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办了三件案子,感触颇多。特总结、记录如下: 一、律师介入越晚,成功率越低 H省的C先生因涉虚开发票案被S省某地检察院取保候审。了解案情后,我认为是C先生无罪(未触犯任何一个涉税刑法罪名)。但是见到检察官后,检察官说了两件事:1、C先生的上家及关联方,我们法院都判了虚开犯罪。2、今天不认罪认罚(求刑10个月),明天起诉至法院,法院有可能将C先生羁押。 和C先生一合计,C先生决定直接认罪认罚。都定了虚开犯罪,你不构成?年末被羁押,在看守所过大年没关系,可误了年底工程工人结账是大事儿,以后就不能在这个行业做了。此时的我,作为律师是很无奈的:自己不能为了所谓的正义,所谓的无罪率,将当事人的事业给毁了啊!一切以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重吧。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能早日介入案件,比如在侦查阶段就接受委托,是否能有机会扭转乾坤呢?也许有!但无论如何,现在是没有成功可能了。 二、当事人自己挖坑自己跳,律师也无能为力 N省的Z先生应纪检委要求配合调查G先生贪污犯罪案,将自己公司的内外账一股脑地都交到了纪检委。注意:是Z先生公司的内外账。最后,纪检委发现G先生部分贪污款项系Z先生以虚开发票走账的形式完成的。遂,将Z先生也给留置了。羁押10个月后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以Z先生虚开发票罪审查起诉。 会见时,我问Z先生,你为什么把账簿,甚至内账,都拿到纪检委?Z先生答:我没问题,没做过任何犯罪的事。我问他,你有两套账,你还确定自己一切都合法?Z先生…。 三、关键在细节和思维,但发现自己不擅长领域的细节问题,很难 最近帮一个朋友处理一起工伤赔偿:朋友开了一个快递公司,雇佣的Z女士送货时三轮车发生侧翻,导致脚骨受伤,认定伤残九级。在劳动仲裁环节,我出庭争辩,结果裁定比对方主张金额少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和诉讼环节后,我已无能为力。朋友却偶然发现诊断书记载内容可能有问题,去医院找医生看,医生否认自己书写了该诊断书。经我建议:朋友已在卫健委约上专家会诊程序(近期进行)。希望能从推翻诊断书入手,进而推翻伤残等级鉴定,最后推翻劳动仲裁裁决,以便彻底解决问题。 这个案件非本人专长领域,虽然朋友信任,但不长期做的事,即使有思路(很多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道理大同小异),也不代表着就能做到最好。以后还是专注自己的财税法领域吧。关键在细节,但发现细节,不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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