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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记录作为诉讼证据的注意点,不仅仅是对话内容

 昵称75840447 2024-12-17 发布于江苏
结合我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做一个整理总结。
一、手机和微信记录别丢失
最首要的问题,是保留好微信记录,一旦清空删除聊天记录,想通过技术手段恢复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实中常见的问题是换手机了、手机丢了、手机坏了,导致聊天记录全部或者部分丢失,这就很难办了。
在庭审中法官是要当庭核实原件、原始载体的,直接查看手机的,这是必需的。除非,之前就对聊天内容做过公证,有公证处出的公证书也行,但这属于极特殊的情形。
我身边许多朋友会备份微信聊天记录到电脑或其他设备上,以备不时之需。所以,手机内存买大一点,是有必要的。
二、展示微信聊天记录有头有尾、前因后果
截图微信聊天记录,要明明白白地告诉法院,是谁和谁在对话,对话的前因后果。
没头没尾的聊天记录,容易让法官一头雾水,不知道什么意思。聊天记录的“头”应当是对话双方的微信主页,是谁和谁在对话,是哪个微信号和哪个微信号的对话。
现实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一方给另一方备注了名称,比如对方微信名叫“张大”,我们备注的名称是“老张修车”,微信对话框里显示的也是“老张修车”,这就更需要截取对方的微信主页,以表明聊天对方的个人信息。
许多客户在截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时候,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聊天记录的内容应当连贯,不能只挑对自己有利的,只言片语不足以证明事实。
比如说双方吵架,只挑对方的出言不逊,证明对方存在侮辱诽谤的,那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展示出来,事实原貌就是双方都存在出言不逊,双方发生争吵。
三、截取聊天记录要让法官看得明白
截取微信聊天记录,有一些细节注意点,常见的诸如语音消息要语音转文字后再截图,聊天中出现的图片要点开后打印,文件也要打开后打印,尽可能地让法官能够快速查询双方的聊天内容。
如果存在语音转文字不清楚的,可以在截图页面上文字备注,以便法官阅读。
现实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有些语音、图片、文件,因为没有及时点开(下载),造成过期后打不开的状况。


四、在庭审中,法官经常会问一个问题:你怎么证明这个微信号是谁谁谁在使用?
压轴的重点来了,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不少人会忽略,那就是“转账电子凭证.pdf”,现在的微信账号几乎都是实名制的,但是实名信息一般是在后台显示的,我们是看不到对方的实名的,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转账电子凭证.pdf”能显示出双方的实名,在付款方或收款方对应的姓名那一栏。
此处,转账电子凭证的主要用处是核实对方的真实名字。“转账电子凭证.pdf”的申请存在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要先知道对方的名字,在申请的时候输入对方的实名进行验证,才能得到这个转账电子凭证文件。
最后,还是强调最重要的:如有必要,保留好原始的手机及手机里的微信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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