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提出“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现场工程师培养标准,培养一大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相对于传统工程师和常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的核心工作能力是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对其培养必须突出“现场”这一核心。 第一,“招在现场”。 “招在现场”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指在招生的过程中,要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考核,参与企业和职业院校要根据岗位需求设置考查题目,确保招到的学生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标准培养的基础能力;另一方面是指,在真实的工作环境或相关活动中进行招生宣传,直观地展示自身的教学实力、设施条件以及学生的实践成果,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的学生参与,从而提高招生效率和质量。 第二,“教在现场”。 “教在现场”有三层含义:第一,参与企业选派具有教学能力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与学校专任教师共同构成校企融合互聘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协同开展教育教学;第二,教学内容必须与生产实际和社会实践紧密联系,及时吸收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第三,必须在真实的工作环境或实际操作场所进行教学,创新采用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方式。 第三,“学在现场”。 “学在现场”强调在学习现场或实践环境中,学生通过亲身体验、观察和操作来获取知识、提升技能。可以通过组织学生到企业生产岗位实地参观考察,了解行业规范、工艺标准、操作要求等;可以安排学生亲身参与生产操作,在实践中掌握生成原理、工艺流程、生产流程等;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发基于生产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为“现场”教学提供支撑。 第四,“评在现场”。 “评在现场”强调的是紧密结合学习现场或实践环境开展评价,更直观地观察被评价对象的实际表现,更全面地反映被评价对象的真实水平,更及时地为被评价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反馈和指导。具体来讲,在评价主体上,要突出企业师傅评价和企业车间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评价;在评价内容上,要突出学生的现场问题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评价;在评价方式上,要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过程性记录,强调平时考核、实践考核与期中期末考核的结合。 第五,“保在现场”。 “保在现场”强调的是针对现场工程师培养面临的真实问题和挑战,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保障措施。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政策,不仅要完善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培养标准、规则、流程,更要落实财政补贴、税收减免、项目支持等多种激励政策,激发各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此外,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建立完善的市场需求预测机制,定期发布现场工程师需求的规模、工种、技能要求等信息,促进专业课程体系与就业市场的有效对接,增强现场工程师培养的针对性与适应性。 来源:《职业技术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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