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风云:在当今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核心技术已成为企业持续发展和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然而,技术的泄露或被非法利用,往往会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对于技术密集型的企业来说,技术泄露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技术类型的知识产权类产品不同于其他的有形的商品,其所有权的归属往往存在更为复杂和模糊的界定。一旦遭受技术侵权,企业不仅要面对巨大的经济损失,还要面对漫长的维权之路。今年9月份的时候,一起“新能源汽车底盘案”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历时六年,该案尘埃落定,侵权方被判处了6.4亿元的赔偿金额。相对而言,维权属于事后的处理方式,对于核心技术,企业应该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的保护体系。因此,我们将复盘整个事件,分析被侵权企业在核心技术保护上的不足,并提出国有企业如何更好地保护核心技术的建议。事件的主体是两家新能源车企,一家为A汽车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另一家为B汽车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A公司成立于1986年,是中国知名的汽车制造企业,业务涵盖汽车整车、动力总成和关键零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拥有大量发明创新专利,全部产品拥有完整知识产权。B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5年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其创始人沈某曾担任A公司副总裁。2016年,A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成都某汽车公司(以下简称“成某汽车”)的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离职,其中大部分人员迅速入职B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这些离职员工中,不少人曾接触或掌握A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B公司在短期内推出了威某型号电动汽车,该车型的部分底盘零部件与A公司研发设计的底盘零部件完全一致。成某汽车的离职员工冷某虎、张某魁等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为B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这些专利文件使用了A公司请求保护的12套汽车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成某汽车是A公司在传统燃油车的基础上进军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环节, 2014年12月,A公司与成都某委员会等签订《成某汽车增资协议扩能项目建设协议书》。由成某汽车进行试验和研制被侵权的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后,研发成果应归吉利控股所有。B公司的侵权行为直接造成了该合同违约,且影响了A公司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A公司认为,B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并使用其技术秘密,节省了研发费用,获利约21亿元。因此,A公司于2018年以“侵害商业秘密”的名义对B公司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21亿元。经过长达6年的法律诉讼,202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B公司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并披露、使用A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判决B公司赔偿A公司6.43亿余元。复盘整个事件之后,A公司在核心技术保护上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A公司核心技术的管理流程上存在明显漏洞,尤其是针对核心研发人员的管理。从事件中可知,核心研发员工可以无缝衔接进入另一家汽车公司,继续从事与原工作相同或类似的技术研发工作,从而增加了技术泄露的风险。A公司在技术保护意识上也存在不足。离职员工交还的物品,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电脑,A公司未能及时检查是否缺失文件或能否正常运行。例如,离职高管侯某靖以工作电脑丢失为由,退还公司一台全新的电脑,而未按规定交还存有大量技术数据的工作电脑。这些行为都反映出A公司在技术保护方面的疏忽。A公司在短期内出现大量核心人才流失,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该岗位对核心人才的激励和待遇不够有吸引力。核心技术人员可能因为薪资待遇、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而选择离职,进而造成技术流失。复盘整个案件之后,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科技型企业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是正常的现象,企业只能尽量的降低研发核心人员的流失率,但不能让其降为0。因此,国有企业要建立关于技术保护的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体系。国有企业应高度重视员工离职管理,特别是核心岗位员工的离职。在员工入职时,应与其签订详细的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明确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并承担保密义务。同时,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国有企业应加强技术保护措施,确保核心技术不被泄露。首先,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技术保密制度,明确技术秘密的范围、保护措施和保密责任。其次,企业应加强对技术秘密的存储和管理,采用加密技术、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确保技术秘密的安全。此外,企业还应定期对技术秘密进行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激励体系,通过多种激励工具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首先,企业应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待遇,确保核心人才的收入与其贡献相匹配。其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和晋升机制,为核心人才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此外,企业还可以采用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长期激励措施,将核心人才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绑定在一起,共同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为降低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国有企业可以将核心技术拆分成多个环节,每个环节之间的核心技术不互通。这样,即使某个环节的技术人员离职,也无法掌握全部的可复现技术,从而降低了技术泄露的风险。国有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确保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首先,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授权和保护流程。其次,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侵权行为。此外,企业还应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和交流,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知识产权知名度。国有企业在面临核心技术侵权时,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企业应及时收集并保存侵权证据,为法律诉讼做好准备。其次,企业应积极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机构合作,制定有效的维权策略。此外,企业还应积极参与行业自律和监管,推动行业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保护的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体系。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国有企业可以有效地降低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