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税 骏平财税咨询 2024年11月19日 07:08 江苏分享财税理论与业务实践,做老板和会计的良师益友! 24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盈余公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主要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以净利润为基础计提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而不能以利润总额、也不是以企业所得税汇算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如果以前年度有亏损(即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盈余公积。 2、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1)盈余公积的用途 1、用于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实收资本 提醒: 1、若盈余公积金转增的是自然人股东的资本,属于视同分红,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20%个人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分配股利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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