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IOP(glucocorticoid-induced osteoporosis)的典型症状:腰背痛或周身骨骼痛,甚至活动受限;脊柱变形;脆性骨折。 2.激素使用初期即可发生GIOP,骨量丢失在第1年最明显,丢失约12%~20%,以后每年丢失约3%。 3.激素无安全阈值,即使小剂量激素亦可导致骨量丢失。剂量越大,骨量丢失越多。 4.激素对松质骨的影响大于皮质骨,因此椎体更易发生骨折。 5.激素不仅影响骨密度,更使骨质量下降,GIOP患者在双能X线骨密度仪(DXA)检测未发现骨质疏松时,即可能发生脆性骨折,其骨折风险与骨密度无线性关系。 6.激素停用6个月后,骨密度可部分恢复,骨折风险下降;但骨丢失量很大(超过10%)则不能完全恢复,椎体变形和腰背痛可持续存在。 7.机制:GCs可直接影响成骨细胞、骨细胞、破骨细胞、骨基质蛋白代谢,也可通过影响雌激素、生长激素、甲状旁腺素、肌力等间接导致骨丢失。
骨细胞在调节成骨细胞、破骨细胞功能,调节骨重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GCs可致骨细胞凋亡,破坏骨微结构;
8.骨折风险预测工具(fracture risk assessment,FRAX)目前大多数GIOP指南推荐的骨折风险评估工具。FRAX不适用于40岁以下的接受激素治疗患者的骨折风险评估。 9.双能 X线吸收检测法(DXA)、定量超声检查(QUS)、定量CT扫描(QCT)都能检测骨密度,DXA是骨质疏松症诊断(尤其是早期诊断)的金标准. 10.骨密度 T值=(实测值-同种族同性别健康青年人峰值骨密度)/同种族同性别健康青年人峰值骨密度的标准差。 适用于绝经后女性和≥ 50岁男性。 T值为-1至-2.5为低骨量,T值≤ -2.5为骨质疏松症。 骨密度Z值=(测定值-同龄人骨密度均值)/同龄人骨密度标准差。 用于绝经前女性、< 50岁男性和儿童。Z值 ≤-2为低骨量或「低于同年龄段预期范围」。 11.对于≥ 70岁女性或≥ 80岁男性,或身高降低≥ 4 cm,或既往有椎体骨折史,或糖皮质激素治疗相当于≥ 5 mg/日泼尼松,或> 3个月的低BMD患者,应采用VFA评估椎体形态及判断骨折,VFA与X线评估椎体骨折的特异度和灵敏度相当。 12.定量超声检查(QUS)仅用于骨质疏松症高危人群的筛查和骨质疏松性骨折的风险评估,不能单独用于诊断。 13.建议在激素治疗开始后的6个月内进行骨折风险的初始评估,持续接受激素治疗的患者应每12个月进行一次再评估。 14.无论激素剂量高低及给药途径如何,建议对所有需要长疗程(≥3个月)激素治疗的患者行GIOP的预防和治疗。 15.初始治疗中,对存在低度骨折风险的患者,建议调整生活方式,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 16.建议长期接受激素治疗的患者,联合使用钙剂和维生素D防治GIOP,每日补充元素钙(1 000~1 200 mg)、维生素D(600~ 800 IU),维持25羟维生素D的水平≥20 ng/ml。 17.老年人、肾功能不全及1α-羟化酶缺乏者推荐选用活性维生素D,如1,25双羟维生素D3(骨化三醇)和1α-羟基维生素D(阿法骨化醇),前者推荐剂量为0.25~0.5 μg/d,后者推荐剂量为0.5~1.0 μg/d。 18.在初始治疗中,对存在中、高度骨折风险的患者,建议除补充钙剂、维生素D及调整生活方式外,首选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如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不耐受,可选择特立帕肽、地舒单抗、雷洛昔芬。 19. 20.双膦酸盐类药物与骨骼羟磷灰石的亲和力高,能特异性结合至骨重建活跃的骨表面,抑制破骨细胞功能,从而抑制骨吸收,具有改善骨密度及降低骨折风险的作用。 21.双膦酸盐类药物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慎用于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及反流性食管炎者。(2)一过性发热、骨痛和肌痛等类流行性感冒样症状(3)肾功能:肌酐清除率<35 ml/min者禁用。(4)颌骨坏死:对有严重牙周病或需行多次牙科手术者不建议新加用双膦酸盐类药物,或至少停用双膦酸盐类药物3个月。(5)非典型股骨骨折:长期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者(中位治疗时间7年),非典型股骨骨折风险轻微增加(3.2~50例/10万人年)。 22.特立帕肽:甲状旁腺素类似物(PTHa),促进骨形成的代表性药物。间断使用小剂量甲状旁腺素类似物能刺激成骨细胞活性,促进骨形成。通常使用剂量为20 μg/d,皮下注射。 23.特立帕肽治疗时间不宜超过24个月,停药后应序贯使用抗骨吸收药物治疗,以维持或增加骨密度,持续降低骨折风险。 24.地舒单抗为特异性核因子-κB配体受体激活剂(RANKL)的完全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抑制RANKL与受体结合,减少破骨细胞形成、功能和存活,降低骨吸收。 25.地舒单抗耐受性一般良好,主要不良反应是低钙血症,特别是存在维生素D缺乏症及肾脏损害的情况下。对易患低钙血症者,建议每次使用地舒单抗前及第一次使用后2周监测血清钙水平。 26.地舒单抗可能引起严重感染,包括膀胱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等,可能与RANKL在免疫系统中的作用有关。 27.长期应用地舒单抗可能会过度抑制骨吸收,出现下颌骨坏死或非典型性股骨骨折。 28.存在高度骨折风险者,特别是已存在椎体骨折的患者,停用地舒单抗可能会增加多发性椎体骨折的风险。如果考虑停止治疗,应改用其他抗骨吸收药物维持。 29.雷洛昔芬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在骨组织具有拟雌激素作用,预防骨丢失,主要用于绝经后女性骨质疏松的防治。 30.雷洛昔芬总体安全性良好,但有轻度增加静脉栓塞的风险,故有静脉栓塞病史及有出现血栓倾向的患者,如长期卧床和久坐者禁用。肝肾功能减退、子宫出血及过敏者亦禁用。少数患者服药期间会出现潮热和下肢痉挛症状。 31.降钙素:是一种钙调节激素,能减少破骨细胞数量,抑制破骨细胞功能。突出特点是明显缓解骨痛,对骨质疏松症及其骨折引起的骨痛有效。 32.鲑鱼降钙素连续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33.抗骨质疏松初始治疗效果不佳时,如双膦酸盐类药物口服治疗≥18个月后发生骨折,或骨密度显著下降(≥10%/年),推荐在钙剂和(活性)维生素D治疗基础上,换用其他种类的抗骨质疏松药物(如特立帕肽、地舒单抗)。 34.若口服双膦酸盐类药物不耐受或依从性差,可考虑静脉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 35.已停止激素治疗的成年患者,低度骨折风险,可停用抗骨质疏松药物,继续钙剂和(活性)维生素D的治疗;中度骨折风险,推荐继续使用钙剂、维生素D和抗骨质疏松药物治疗;高度骨折风险,强烈推荐在使用足量钙剂和维生素D外,加用抗骨质疏松药物治疗。 36.妊娠期间仅推荐口服钙剂和维生素D; 37.无妊娠计划且使用有效避孕措施或无性活动者,如评估存在中、高度骨折风险,推荐除使用钙剂和(活性)维生素D外,优先选择口服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若存在禁忌不能口服双膦酸盐类药物,则应选择特立帕肽;而静脉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和地舒单抗,则有妊娠期潜在致畸风险,目前尚缺乏安全性数据。 38.接受超大剂量激素(初始泼尼松剂量≥30 mg/d或等效剂量,累积剂量每年>5 g)治疗的成人患者:推荐双膦酸盐类药物联合钙剂和(活性)维生素D治疗,若不宜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可根据患者的年龄选择其他抗骨质疏松药物进行治疗。 39.器官移植成人患者:因使用多种免疫抑制剂,如同时使用地舒单抗可能导致感染加重,故目前暂不推荐使用地舒单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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