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 布莱德斯特里特,清教徒诗人,1630年从英国来到新大陆马萨诸塞湾殖民地,以《第十个缪斯在美国出现》闻名。安妮的父亲和丈夫后来都担任了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总督,并且在1636年创立哈佛的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10月,哈佛社区为纪念她成为美国第一个出版的诗人,专门为她建了一扇门。布拉德斯特里特门位于坎纳迪宿舍旁,坎纳迪宿舍是哈佛校园里最新的宿舍。 她的姐夫未经她的同意,就将她的诗带到英国,以《第十位缪斯在美洲出现》(The Tenth Muse Lately Sprung Up in America, 1650)为题发表,这使她感到意外。美洲第一版的《第十位缪斯》经修订及扩增後出版,书名改为《一些风格各异、充满智慧的诗歌》(Several Poems Compiled with Great Variety of Wit and Learning)。其中大部分诗都是冗长的模仿性作品,只有最後两首《凡人的虚荣》(Of the vanity of all worldly creatures)和《大卫对扫罗和约拿单的哀悼》(David's Lamentation for Sauland Jonathan)独具风格,意境纯真。 她後来的一些诗歌是为她的家庭而写,表现了她全心接受清教徒教义以後在精神上的成长过程。这些诗,如《灵与肉》(The Flesh and the Spirit),因为没有说教而受人喜爱。她也写过一些动人的和更富有个人色彩的诗,其中《献给我亲爱的丈夫》(To My Dear and Loving Husband)、《人世正凋萎,万物有终极》(All things within this fading worldhath end)描写她在生孩子之前的思想;《心痛手颤写诗句》(With troubled heart and trembling hand I write)写一个孙儿之死。 第一位重要的美国诗人是一位女性:安妮·布莱德斯特里特(1612-1672),应该是恰如其分的。她在自己的书中用一种迷人的语感表达了做一个女诗人的不同之处: 将布莱德斯特里特与夸尔斯(1596-1644)——她的尽管乏味却不容置疑的先行者相比较,会发现夸尔斯的诗艺和技巧更胜一筹,而她则有着远比后者更吸引人的诗性和人性。不管你是否乐意相信,按照女性主义批评家温迪·马丁的说法,布莱德斯特里特的诗歌中所包含的一种“破坏性的虔诚”的风格,或许依赖于读者个体的意识形态视角。然而,她的确比夸尔斯拥有更多的机智、活力和人性,无论是她本人或她的诗歌。 迄今为止,除了沃尔特·惠特曼,没有哪个美国诗人堪与艾米莉·狄金森一比高下,因此,从布莱德斯特里特到狄金森,我们得以进入那将超越一切反讽而永存的“美国式崇高”之神秘性。那种为狄金森寻找女性先行者的企图,证明是不可能站得住脚的。她的竞争对手,强大而富有才能,他们是爱默生和那些强烈的浪漫主义诗人们,而最终,是《圣经》本身。承受这样一种挑战,超越了除狄金森和惠特曼以外任何一个美国诗人的,甚至华莱士·史蒂文斯的能力。惠特曼的敏锐的创造性、不可思议的精湛比喻和用词的细微差别,尤其是他那源自于自身存在的深渊、充满活力的多重自我所具有的惊人的力量,大大弥补了他所相对欠缺的认知的力量。狄金森则有着天赋异禀的认知力,它如此富于原创性,以致英语诗人中能与她相提并论的可能只有莎士比亚、弥尔顿和布莱克。同他们一样,她几乎重构了她所思考过的每一个思想,更多地使用弥尔顿和布莱克的显而易见的风格,而非莎士比亚那独特而巧妙的误导的方式。像弥尔顿和那些强烈的浪漫主义者一样,她擅长于某种困难的艺术,这种艺术使她自身超越于在基因上领先于她的事物。看看这首卓越的诗歌(第290首):这首诗很明显是“关于”北极光的,但其媒介实际上源自爱默生的随笔《论诗人》(1843年): 不是韵律(格律)本身,而是一种生成韵律的论辩(过程),造就了一位诗人—— 一种如此热情而生动的思想,就像植物或动物的活力,它具有自身的架构,并以一种新生事物装点着自然。思想和形式在时间顺序上是一致的,但在起源上则思想先于形式。诗人产生了一个新的思想:一种有待表达的全新的经验;他将告诉我们它是何情状,整个人类将因为他的财富而变得更富有。因此,每一个新的时代的经验都要求着一种新的表白,而世界仿佛永远等待着它的诗人到来。我记得,在我年轻时,一天早晨当听到坐在我桌旁的青年显现出天才的迹象,我是多么为之震动。他撇下他的工作,四处游荡不知所踪,他写下洋洋数百的诗行,却说不清楚他内心的东西是否已被和盘托出:他所说出的一切都已变形——人,动物,天空,大地和海洋。我们洗耳恭听!多么轻信!所有人似乎都被征服了。我们笼罩在扑灭了群星的日出的光晕之中。波士顿距离我们仿佛有前一天晚上的两倍那么远,或许比那更远。罗马——罗马算什么?普鲁塔克和莎士比亚不再新鲜,荷马已经不值一读。我们知道诗歌已在今天写出,就在这个屋顶下,在你身边,这就够了。什么!那伟大的精神还没有死亡!这些石化的瞬间仍熠熠闪光,生动鲜活!我想象一切神谕皆是沉默的,大自然耗尽了她的火焰,看!整个晚上,从每一个孔隙,都在汩汩流溢出这美丽的极光。 爱默生在这里有点兴高采烈,尽管他的思想如此热烈而生动,他所谓的生成韵律的论辩如此引人入胜,然而他那个青年天才的小寓言也有其阴暗的一面。曙光的意象在这儿是以黎明开场的,它实际上是一次天启般的日出,将使全部星辰的光亮永久地变暗,然而,经由一种神奇的转换,它得体地变成了北极光,从黑夜的每个孔隙流溢而出。这北方的光亮,因此对于爱默生来说,代表着从延迟转向提早的一种反转,在这里表达了一种绝妙的反讽,因为延迟(的声名)属于莎士比亚和荷马,而提早(到来的名声)则属于“一位坐在我桌旁的青年”。 狄金森,时常机敏地从爱默生那里获取暗示,然后又背离它们(对这一过程乔安妮·费特·迪尔有出色的研究),在这首“青铜般的——熊熊燃烧的——”诗中,她似乎以更不同于寻常的辩证的敏捷攫取了这种暗示。我不再同意查尔斯·R.安德生对这首诗所作的强势的评论,他阐释其寓意为“凡俗的诗人必朽坏其真身,方能超凡入圣”,以及“诗人必受尘世之束缚”。这种阐释倾向于否定狄金森精妙的反讽,而此乃这首诗的主旨。北方,意味着极光流溢而出的夜晚的天空,它如此富足以致压倒了狄金森渴求自足的欲望,并以崇高的向往感染了她“单纯的心灵”。她自身的青铜和火焰变成了她的诗歌的修辞学立场,并上升到一个足以证明对她自身一切极度漠视的高度(“心胸更强大宽广”)。显然具有决定性反讽意味的是“在我的花梗上昂然向上”,这是一个消极的下降的质变,不过可以说它出自于女性的天性,而非诗人的。声称“我生命中的绚丽是马戏巡回展”,是实实在在承认她是一个表演者,但对于公认的声望和诗歌之不朽的这种古希腊品达式的断言,伴随着巨大的权威性。成为一场能够愉悦无数个世纪的“无与伦比的表演”,的确是需要对自身筹谋在胸,远离惊警不安,甚至超越对人的肉体宿命的预言。 我们何以能明白无误地理解“青铜般的——熊熊燃烧的”这首诗是出自一位女性的手笔?以一种比任何女诗人(至少从萨福开始)曾尝试过的都更加独特和有说服力的方式,狄金森在她诸多强有力的诗篇中,迫使我们面对性别在她的诗人身份中所扮演的角色。“青铜般的——熊熊燃烧的”没有指明所写的是北极光,这是狄金森的一种典型手法。“我够不到的色彩——最好”更进一步,避免为任何事物命名。从爱默生和惠特曼到史蒂文斯和威廉姆·卡洛斯·威廉姆斯,美国的男性理论家和诗人有计划地鼓励我们放弃对事物命名,在这方面尤以史蒂文斯取得的某些成效最为出色: 这是《秋天的极光》中的危机,在这里,这被“命名之物”是北极光,它发出的光焰使一根蜡烛的诗人或学者感到惊恐而终致放弃了他试图撤销命名的打算。然而狄金森,精明地利用她的女性诗人的身份,选择了另一种呈现方式,一种没有反抗和争斗的“去命名”(unname)方式。最好的色彩是她不能获得的,是极其遥远而无法呈现的,是难以触摸的,妙不可言的,隐秘的,无法理解的。这样一种色彩对于男性诗人们的眼睛似乎是不可见的,甚至对于济慈或雪莱这样的诗人,对于华兹华斯这位在视像与幻觉之间作出独特沉思的诗人。自狄金森以来,没有哪个女性诗人能以如此强烈而富有直觉的力量告诉我们,女诗人不必像男诗人一样看,不必像男诗人一样想,不必像男诗人或许需要的那样自以为是。当弗洛伊德遗憾地承认女性是一个谜时,回应他的是弥尔顿的困惑,或许还有布莱克的。只有三位用英语写作的男性——乔叟、莎士比亚、塞缪尔·理查逊——似乎有能力以一种比得上最伟大的女性英语作家简·奥斯丁、乔治·艾略特和狄金森的方式,来表达男女之间不同的感受。如果奥斯丁作为一位反讽艺术家堪比乔叟,乔治·艾略特作为描绘清教徒性格的道德心理学家堪比理查逊,那么狄金森与莎士比亚在某些最妙不可言的表达方面足以匹敌 。没有莎士比亚,我们对现实的感受将大大削弱。没有狄金森,我们的现实感或许不会削弱,但对于一个绝对孤独的意识处于它的最高力量时所感受到的痛苦和满足,尤其,当这个意识是属于一位女性的,知道得会远比我们现在所知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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