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利比里亚递交了国际海事组织(IMO)《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HKC”,简称香港公约)的加入书。自此,历时14年的《香港公约》正式获得批准,并将于2025年6月26日正式生效。 《香港公约》要求新造船和500总吨及以上的现有船舶在其生效后5年内,或在进行拆解前(以二者较早的时间为准),船上必须持有有效的《有害物质清单证书》,其目的是记录船上实际存在的有害物质的具体信息,保护船员和拆船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并避免环境污染。 年初,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一项决议,其中包括制定有害物质清单(IHM)的2023年导则,以确保实施《香港公约》第5条的规定。IMO在相关通函中归纳了以下五个对IHM制定至关重要的关键步骤: (1)步骤1:收集必要的信息 船东应查明、研究、获取并购买有关船舶的所有合理可用的文件、证书、手册、图纸以及信息表格等。 (2)步骤2:评估收集到的信息 应对上述步骤1中收集的信息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反映在外观/取样检查计划中。 (3)步骤3:准备外观/取样检查计划 根据相关信息和专业知识,制定外观/取样检查计划。 (4)步骤4:进行船上外观/抽样检查 船上外观/取样检查应按照步骤3中的计划进行。进行取样检查时,应在船舶平面图上清楚标明取样点和取样结果,并可对确定为同类的材料进行代表性取样。取样检查应在专家协助下进行。如果无法对船上的设备、系统和/或区域进行检查,则应将其归类为 '可能含有有害物质'。 (5)步骤5:编写IHM第一部分及相关文件 如果任何设备、系统和/或区域被归类为“含有有害物质”或“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则应在清单的第一部分中列出其大致数量和位置。这两类应分别在清单的“备注”栏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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