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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现代化革命军队时期(1953年8月至1966年5月)

 虛怀若谷 2024-12-11

三、贯彻条令、条例,建设正规军事生活秩序

(三)贯彻条令、条例的共同经验

这一时期贯彻条令、条例,建立正规化军事生活秩序的共同经验:

(1)党委重视,首长分工专人抓,军政干部共管。在贯彻共同条令中,各级党委(支部)都把管理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为争创“四好”(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军事训练好、生活管理好)单位的规划,定期研究贯彻执行共同条令和建立正规军事生活秩序的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措施。在各单位行政首长中,大都指定一名付职领导干部专门抓管理教育工作,其目的是为了增强部队的内部团结,充分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严格组织纪律,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它既是行政管理工作,又是政治思想工作,各单位在实际执行中,一般均做到了军政干部

齐抓共管。

(2)短期突击与经常管理相结合,重在常抓不懈。贯彻条令、维护正规生活秩序,是一件经常性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要使每一个军人都按条令、规定办事,人人都能自觉地遵守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不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是不容易做到的。因此要坚持经常一点一滴地抓贯彻落实。实践中,各单位还根据各自情况,选择全年中某一特定时间,开展安全防事故的群众活动,以造声势,唤起各级干部的责任感,督促部队上下、人人注意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取得了一定成效。还结合每年的五个节日(“五一”、“八一”、“十一”、“元旦”、“春节”)的庆祝活动,很抓军容风纪、内务卫生的整顿,以及严格组织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均取得预期的效果。

(3)干部以身作则,党团员骨干带头。许多先进单位的经验一再证明,贯彻条令、条例好与不好,关键在于这个单位的干部有没有模范带头作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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