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私信提了个问题,比较长,转载如下: 以上就是网上的分析,因其无举例说明,我也看不明白,仅供您参考。 以上是问题,以下是回答。 上述问题,我个人是持意见1的观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 这是一个法理学上的问题,但也是解决所提问题的关键。 法律规则的结构形式(组成要素):1.假定条件。假定条件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2.行为模式。行为模式即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为(授权)模式、应为(义务)模式和勿为模式;3.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部分,包括肯定的后果和否定的后果。 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则是法律条文,但不是每一个法律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法律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具体可以是: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可以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2.法律规则的内容可以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3.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组成要素;4.一个法律条文可以仅表述法律规则的某个组成要素或若干组成要素。 以所提到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之规定为例,这一个法律条文表述了两个法律规则和其组成要素,分别是规则1“充装单位(假定条件)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应为行为模式)”和规则2“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勿为行为模式)”。而《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是规则1的法律后果,第二项则是规则2的法律后果。 据此回答,意见2中的两个不同的违法行为适用同一罚则进行处罚,其中“适用同一罚则”只是口语化上的说法,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是适用了同一法律条文,但并不是适用同一法律规则。同时也回答,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所对应的定性依据(“违反条款”)都是同一款,不能据此认为当事人只有一个违法行为,而是要看这一个法律条文表述了多少个应为或者勿为的行为模式以及当事人触犯了多少个。多个违法行为可能规定在同一个法律条文里,但逻辑上几个违法行为就对应几个法律规则。 二、我国立法技术规范上的需求 立法技术规范上既要求具体明确,也要求简明扼要,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具体明确要求法律条文的表述语义清晰、逻辑严谨,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简明扼要要求法律条文的表述层次分明、结构合理,避免重复繁冗。这也是为什么立法上会有大量的类似《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这样的表述,这是因为这些不同的违法行为,所要负的法律后果(处罚内容)一样,因此将其整合在一个法律条文中表述,以避免重复繁冗。因此,诸如《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这样的表述,只是立法技术规范上的需求,并不是用来约束罚款的上限度。例如《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整合了九项违法行为(实际可能不止九种违法行为),如果说这样立法是为了约束罚款的上限度,那岂不是与当时修法要体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精神相悖。 三、数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的裁量 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对两种以上不同违法行为适用同一法律条文并罚时,不能超过该条文所设定的罚款上限,甚至也没有法律规定对两种以上不同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时,罚款金额不能超过某个额度。从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上来看,只有涉及人身罚的才有相关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之规定。刑法上对于数罪并罚也有相关规定,但也只是涉及人身自由的刑罚,而对于罚金却没有类似限制性的规定。举重明轻,作为刑罚的罚金尚且无必要受此约束,那么作为行政处罚的罚款也不必要受此约束,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但目前暂时未发现涉及财产罚的有相关类型的规定。 而所提到的网上的分析,不具有可参考性,其所谓的分析“在对数种违法行为分别采取罚款的行政处罚时,其罚款金额应在各单项罚款额中最高单项罚款额以上、各单项罚款额之和以下(以上、以下含本数)的幅度内确定”,是合并裁量,不是分别裁量。 四、并案处理并非必然要求 同一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时,可以并案处理(多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内容、一个处罚决定),也可以单独处理(一行为一案、一案一决定),并案处理并非必然要求。并案处理的好处在于节约资源、提高效率,执法人员只需整理一套案卷;其坏处在于,因为最终作出一个处罚决定,被诉时将面临全面审查,若其中一个违法行为处理不当,则整个处罚决定都会被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单独处理的好处和坏处则与并案处理相反。因此,如果意见2的观点成立的话,我们完全可以选择单独处理来规避,那么意见2的观点也将变得毫无意义。 综上,本人持意见1的观点,认为可以超过,而且超过也并没有什么不妥,至于是否因为合并处罚导致整体金额过高,需要在个案中结合比例原则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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