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友被骗案例是非常之多,多见于单身人士,为了获取对方好感等,非常容易就上当受骗。对方可能无有心后无意进行诈骗,专业或无意诈骗,凡是虚构实施找理由以借或其它各种名义要钱的,都可以认定是诈骗,如果你们彼此认识,就大概率会认为是借贷纠纷了,去派出所报警大概率就不会管,叫你去找法院起诉。 借贷纠纷多见于认识的人,有的还有借条字据、聊天记录,彼此也还能沟通等等,这类型报警没必要,借贷纠纷可以在自己这边居住地或户籍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去对方那边法院起诉,必须提供对方欠款的明显证据,单纯只有付款截图什么的,肯定是不行的。 如果是被骗,三千以上算诈骗罪,三千以下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应拘留五天以上十天以下,可处罚金五百块。故此,不管被骗多少钱,派出所都有责任受理!如果实在不想管,自己也只能去信访投诉,另外一方面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以不当得利为由,只要有转账等凭据就行,对方无法证明合法正常来源,法院就可能支持原告诉求,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只要提供对方真实姓名和微信号,就可以找律师事务所去找法院,向腾讯索要对方个人信息,然后就可以起诉对方了,调档费一般情况下都是原告自己出钱,法官可能不会支持被告赔偿,费用大概400-1000或以上不等,不同事务所收费不同,多找几家,尽量找深圳范围内,效率快一些,全国的都可以,只不过慢一点而已。当然,自己可以不用花钱找律师调档,直接起诉服务商要求提供对方信息,比如在微信上被骗,就可以起诉腾讯公司提供对方信息。 最后告诫各位单身人士,网络交友要谨慎,不要没见过面就无戒心地给对方转账、买东西,博取对方好感,人心很难经得起考验!爱情是双向奔赴,对方若真对你有意,是不会让你给钱或买东西的,可能对方都比你主动,所有交流都会先考虑AA制,而不是各种理由找你借钱,买东西等等。那些高富帅、白富美还在网上找另一半本身就不符合逻辑,自己千万别异想天开!带你赚钱、带你搞投资、做生意亏了,店铺要倒闭了都别信。 就算是认识的,不是很熟的人或网友,真要借钱,那么就应该让对方放心,起码主动提供自己身份证正面图,联系电话,写好借条等,这样债主随时可以法院起诉维权,还不用去找律师调档,当然也有非常多的亲友借钱不还的案例,起诉后也是一句话没钱,你能怎么办?大家谨慎做人吧。 借钱的情况,双方都要备份相关证据截图避免对方否认,比如聊天记录中提到的,具体时间,对方欠自己多少钱?必须以转账记录为还款依据,什么时间节点之后,现金还款不接受,这个双方都要谨慎,避免自己现金还了,对方说没有还,或者对方没有还钱,说现金还了,当然这个要有证据才行,不是谁说怎么样就是怎么样,任何一方拿不出现金支付的证据,那就可以说事实不存在。图片保存或备份原件不要丢失,因为图片会展示具体时间,能够证明那一天对方欠自己多少钱?那一天之后所有的转账凭据才是还款证明,之前的自然不算!当然图片信息记录的只是保存图片的时间,如果图片上的什么内容没有展示时间,那么具体也没法判断图片上的事情,发生在哪天,所以聊天记录上最好注明具体日期,欠款多少等等。 自己还钱之后,只要有凭证情况下,对方是否退回借条,问题不大,因为转账记录不会丢失,只要自己不注销支付账号,当然最好有聊天记录来证明这些转账是还款,或能证明自己已经还完所有欠款即可,保留或收藏聊天截图。作为借钱出去的人,如果借条丢失了,那么就必须要有聊天记录或录音等其它有效证据才能证明对方欠自己钱了,否则无法证明,但可以按照不当得利去起诉对方,就看法官是否支持原告了。借条丢失了,但有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证明欠款事实的,那么借贷仍然存在,借条或聊天记录都是证据之一,存在任何一样都可以。 借条上要注明合同签订地点,这个以后自己可以在这个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注明地区,就在自己或对方居住地或户籍地法院起诉,借款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比如借条约定2025年1月还款,那么必须在2028年1月之前起诉,否则超时起诉,对方可能会辩护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导致原告败诉,如果期间有证据可以证明合同约定内容发生改变的,则诉讼失效自动延期,比如2028年1月之前,通过电话或微信找对方还钱,对方也没否则事实,且答复下个月开始还一部分,或者说现在真有困难,有了就还等等,都可以保留证据,合同诉讼失效就可以自动延期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随时可以叫对方还钱,起诉时效就从借钱那天算起,也是三年。 借款纠纷可以在自己这边居住地或户籍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那边起诉,不当得利则只能在被告那边起诉,需要证明自己或被告居住当地满一年,户籍地起诉无需证明。以广东省为例,全省都可以查自己或对方的居住登记信息,如果是自己这边法院起诉,同样要去政务中心才能查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不用提供法院补充材料通知书等资料,毕竟是查询本人居住登记。如果办理了居住证,包括电子居住证,也要去政务中心查询才行,因为粤省事或居住证实体只能证明一年内有过居住登记,不能证明具体居住登记了多长的时间,是否已满一年。如果是查被告的居住登记信息,必须提供法院提供的补充材料通知书的原件,先预约再去当地就近的政务中心查询。在广东,不管某人是否办理居住证,房东都会对租客进行居住登记,并录入居住登记系统,故此,政务中心都能查到信息,不管是在那边居住地法院起诉,都必须去政务中心查询登记信息才行,必须满一年,差一天法院都可能不立案。 以东莞市为例,访问小程序i莞家,预约,公安业务区,户政业务,人口信息查询,流动人口信息查询即可,还可以查省内户籍地人口信息。居住登记还可以查到对方户籍地省市县的地址,但无法查询精确到村的地址。 总之,被骗三千以下,应优先考虑起诉维权,派出所不一定有那么多的精力帮你立案或调查,毕竟被骗几十万、上百万的案件比比皆是。被骗三千以上,可以考虑报警求助,同时另一方面可以想办法起诉维权,在对方冒用别人身份的情况下,不管是报警还是起诉,都很难找到对方,有些时候被骗,也只能接受事实,人生就是一个有得有失的过程,生活还得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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