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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联邦解体原因再探析(上)

 A松毛岭634高地 2025-01-04 发布于江苏

 一、历史上南斯拉夫国家构建先天不足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中东欧地区在奥斯曼帝国和奥匈帝国的废墟上诞生了几个新兴的独立国家,其中就有新成立的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王国,即后来的南斯拉夫王国。南斯拉夫王国的建立将南部斯拉夫各民族纳入共同国家的发展道路,实现了成为统一国家的愿望。然而,王国政党林立,政党体制不成熟;王国的经济落后而且各地发展严重不平衡;中央集权制与联邦制的斗争无休无止;鉴于复杂的民族、历史、文化、宗教和政治情况,这个新兴国家面临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可以说,这个国家的构建存在先天不足,它的成长道路荆棘丛生,命途多舛。

  1918年12月1日,奥匈帝国和奥斯曼帝国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而崩溃解体,建立了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王国,大塞尔维亚主义思想在王国占据主导地位。1922年4月通过的行政领土法,将王国划分为33个行政区,过去的历史边界被打乱。但这并没有形成新的南斯拉夫民族,因为境内的其他少数民族并不认同他们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同时,也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政党。

  1929年10月,王国正式改名为南斯拉夫王国,亚历山大一世·卡拉格奥尔基耶维奇(Aleksandar )国王决心建立个人专制统治。他宣布终止宪法;禁止政党及其他团体的活动;设立9个新的巴昂区和首都特区,以取代33个行政区,从而确立塞尔维亚族在巴昂区占有一定的优势;巴昂区隶属中央政府,基本上没有地方自治权。根据1931年新宪法,禁止成立民族的和地区性的政党。这一规定意味着克罗地亚人、斯洛文尼亚人、马其顿人、阿尔巴尼亚人等都没有机会推荐本民族的代表进入议会和国家领导层。

  1934年10月,亚历山大国王在法国马赛遇刺身亡,克罗地亚、马其顿和科索沃等地的分裂主义势力加剧。20世纪30年代末,南斯拉夫王国经过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冲击和国内民族主义的兴起,特别是克罗地亚对王国中央政府的挑战,使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凡尔赛体系中的“人造南斯拉夫越来越没有前途,处于崩溃的边缘”。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巴尔干地区成为大国利益争夺的场所。南斯拉夫王国则处于腹背受敌的境地。德国坚持南斯拉夫应该参加德意日三国轴心,王国政府进退维谷。在德国、意大利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和阿尔巴尼亚之后,南斯拉夫的沦陷已迫在眉睫。而在南斯拉夫内部,克罗地亚迫不及待地要求自治和独立,于是,在1939年8月克罗地亚与王国政府匆忙签订了《茨维特科维奇—马切克协议》。根据协议,克罗地亚成为自治巴昂区,人口为440万,占王国总人口的27%。克罗地亚巴昂区享有自治权,其面积约占全国面积的1/4,除克罗地亚外,还包括原来的萨瓦巴昂区和沿海巴昂区,以及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几个县。成立克罗地亚巴昂自治区等于承认克罗地亚是一个单独的民族和准国家实体。所以,南斯拉夫学者丘里诺维奇(Jurinovi)早在1962年谈到克罗地亚巴昂区问题时就写道:“这样,凡尔赛体系被摧毁了。南斯拉夫成为这一体系里一个人造的实体……目的只有一个,即摧毁南斯拉夫。”

  在德意法西斯的威逼之下,南斯拉夫王国被推到了国破家亡的悬崖上。1941年3月25日,南斯拉夫王国加入德意日三国公约。4月6日,德国和意大利全面入侵南斯拉夫,4月17日南斯拉夫王国无条件投降。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凡尔赛条约》建立的南斯拉夫王国寿终正寝。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南斯拉夫根据自己的国情,实行联邦制,由波黑、克罗地亚、马其顿、黑山、塞尔维亚和斯洛文尼亚6个共和国组成。科索沃地区经过激烈讨论,成为塞尔维亚的一个地区。当时,科索沃问题已经引起南斯拉夫联邦社会的重视,成为阿尔巴尼亚与南斯拉夫联邦之间影响国家关系的问题。

  尤其是南斯拉夫联邦与联邦内部各共和国之间中央集权和自治之间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人们把塞尔维亚视为中央集权的代表,它千方百计要防止联邦解体。20世纪七八十年代巴尔干的形势出现危机,希腊与土耳其就塞浦路斯问题兵戎相见,致使1983年出现了北塞浦路斯土族共和国。南斯拉夫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地缘政治作用亦发生明显变化。北约和欧洲共同体(欧盟)通过外交和贸易协议加速拉拢南斯拉夫。而在国内,不同语言和宗教的现实、各共和国要求更大自主权的倾向日趋强烈。特别是科索沃要求自治的主张几乎闹得整个联邦不得安宁。南斯拉夫联邦境内各种民族主义顽症难以克服,联邦的基础正在动摇。1979年8月24日,铁托(Josip Broz Tito)在去世前8个月接受克罗地亚女记者达拉·扬奈科维奇(Dara Yanakovi)的最后一次采访时表示,他对南斯拉夫联邦出现的形势感到悲观,担心最先在科索沃和克罗地亚出事。他说:“如果我们的社会、我们国家、我们共产主义者联盟的情况真的正常,我就不会这样消耗自己的生命……我最担心的是科索沃和克罗地亚率先出事。大家知道,'科索沃的火药桶’在不停地爆炸,而克罗地亚也无时无刻不在挑衅。”

  果然,正是科索沃打响了南斯拉夫联邦解体的第一枪。1989年3月28日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修改宪法,直接派军队进入科索沃,宣布戒严令,试图遏制科索沃的独立运动。科索沃则秘密成立了自己的议会和政府。1991年9月科索沃进行独立公决,正式宣布独立,并选举了自己的总统鲁戈瓦(Ibrahim Rugova)。

  与此同时,克罗地亚也冲锋在分裂南斯拉夫联邦的最前面。1991年6月25日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两个共和国同时宣布独立。斯洛文尼亚的行动几乎没有遭遇联邦当局的阻扰,而克罗地亚却经历了同境内塞尔维亚族(占克罗地亚人口的12%以上)的几年战争。随后,南斯拉夫联邦其他4个共和国亦模仿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的行动,宣布离开联邦而另起炉灶。欧美大国无一例外地立刻承认南斯拉夫联邦各共和国为独立主权国家。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在1992年1月15日已不复存在。

  1992年4月27日,南斯拉夫联邦议会通过了《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宪法》,并宣布建立由塞尔维亚和黑山组成的“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作为大大缩小了的南斯拉夫联邦的继承者,其面积只相当于前南斯拉夫联邦面积的40%,人口为原来的45%。这个由在南斯拉夫联邦废墟上站立起来的最强者和最弱者撮合而成的新国家,从一开始就先天不足,特别像两条腿不一样长的跛脚。2006年6月黑山宣布独立,脱离南斯拉夫联盟。2008年科索沃单方面宣布独立。南斯拉夫联盟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南斯拉夫联邦解体后,巴尔干地区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这一历史事件不仅使前南斯拉夫国家从历史舞台上消失了,而且对美国、欧洲和俄罗斯以及国际组织在战后欧洲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都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美国、欧盟和俄罗斯加大了对巴尔干地区的争夺;北约借机实现扩张主义野心。而且,前南斯拉夫地区的矛盾和冲突仍时有发生,它们融入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道路遥远,其后遗症至今还没有得到治愈。波黑问题和科索沃问题就是例证。也就是说,在前南斯拉夫地区,宗教和种族矛盾以及领土争端仍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经常表现为国家间的摩擦。

  二、南斯拉夫联邦解体的内部原因

  (一)政治失控,经济严重衰退

  南斯拉夫联邦在世人眼中一向以敢于改革著称。据其统计,从1945年到1988年的40多年里,南斯拉夫联邦政府共进行了60次各种改革,其中宪法改革5次、经济体制改革13次、经济政策改革12次、教育改革5次,等等。这些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是促使南斯拉夫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以巩固社会主义自治制度。但是在政治体制方面,正是这种频繁的改革导致分离主义倾向加剧,联邦政府对6个共和国和2个自治省失去了控制。

  20世纪80年代中期,南斯拉夫联邦的通货膨胀率超过了3位数,后来甚至达到4位数。到80年代末,通货膨胀率达到2600%,失业率为17%。1989年的平均通货膨胀率为2714%,到这年6月,经济形势继续恶化,物价开始飞涨,出口停顿,外汇汇率锐变,贷款利率达到23.4%,企业因税率过高纷纷倒闭。在1989年12月,有8608家企业面临破产,在全南斯拉夫联邦600万就业工人中有320万工人面临失业。对外债台高筑,1976年南斯拉夫联邦的外债为79亿美元,1978年达到140亿美元,1980年已超过200亿美元。经济困难引起各族人民的不满和社会动荡。南斯拉夫学者米拉·马尔科维奇(Mira Markovi)开门见山地写道:“在多民族的国家里,在经济和社会危机时期,一句与民族有关的不慎的话就有可能引起一场并不希望发生的大火。”

  (二)南斯拉夫联邦民族政策忽左忽右,居功自矜

  南斯拉夫联邦是个多民族国家,在它2230万人口中包括近20个民族和族群。它的民族问题表现为多层次和多方面。南斯拉夫作为联邦制国家,同周边7个邻国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民族纠葛。在联邦内部,不仅各共和国之间不同民族混居,而且共和国内,甚至自治省内也是不同民族混居,而且宗教和文化差异较大,历史积怨甚多,矛盾较深。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简称南共联盟)关注民族问题,采取了若干积极措施,防止民族主义泛滥。第一,实行联邦制,通过宪法确保了境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和友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没有同意将境内的阿尔巴尼亚族都集中到科索沃,避免了后来出现一个大科索沃国家。第二,从20世纪50年代起,扩大了各共和国和自治省的权力,各族居民的生活得到改善,使政局保持稳定,民族关系比较融洽。第三,为了帮助落后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差距,南共联盟和联邦政府于1965年建立了《联邦发展经济不发达的共和国和地区的信贷基金》,1971年通过了《对经济不够发达的共和国和科索沃自治省提供贷款的联邦基金法》,投资支持落后地区的重点项目建设;建立联邦信贷基金,发放无息或低息贷款;以社会总产值的093%作为无偿补助经费,支援不发达地区的文教卫生事业;不发达地区优先使用外国贷款;鼓励不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联合办企业,共同投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配收益。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不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

  这些积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复杂的民族矛盾,使南斯拉夫联邦国家得以保持45年的统一和发展。但是,南共联盟和联邦政府在民族政策的理论和实践方面也确实存在一些重大的失误,使民族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后来的联邦解体和内战埋下了祸根。主要失误有以下几点。第一,南共联盟和联邦政府所提出的民族理论概念混乱和错误。例如,1968年承认波黑的穆斯林为一个单独的民族,这成为后来波黑脱离联邦的一个重要理由。第二,片面理解和实行民族间绝对平等的原则,不切实际地强调各民族不论大小一律“机会均等”和“轮流坐庄”。第三,削弱了塞尔维亚作为联邦最大的民族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联邦宪法一再扩大科索沃和伏伊伏丁那两个自治省的权力,实际上使塞尔维亚共和国一分为三,失去了对这两个自治地区的控制。这虽然是为了防止大塞尔维亚民族主义的复活,却不顾历史和现实严重削弱了塞尔维亚共和国的地位,伤害了塞族的民族自尊心。第四,没有及时遏制和打击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后来的事实证明,南斯拉夫联邦正是在各民族、各共和国和各地区的民族主义、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打击下陨落的。

  长期以来,民族问题始终是困扰南斯拉夫联邦发展的锁链。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马其顿、科索沃等地就先后发难,新老民族主义势力抬头,引起南共联盟内部不和与分裂。与此同时,围绕联邦和邦联、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等问题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

  南斯拉夫民族主义和分裂主义的全面抬头促使社会主义制度崩溃。种族和宗教冲突导致使用武力,出现了兄弟残杀的内战。南斯拉夫党内反对派元老米洛万·吉拉斯()在一次谈话中也强调民族主义的危害。他认为,南斯拉夫联邦解体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穆斯林三种民族主义造成的。保加利亚一位巴尔干史专家指出,“南斯拉夫是在各民族、各共和国和各地区的民族主义思想、民族主义、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打击下陨落的”。他还认为,南斯拉夫联邦解体的主要“罪人”是南斯拉夫联邦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

  南共联盟在民族问题上的失误,还表现在对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认识不够。铁托在世时,由于南共联盟执行较为宽松的民族政策和铁托的个人威望,那时的民族关系趋于平静和稳定。由此,南共联盟中一些领导人便错误地认为民族问题已经“彻底解决”,并将南斯拉夫视为巴尔干国家中“民族和宗教平等的样板”,从而忽视了解决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造成民族政策上接连失误。

  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里,各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一般是不平衡的,要实现各民族和各地区的经济协调发展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要缩小和克服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方面历史遗留下来的差别,需要经过几代人长期艰苦的努力。民族差别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不会迅速消失。但是,中央政府要十分重视欠发达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努力缩小差距,一旦差距越拉越大,就会成为诱发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动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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