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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弓箭的思考

 格武致知 2024-11-25 发布于重庆

春秋时期,楚王外出打猎,不小心弄丢了一张价值不菲的弓箭,手下人见状,正要吩咐随从去四处寻找,被楚王果断拒绝了,他说“楚人亡弓,楚人得之”。意思是说,我虽贵为楚王,但也是楚国的一员,我的弓箭既然丢在了楚国的境内,那也一定会被路过的楚国人捡到,究竟而言,弓并没有丢,何必还劳师动众地去寻找它呢?
后来,这个典故,被孔子听到了,孔子略带讽刺地评论说,这个南蛮子境界还是不够高啊,他不应该有国界之别,他应该干脆把”楚“字也去掉,直接说“人亡弓,人得之”,意思是丢弓的是人,捡到弓箭的也是人,何必还纠结于是哪国的人捡到的呢?只要这把弓箭做到了物尽其用也就够了,至于,被哪国的人用已经不重要了。
再后来,这个典故,连同孔子的评论又传到了老子的耳朵里,老子对此评价说“失公,得弓”,意思是无论是弓箭还是人,本质上都来源于大自然,正所谓“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弓箭既然丢掉了,那便是从自然中来,再回归了自然。何必还纠结于是被哪国的人,或是不是被人捡到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个时候,佛家思想还没有传入中国,试想一下,如果以上的典故加上孔子与老子的评论,被远在印度的释迦摩尼隔空听到的话,他会怎么评价呢?祂或许会说“诸法空相 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本质而言,楚王是空,弓箭也是空,孔子与老子也都是空。
再进一步说,就连我们身处的世界,都是不真实的,都是“空”的,何必再一把丢掉的弓箭上纠结呢?既然都是“空”的,那也就无所谓得到与失去了,万事万物皆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了。
楚王代表是绝大多数凡夫俗子的境界,心中装着利益得失,并且有你我之别;而孔子代表的是儒家的天下大同的最高境界,诸侯国本是一家,无论是哪国人都是人,有些与墨家“博爱”的类似的境界;而老子代表的是道家的最高境界,正所谓“天人合一”,“天”与“一”代表的都是“道”,代表的是自然,人顺理成章的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佛家“空”的境界,具备解构一切现实世界的意义,只有解构了这一切,才能重建一切,重建一个涅槃之境,一个无为之境,一个自然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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