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今年读了70本书,这些是年度十佳

 碧海蓝天kx32di 2025-01-08 发布于广西

今年读了70本书,作为读者,很满足了;作为读书博主,数量一般。我有辩护的理由:读的大部头比较多,比如《米德尔马契》《布登勃洛克一家》《孤独鸽》《伊甸之东》《约翰契弗小说选》,都在50万字以上。

我坚持读经典,有个经典补全计划,今年补了莎士比亚、乔治·艾略特,托马斯·曼,明年会继续补契诃夫、陀思妥耶夫斯基。

下面是我的今年十佳。每本附的评介文字(大约800字,除了最后一本),写得随意,也非常个人,不是严肃的批评文字,甚至也不算严肃书评,大家姑且理解为充满偏见的读后感吧。

《米德尔马契》乔治·艾略特
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地位奇高,尤其在英文小说里,很多人誉为金字塔顶之作。但就大众知名度而言,别说比不了《傲慢与偏见》《简爱》,就是与《德伯家的苔丝》《荒凉山庄》比,也远远不如。我曾将其列入“小众书单”,不是说此书少有人知,而是说流传度配不上它的地位。

小说写作,往往有性别峡谷。男作家写女人,并非每个人都是托尔斯泰、福楼拜和哈代,强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女性也有刻板一面。反过来,女作家写男人,也很费力。《傲慢与偏见》从头到尾,没有两个男人单独谈话,但到了《米德尔马契》,情况有所好转,艾略特写了一大堆男人,不仅是日常聊天,还有各种政治探讨——《米德尔马契》一改之前女性写作在爱情和婚姻里打转的局面,而写出了一个社会的整体风貌。此书地位之高,原因之一即在于此。

《米德尔马契》身上,有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的宏大一面,但这不是我感兴趣的,此文暂且不论。我喜欢的是《米德尔马契》身上《安娜卡列尼娜》式的细腻一面:落脚于爱情和婚姻,不是写爱情之美,而是写爱情的盲目;不是写婚姻的幸福,而是写夫妻的厌倦。

《米德尔马契》写了三种婚姻:精神婚姻,名利婚姻和贫贱婚姻。说这本书是爱情和婚姻的百科全书有点夸张,但一本小说涉及性质截然不同的几种爱情和婚姻,非常罕见。

小说一开始就是精神婚姻:生活优渥的少女多萝西娅,爱上大自己27岁的男人卡苏朋:虽然他很丑陋,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棺材,但博学多才,出尘脱俗。——看起来,这爱情多自由、多任性、多美啊。但是,小说深刻的地方在于,结婚之后,多萝西娅发现丈夫是个老学究,只会埋头故纸堆,引以为傲的知识,不过是没有生命的僵尸。

接下来,名利婚姻登场了。乡间少女罗莎蒙德,瞧不起周围的男人,一心找一个出身显赫的丈夫,她瞄上的出身贵族的医生利德盖特。婚后,名是有了,可利德盖特收入不高,小家庭很快负债累累——利德盖特被迫放弃医学梦想,而成为一个只顾着赚钱的医生。

似乎可以说,《米德尔马契》之所以深刻,是因为它开始于《简爱》或者《傲慢与偏见》结束的地方。很多小说写到有情人终成眷属,《米德尔马契》却要写终成眷属之后的一地鸡毛——小说因而极具现代感和超越性,在小说末尾,多萝西娅甚至直接向婚姻开炮:“婚姻剥夺了我们给与或取得幸福的全部权利。”想想这是两百年前小说里的话,真是石破天惊。

《布登勃洛克一家》,托马斯·曼

6月,读托马斯·曼《布登勃洛克一家》,以为要读一个月,没想到一周读完:虽然很厚,却很好读。

好读(节奏快),时间线长(写了四代人),时间近(现代社会),容量大(写人,也写时代风气),主题不俗(探讨人的精神进化和身体退化),有哲学介入(有生与死的思考),语言节制(不啰嗦)……以上种种,几乎可以说,这本书满足了我对伟大小说的想象。

对《布登勃洛克一家》的众多赞美里,有一条很多人提到:这是德国版的《红楼梦》。这个说法没问题,只是不准确:无关国别,但与时代有关——它是现代版《红楼梦》。

《红楼梦》家族之衰,衰在骄奢淫逸、草菅人命、后继无人,这是古典的背景,似乎也可以说,是古典的生产力不足以支撑生产关系。

布登勃洛克一家之衰,则完全是一个现代家族企业的兴衰:生产力是先进的(开公司,做股东,立遗嘱),道德法纪也没有败坏(一家人的道德基本无可挑剔),“后继无人”这一点,倒是惊人地一致。

贾宝玉和托马斯·布登勃洛克,都是家族的第三代。宝玉无心仕途,讨厌经世致用;托马斯表面按部就班经商,但心里毫无热情,四十多岁,未老先衰,基本放弃了公司业务,一心思考生与死的玄学问题。

《布登勃洛克一家》更绝的一点,是在“身体的退化”上写一代不如一代。

祖父辈,父辈,都勃勃生机;第三代第四代出问题,因为他们有了更多选择——音乐,绘画——精神上丰富了,身体上却萎缩了。

精神与身体的悖论,很多作家都写过。同时代的黑塞,《荒原狼》里探讨的也是这个。

身体萎缩,也和联姻有关。

布登勃洛克一家的婚姻,主要要求是财力相当。第三代托马斯·布登勃洛克,妻子陪嫁了三十万马克,真真一笔巨款。妻子优雅,斯文,拉提琴,看起来很高级,但是,夫妻俩多年未育,好不容易生了个孩子,却娇弱多病,对艺术有兴趣,对经商无感——至第四代,真正后继无人了。

有意思的是,托马斯的初恋,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却儿女成群——她后来反复出现在托马斯人生的重要时刻,身后跟着几个孩子,肚子里还怀着孩子,这与托马斯的不育,形成了鲜明对比。

《布登勃洛克一家》的深度,大概就在这种衰退的“反进化”上,这也似乎是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

《伊甸之东》斯坦贝克

有两种小说:一是外部因素推动(战争,灾祸,疾病),人在时代里,被裹挟,比如《活着》《白鹿原》《额尔古纳河右岸》《平凡的世界》。一是内部因素推动(性格,精神,爱情),人不可阻挡地、莫名其妙地被趋势,历经内部的风暴,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加缪的小说,比如《伊甸之东》。

《伊甸之东》的好,就在于他在严肃地探讨命运和性格时,毫不晦涩,非常易读。

父子、兄弟、夫妻、朋友,这四种重要关系,小说都写透了。主要谈一下夫妻。

小说的主要线索,就是亚当和妻子凯茜。

亚当的性格,一个细节可以看清——他流浪的时候,被抓,判他在修路队苦役,为期六个月。他在还差几天就要被释放时,逃跑了。为什么逃跑?他觉得不公。为什么拖到最后才逃跑:“我不喜欢骗人,我只骗他们三天。”

凯茜呢?漂亮,冷酷,邪恶——十四五岁,就让一个老师因为爱她而自杀;几年后,策划一场大火烧了家,任父母葬身火海;将死之际,被亚当救下,并和亚当结婚,却在新婚之夜跑到亚当弟弟查尔斯的床上;生下双胞胎之后,一枪伤了亚当,跑到一个风月之地,宁可混迹风尘,也不愿意过尘世的幸福生活。

这么一个形象,在文学史里是绝无仅有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也喜欢写一些有恶魔感的女性,利用他们的魅力,让男人和自己陷入疯狂,却那还是可控的,不像凯茜,有一种毁灭一切的冲动。

凯茜的恶,小说里尽量做了解释——从小就发现男人觊觎自己,父母又很虚伪,所以她要疯狂报复世界。当然,也有人格的缺陷——她把自己看到的那一面,当成了世界的全部。

凯茜离开亚当之后,亚当迟迟走不出来——他仍然深爱着她,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终于有一天,亚当在风尘地找到了凯茜(她已经是那里的老板了)。这场相遇,小说的描写非常有意思:凯茜发现亚当在观察自己——发胖的脚踝,突出的小肚子——她不可避免地老了,虽然仍然漂亮,却无法克服时间的痕迹。

亚当给她下了定语:“你不恨他们的邪恶,你恨的是他们身上你无法理解的善良。”

这次会面后,亚当解脱了,他重新爱上了世界。这是在小说中间部分——536页。

我之前说《伊甸之东》的伟大,是小说里每个人物,每一种关系,都可以作为独立的小说。如果小说在十分之一、五分之一、二分之一的地方结束,也是优秀的小说。

《约翰·契弗短篇小说

中文小说写城市,容易落入两个极端,一是写“小时代”的纸醉金迷;二是写底层的苦难。对于生活在城市的普通人(有点钱但不多的中产,没什么钱但能活下去的工薪阶层),表现不够。

《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61篇小说,一千多页,就是中产和工薪的“清明上河图”。比如《公寓管理员》这一篇。

切斯特是纽约某公寓的管理员,钱少,住地下室,可十八层的公寓上百户租客,都归他管——说管理,倒不如说服务。电梯,电力,煤气和暖气,他负责维护,也协调租客的搬离和入住:有的租客条件越来越好,搬到楼顶的豪华房间;有的租客付不起房租,只能搬走。

小说故事简单:贝斯特维克太太付不起房租要搬走,有钱年轻的姑娘玛丽要搬进去。搬家的车坏了,搬离者不能按时搬走;而玛丽坚持要一到时间就搬进去。

冲突不大,小说写公寓管理员如何运用那一点点权力,不怠慢搬进去的人,又让搬走的人充满尊严。

搬走的太太,付不起高额房租,依然有榛子大的钻石,有好家具,以及更重要的,有风度:在别人把公寓管理员称为“看门的”时,她给与他足够的尊重;在被新租客催促着离开时,她还希望给对方详细介绍自己住过的房子——微妙的细节里,有人之为人的尊严。

小说之难,约翰·契弗之可贵,就在于哪怕是在人跌落谷底时,也不忘记人的尊严,不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人情”。

小说里,玛丽本来怒气冲冲,对迟迟没有搬走的贝斯特维克太太出言不逊,当她目睹了贝斯特维克太太的优雅,立刻变得彬彬有礼,甚至不忘记赞美对方的家具和品位。

这是人的善良,是尊严的回声,只是,这回声点到即止,就如这个公寓管理员,他百般维护贝斯特维克太太,但当她离开时没有和自己打招呼,他立刻会觉得自己被怠慢,变得义愤填膺——这种微妙的心理,小说写得让人拍案叫绝。

书中另一篇小说《 圣诞节是穷人的伤心日》,写人点到即止的善良,也让人叹服。小说写一个在公寓楼开电梯的人,名叫查理,生活很苦,圣诞节那天用他的风度和谎言,让公寓里的人对他充满怜悯,给他馈赠礼物,得意忘形的他,开着电梯猛冲,这一个举动,立刻让同情他的人、刚刚给他送过礼物的人对他怒目而视,充满嫌弃和厌恶。

什么是人性,这就是。

再摘几句约翰契弗对穷困的描写:

“他们穷于空间,穷于光线,穷于安静,穷于休息——穷于一切能使一个人的家成为他的避难所的要素。”

末尾一句,唏嘘不已。

《夜晚的游戏》,达格曼

“我的才华不算什么,不过是对孤独的一种安慰罢了,可这又是多么可怕的安慰啊,它只会让我以五倍的力量体验孤独!”

看《夜晚的游戏》,先被达格曼这段自述戳中。这本书十月收到,一直没看。出版方说达格曼31岁离世,是夭折的天才;但天才太多,我们也看不过来。但开头这段自述,吸引我看下去。

11月9日,带此书出门,先看头一篇《雨夹雪》,太好了。再看同名作《夜晚的游戏》,惊艳。缓了一阵,看《开门,理查德!》,仍然好。

有此三篇,基本已经是我愿意分享的程度了。接着看比较长的一篇《我的冰岛毛衣呢?》,我的天呐,喘不过气的感觉。

等看完《陌生人》,我给朋友发消息:这本书是我今年最喜欢的短篇小说集。

篇幅有限,只说三篇。

先说《陌生人》,这是卡夫卡式的故事:夫妻一起看二人合影,丈夫突然发现,照片拍于何时何地,他毫无印象。连看了四张,都是如此。汗流浃背的丈夫,翻开第五张:还好,照片中那人,不是自己。他问妻子:“和你一起站在橡树下的那个男人是谁?”妻子说:“是你自己。”小说写到这里,如果按照悬疑路数,也许会说丈夫生了病,记忆错乱之类。但那样就俗了。接下来的篇幅,视角转到妻子:她听到丈夫锯木头,砍柴,进进出出,深夜,丈夫终于睡下,发出的却是她“不熟悉的呼吸声”,她借着闪电,发现丈夫的轮廓“与往日完全不同”,于是拿起一把锤子,砸向了丈夫——不,应该说是陌生人——的太阳穴。

再说《我的冰岛毛衣呢?》,这是加缪式小说。一个垃圾清理工,手捧花圈回乡下参加父亲的葬礼。他虽然生活在城市,但一生窝囊,妻子背叛了自己,家人也看不起他。上一次会家参加母亲的葬礼时,她就喝得烂醉,成了笑话。这次他想尽量避免重蹈覆辙,可是姐姐的数落,旁人的轻视,让他再一次举起酒杯……简单的故事,因为回忆的加入(对母亲葬礼的回忆,对妻子背叛自己的回忆)而显得冷清孤独。小时候他父亲给他买过一件冰岛毛衣,这似乎成了他唯一美好的回忆,当他再次在父亲葬礼之前烂醉如泥时,他问他姐姐:“我的冰岛毛衣呢?”

巨大的、让人揪心的命运,系于如此细微的细节,栩栩如生,让人心碎。

还有《雨夹雪》,这也是让人心碎的小说。苍老的外公,和女儿、外孙生活在一起,贫穷、孤独而寂寞,有一天,外公二十年不见的妹妹,从美国回来探亲。外公还记得当初分离的细节,他和妻子送妹妹去火车站,“我送了她一束丁香和半打鸡蛋”。现在妹妹要回来了,他却不肯为此收拾一下家,也不愿意把自己弄干净,只是问外孙“外面天气如何”,外孙回答说“雨夹雪”。母亲觉得这样太丢人了,给他刮胡子,洗澡,终于收拾干净。妹妹回来了,哭着扑向哥哥。哥哥似乎无动于衷,只说:“好好照顾自己。明天会下雨夹雪。”

《世上为什么要有图书馆》,杨素秋

年初,身边的朋友陆续看了《世上为什么要有图书馆》。全是赞美,难得有一本书,能如此大限度地“凝聚共识”。

我入手后,放了起码半个月,一直没看。上周去杭州参加春风悦读榜,听朋友说起这本书,朋友感叹此书尺度颇大,说一般的出版社,大概也不敢出,由此赞美了上海译文几句。

回家,立刻看,大概三个晚上看完。确实好。真实,尖锐,又温暖。肯定是我今年的年度之书。此书大概可以分为三层。

头一层,作者(天真的大学教授杨素秋)挂职文旅局副局长,主导一个图书馆的建设,手里有百万左右的买书经费。这是实打实的购书权。于是各路“书商”轮番上阵,试图攻陷作者——他们提供的书,都是被人读的书、自费出版的书,总之一个字:烂。所谓“馆配书”是也。这是许多图书馆的潜规则,里面有利息空间。作者毕竟是读书人,哪能为图书馆选这些烂书。加上是挂职,不用担心仕途,竟然有了和潜规则抗衡的能力,所以围绕选什么书,各方开始博弈。

这一层,戏剧张力拉满,配合其他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见闻(副局长病休,办公室主任升不上去,文旅系统的尴尬,等等),让此书格外抓人眼球,尤其是作者在里面有两次被领导严肃批评(一次是建图书馆打破潜规则,写的文章火遍全网;一次是要离开挂职时继续坚持严格选书而直接威胁到某个领导利益而互相针锋相对)让我们可以一窥权力场的生态。

这一层,还有诸多作者的反思,比如反思空洞、僵化、言之无物的公文时说,她看公文,是“在脂肪里寻找肌肉”,太形象了。

第二层,则是写作者具体怎么选书。这部分,让我这种读书博主热泪盈眶。图书馆的选书,要兼顾到各种读者,其中比较特殊的,比如孩子(作者选了很多贵的立体书),学生(作者选了很多漫画),盲人(作者选了很多真正能让盲人阅读的书)。

第三层,写作者在建图书馆过程中遇到的人(志愿者,诗人,爱读书的盲人,等等),这部分,也是全书的温暖所在。尤其是爱读书的盲人,有个细节,这个盲人以前总不理解经度纬度,作者略一犹豫(毕竟她是女生),还是牵着他的手,带他去触摸地球仪——读到这里,我眼睛有点湿润。

《世上为什么要有图书馆》,是我认识世界里的理想之书,内容上触碰的以上各个层面,已经足够好了。从写作的伦理层面——一个知识分子,一个大学教授,走出象牙塔和书斋,走向具体的现实世界,既和世界有交锋(和各种领导),也对世界有奉献(建了一座如此美好的图书馆),还把交锋与奉献记录下来——这真是毫无瑕疵的写作实践。

《如何阅读新诗》,魏天无

做读书博主三年,分享了几百本书,小说为主,散文次之,社科、文论也不少,难得一见的,是诗集。一开始也分享过,比如吉尔伯特、里尔克、艾略特、布莱希特;后来分享得少,因为很多人留言说读不懂诗,要我分享几本“理解诗的书”。

如果是小说领域,我可以轻松地搬出《小说机杼》《小说面面观》之类;诗歌领域,我确实想不到,一本都没有。

那是从前,现在,我可以搬一本书出来了:魏天无的《如何阅读新诗》。

很多人谈诗,喜欢谈感觉,谈悟性,玄而又玄,越谈离读者越远,比如有人问:“现代诗为什么不押韵?”

你回答:“谁说诗一定要押韵?《诗经》也有不押韵的。”

这就是吵架了,没有解决问题。正确的做法,是像《如何阅读新诗》那样,把“押韵”分解成节奏、韵律、声音、调质,去谈“诗是声音的雕塑”,去谈一首诗里关注的,远不止是“脚韵”,还有声调、语气、音顿……

再比如,对诗的诸多质疑里,杀伤力比较大的一条是,“散文分行就是诗”,“会按回车键就可以诗”。《如何阅读新诗》对这种质疑,也有非常耐心的处理,作者列举了威廉斯、狄金森甚至一个小学生的诗,强调文学是复杂的“人工制品”,仔细讲了分行给诗带来了什么:

“分行使我们换一种眼光看文本,并会按照读诗的惯例调整自己的语调、节奏;把一段分行的文本当作诗接受下来,意味着我们头脑里储存的有关诗的知识的激活。……分行会放大、凸显诗人想要放大、凸显的东西。”在这些基础上,作者又说,“文学是追体验的过程”,读者追随的并非视觉外观,并非“接受的意图”,而是作者写作时的“心灵活动状态”。

《如何阅读新诗》就是以这样的耐心,把诗的元素——分行,韵律,意象,结构,语境,叙事性,隐喻,等等——讲清楚,而且没有用一点术语,全是日常的、朴素的、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

这本书还有一个难得的地方,是作为论述的材料,作者引用了很多诗,这些诗很完整(不是引用两三句),而且很新(不是课本上的舒婷顾城海子),我甚至觉得,单是这些引用的诗,就足够让很多人找到对诗的热爱了。

这也是谈诗的方便之处,奥尔巴赫写《摹仿论》,尽量多地去引用小说、戏剧,但毕竟篇幅有限;詹姆斯·伍德写《小说机杼》,只能在细节层面去引用几句话;张秋子写《堂吉诃德的眼镜》,要花不少篇幅把小说复述一遍——诗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诗很短,作为材料是一目了然的。

但是啊,这短类比也让人悲伤,奥尔巴赫、詹姆斯·伍德、张秋子,远远近近,多少人已经把小说讲得清清楚楚了,而诗歌上,像《如何阅读新诗》这样的书,太少太少了。

《记忆萦回》,哈罗德·布鲁姆

我曾赞美哈罗德·布鲁姆,说他一个人,堪比100个读书博主。十一前读到他的新书《记忆萦回》,书里是他对80多位经典作家作品的解读。边读边抄边感慨:这才是读书博主的理想形态啊,如此渊博,又如此充满洞见。

光这一本书,100个我加起来,也比不上。这么比,已经是给自己贴金了。

写这本书的时候,布鲁姆快90岁了。他知道时日无多,所以书里弥漫着一种感伤:他熟悉的朋友,那些伟大的诗人、作家,一个个都走了,他活着,写下他的回忆,是一种责任:

“活着,不过就是哀悼。我们心爱的那些人死了,只有把他们化为日常所思、所感,他们才继续活着。”

但布鲁姆的伟大在于,他这些所思所感,实际上是针对整个文学史。对他来说,莎士比亚、普鲁斯特、惠特曼、拜伦、济慈、史蒂文斯,都是他的朋友。这些不朽的名字,都是他哀悼、回忆的对象,所以,这本书是真正的“文学回忆录”。

“大地上的人是必朽的神,天上的神是不朽的人。”

书一开篇,布鲁姆就引用了这句话。而这本书,似乎就在证明,人虽然必朽,陷入了永恒的沉默,有记忆,有文字,他们却可以永生。

这本书,既然是回忆录,就有碎片属性,就可以随时随地拿起来读,我基本是边读边抄——不仅仅是抄布鲁姆写的,也是抄布鲁姆引用的。这是此书尤其有趣的地方,布鲁姆已经不用去体系化地论述某个作家了(当然,他也有一些大篇幅论证的观点,比如“自我的他视”),而只需要引用诗人的诗、书里的段落,然后点评几句。

引用的部分,都是钻石,因为那是布鲁姆一生阅读的精华所在。点评的部分,则是布鲁姆思考的结晶,也是光芒四射。有时候,引用的部分,甚至会超过他点评的部分。但谁让他是布鲁姆呢,他有这样的自由。

“诗歌与其说是有意的聆听,倒不说是无意的偷听。”

有的则是布鲁姆对其他大师的引用,比如这段话来自普鲁斯特:

“由智慧直接地从充满光照的世界留有空隙地攫住的真理不如生活借助某个印象破事我们获得的真理更深刻和必要,这个印象是物质的,因为它通过我们的感官进入我们心中,然而我们却能从中释放出精神。”

《小说机杼》,詹姆斯·伍德

这些年书市流行一套神书,詹姆斯·伍德的《小说机杼》系列——我这么说,因为《小说机杼》是这套书的核心,声名最具。2022年前后,这套书因为某种原因,瞬间绝版。绝版,在我们的现实语境下,无疑会提升书的价值。但詹姆斯·伍德的文本之光芒。足够耀眼了,并不需要外部因素加持。

我喜欢这套书,出于一个基本立场,伍德作为批评家,致力于真正的普及,他的所有文字,不是面对学界,而是面对普通读者,《小说机杼》开篇即腔调了这一点:

“我希望以批评家的立场提问,从作家角度回答。”

斯坦福曾说:文学批评应该出自对文学的回报之情。伍德这套书就是如此:在我看来,好的回报就是让更多人借由评论,去读原著。

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说詹姆斯·伍德这套书,给读者提供了二十年的书单。

今年,这套书重版出来。开本更小,换了布面精装,是适合收藏的版本。

入手之后,读了《小说机杼》之外的几本,不管是作为纯粹的读者,还是作为也致力于给经典写文字的博主,都深为喜爱。降格一点说,伍德是读书博主的理想形态:读得如此透彻,文字却如此平易。就阅读门槛而言,他比博尔赫斯、布鲁姆低很多;而且他读的对象,不仅有托尔斯泰、哈代、陀思妥耶夫斯基、简·奥斯丁这些经典作家,更有库切、奈保尔、石黑一雄、麦克尤恩、保罗·奥斯特这些离我们很近的人。

他有一篇写石黑一雄《别让我走》,我愿意专门拿出来一说。我以前写文章,说过对石黑一雄重复的不满:回忆视角,叙事诡计,读多了令人厌倦。伍德谈石黑一雄,却注意到石黑一雄以惊人的克制,让每一个回忆者(叙述者)有自己的语调:《长日将尽》是男管家叙事,所以稳重;《别让我走》的语调是“不怎么机灵的大学新生写的说明文”——这一点,是我以前完全忽略的地方。

这样的洞察,是真正的敏锐而内行,再比如他注意到托尔斯泰不善于使用比喻(不像福楼拜这样的文体家),他的分析让人折服:

使用比喻的作家是从理论上描写世界,描写的是或然的世界;但托尔斯泰只是如实地描写世界,描写的是现实的世界。

伍德另外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对作家毫无保留的批评,比如他批评奥斯特——就是写《4321》的那位——“他除了使用陈词滥调之外,对陈词滥调毫无建树”。

在伍德的这套书里,我感到一种真切的幸福:没有比读小说更快乐的事了。这也是一种辩护,尤其是我这种聚焦于文学阅读的人,没少被人质疑“读小说是逃避”,伍德是真的为我辩护的:

“小说是一种极为严肃的探寻人类的媒介。”

《漫游在雨中池塘》,乔治·桑德斯
这本书12月才读完,来不及写长文,就写几句感性的话吧。
我对很多打着名校讲义的书,尤其是冠以“写作课”的书抱着天生的怀疑,然而这本书一读之下,却非常惊讶。说它是阅读宝典,或者写作宝典,都不过分。
此书用500页的篇幅,细讲七篇短篇小说:契诃夫《在马车上》《宝贝》《醋栗》,屠格涅夫《歌手》,果戈里《鼻子》,托尔斯泰《主与仆》《破罐子阿廖沙》。先原文(一页或两页),再分析:分析人物、情节设置、因果关系、小说家的思考——文本细读让人叹为观止,这么说吧,如果我早十年读到这样的书,也许我就不写诗,去认真写小说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