生活资料和劳动力的侵犯,其本质是为了自己活得更好。 相反,弱势群体的反抗是夺回自己的生活资料和劳动权,其本质同样还是为了让自己更好地活着。 四、权力和法律本质上是为了保障每个社会个体享有更好生存的权利,但其中本身包含不公平。 本质上讲,权力和法律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每个社会个体的生存权利。 但是当一部分人掌握权力和法律后,他们便成为优势群体。而这些优势群体本身也有更好地活着的权利,因此不可能不采用适当的手段来为自己谋取生活资料。 五、科技创造既可以提升人类生命质量,也可以毁灭人类。 科技创造,作为仅占所有社会活动总量不到1%的劳动行为,其作用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提升人类生命质量,也可以毁灭世界,掌握在谁手里非常重要。 恐怖的是,很多高科技的发明最初的动机都是为了用于军事战争,最后才逐步转向民用。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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