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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列国——鲁国(12)臧文仲:为政与外交

 zd山笑 2025-01-07 发布于江苏

跻身六卿,位列司寇 公元前662年,鲁庄公薨逝,鲁国经历了两年的内乱,最终公子季友拥立庄公庶子公子申继承君位,是为鲁僖公。臧文仲在鲁僖公时代担任四司之中最末——司寇(四司以司徒最贵,其次司马、司空,最末即司寇),司寇是主管司法、执法的最高官员,在鲁国排在司徒、司马、司空之后,位列行政官员第四位。然而年少的鲁僖公为了牵制“三桓”家族,对臧孙辰颇为倚重,在处理政事上经常征询他的建议。 鲁国六卿,四司为尊,其余两卿名称未见于经、传记载。 鲁僖公二十一年夏(前639),鲁国大旱,鲁僖公打算火焚司职祈雨的巫师与仰面凸胸的残疾人,这是因为大概上天可怜这些残疾人,恐怕雨水灌进他们的口鼻因而停止下雨。臧文仲劝谏鲁僖公道:“这不是防备旱灾的方法。修缮城墙以防外敌趁机进攻、减少饮食,节约开支、致力农事发展、劝人分财施舍,这才是应该做的事。把出现灾祸的责任推给巫师和畸形人又有什么用?上天如果要杀死他们,那么干脆不要让他们降生;如果真是他们导致了旱灾,那么杀死他们只能触怒上天,更加加重灾情。”鲁僖公同意了他的看法,按照他的建议处理国政。因此这一年虽有饥荒,却没有产生实质的危害。 臧孙辰的为政方针,是明显偏重于百姓的,即后世儒家所谓的“民本”思想。在鲁庄公时代的饥荒,臧孙辰为了救济百姓,劝说庄公用代表着国家主权的礼器作为抵押换取粮食,并动请命出使齐国。体现了他贤者的胸怀、为官者见难不避,勇于担当的精神,以及作为身居高位者体恤万民、忠于国君的品质。面对宋国的水灾,宋国国君迷信上天,把责任归结于自己对上天不够尊重,而臧孙辰却看到更加可贵的东西——国君敢于承担罪责而不把罪责推卸给他人,从而预言宋国将兴;面对本国的旱灾,鲁僖公的做法则是将罪责推卸给巫师和残疾人,欲焚之以告上天,臧孙辰则敢于打破陈规陋习,制止国君烧人的行为并告诉国君发生旱灾更应该做的工作,所以当年的旱灾“饥而不害”。 齐桓晋文,合纵连横 在外交方面,臧孙辰在外交方面也颇有些后世纵横家的做派。当齐孝公率军入侵鲁国时,臧孙辰即打算用文辞对付齐国,由于对措辞感到为难,便向他的下属士师的柳下惠求教。柳下惠不以为然:“我听说,身居高位的教导地位低下的,地位低下的应侍奉地位高上的,这样才能制止内忧外患,没有听说用文辞对付敌人的。加入小国自高自大触怒了大国,则更增加了自己的罪过。现在人家兴兵讨罪,一席话语又有什么用?”臧孙辰说:“现在国家危机了,凡是可以抵御外敌的东西,没什么不能拿来用的,希望能用先生的文辞达到贿赂的目的,可以吗?”后面的事在之前《》篇幅中已经介绍,此处不再赘述。 晋文公城濮之战打败楚国后,把楚国附庸卫国国君卫成公拘押,计划秘密毒杀之而没能成功,也不惩罚下毒之人。臧孙辰看出晋国害怕担上擅杀诸侯的罪名,单纯把卫成公释放又恐怕朝令夕改,有损大国威信,极力劝说鲁僖公为卫成公求情,给晋国一个台阶下,晋国必定放人。晋国看到我们不背弃应该亲近的诸侯,也必定会更加亲近我们。鲁僖公采纳了他的建议,卫成公得以免罪归国。从那以后,晋国聘问鲁国,礼仪上果然比其他诸侯的规格高一等级,卫国听说自己获释是鲁国求情,也对鲁国感恩戴德。鲁文公初年,陈、卫关系趋于和睦,臧文仲审时度势,向陈国示好,加强外交。最终,季友的孙子季孙行父在陈国娶妻,陈、鲁通过联姻形成同盟。 在齐桓、宋襄、楚成、晋文等诸侯交替称霸的国际环境下,鲁国这个小国得以往来斡旋于各个大国之间,改换阵营,游刃有余,除去国君鲁僖公的精明,臧孙辰在外交方面的努力亦是功不可没。 臧孙辰对于鲁国的贡献,不可谓不大,对于鲁国国君,不可谓不忠。然而,一百多年后的大圣人孔子对臧孙辰的评价却是“窃位者”,即于国不忠、于人不仁,他认为臧孙辰有“三不仁”与“三不知”。三不仁为废六关、妾织蒲、下展禽;三不知则是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这六件事我们留到下一篇在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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