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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建)全民健身场馆的提案建议

 和善书屋 2025-01-05 发布于江苏

关于增设(建)全民健身场馆的提案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身体锻炼成为群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口的老龄化的提升,强身健体的意识愈加迫切需求。但我区现有公共体育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群众对公共体育设施的需求,矛盾突出。集中表现在住宅小区开发时没有按规划比例建设配套体育场所;无公共大型公益性体育场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程度低,这对于提升城区基础设施品质、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影响力等极为不利。

一、主要问题:

1.城区建设规划滞后。由于城市建设加速,城市规划赶不上城市建设速度,导致城区体育场馆规划滞后,区域分布不合理。同时,在城区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有的小区规划设计上没有配套的健身场地,有的虽然有规划,却被随意挤占,用于商业开发。

2.政府财政投入不够。《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要求要把全民健身事业,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保持逐年增长,据了解我区相关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3.现有场馆开放不够。在公用体育设施不够的情况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应在适当时间对外开放,但不少单位考虑安全、卫生、场地损耗等因素,大门一般对社会公众关闭。

二、具体建议: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区政府要严格按照《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规定要求,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2.纳入预算,保障投入。公共体育场馆属于公益性设施,毫无疑问政府是体育场馆建设投资的主体。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同时为了尽快筹措更多资金,可以通过申办大型体育赛事争取上级拨付资金、社会捐助等办法筹措,以利体育场馆尽快立项建设,造福于民。

   3.有效开放,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全区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实现除重大赛事活动、公益活动和场馆维修保养外,全年向公众开放。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的有效机制和服务管理形式,建立校园场地开放补助专项资金和场地维护基金,做到既有利于学校教学使用又有利于对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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