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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明杰 | 史学与法学的共振齐鸣:一位大宪章研究者的书单

 知易行难nev5ph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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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与法学的共鸣

一位大宪章研究者的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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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辞龙尾,而读书不止。作为“雅理读书”的传统,今年我们继续为读者们准备了“2024阅读记忆”系列。

本文作者许明杰,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感谢许明杰老师授权雅理读书推送。

2024年12月17日,我受华东政法大学于明教授的邀请,做了一次学术讲座,题为“大宪章话语与中世纪英格兰的政治文化”。此前我就大宪章已做过多次学术讲座,但都在历史系,而这次则是在法学院,由此与研习法学的老师同学有深入的交流。这是异于往常的别样体验,其中印象最深的便是出身法学的研究者看问题的角度和提问的方式,相比我们出身史学的人有极大的不同,因此对于我的研究也产生了极大的启发。这或许就是跨学科交流的价值。学科有专攻,但知识无边界,所以跨学科之间的交流不仅是有益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必须的。

事实上,我近来所从事的大宪章研究本身也鲜明体现了史学与法学的共振齐鸣。一方面,大宪章作为一部重要的政治文本,在英国乃至世界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是诸多历史学家,特别是政治史家的研究对象。另一方面,大宪章也是法律文本,在英国法律史上也有突出地位,因此也激起诸多出身法学的法律史家的研究兴趣。这两类研究的取向各有特色,彼此交织,共振齐鸣,推动了大宪章研究的不断进展。此次受于明教授邀请,整理这份推荐书单,希望对这一趋势有所呈现。其中詹姆斯·霍尔特、大卫·卡朋特、迈克尔·托马斯·克兰奇、吴于廑、向荣和孟广林(以及我)可大致归为前一类,而梅特兰、威廉·夏普·麦克奇尼、约翰·贝克当属后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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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illiam Sharp McKechnie, Magna Carta: A Commentary on the Great Charter of King John, with an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Glasgow: James Maclehose and Sons, 1905.

该书作者是英国学者威廉·夏普·麦克奇尼(1863—1930年),法学出身,曾长期在格拉斯哥大学求学任教。该书是大宪章研究的典范之作,其中对大宪章文本所做的完整评注极具价值。该部分就1215年大宪章共63条逐一做了详细的评注,篇幅多达约350页。这类深入的文本解析工作是极为费时费力的,或许只有出身法学的法律史学者才会去做,才能做好。另外,该书附有一份历史导论,论及导致大宪章产生的历史事件、大宪章反映的民众诉求、大宪章的形式和内容、大宪章对此后政治的影响、大宪章的手稿和注疏等。英国学者索森将该书与威廉·布莱克斯通的《大宪章》(出版于1759年)比肩,并列为大宪章研究的两部转折性成果。我国于2016年出版了该书的中译本,可喜可贺,不过只包含了历史导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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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ames Holt, Magna Carta (3rd edi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5.

该书作者是英国学者詹姆斯·霍尔特(1922—2014年),史学出身,毕业于牛津大学,曾在剑桥大学任教。该书是大宪章研究的另一部典范之作,于1965年问世,2015年出版了第3版。如果说麦克奇尼代表了大宪章研究的法律史取向,霍尔特则体现了政治史取向,集中体现为该书结合12—13世纪英国政治的背景来考察大宪章,对于大宪章文本与政治事件进程之间的互动有系统性的呈现。这种取向的差异在两部著作的内容设计上有直接的体现。二者都包含有文本评注和历史背景介绍,而麦克奇尼侧重于前者,而霍尔特侧重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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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John Baker, The Reinvention of Magna Carta 1216-1616,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7.

该书作者是英国学者约翰·贝克(1944年至今),法学出身,曾长期在剑桥大学任教,是英国法律史研究的权威学者。该书是近来大宪章研究的一部力作。作者通过标题就指出,大宪章的作用在13-17世纪经历了再造(Reinvention)。具体来说,作者追溯了这一时期大宪章在英国公法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大宪章从14世纪末到16世纪末已然是强弩之末,而到16世纪末、17世纪初,通过爱德华·柯克等一批律师的阐释,再度进入英国公法的舞台并大放异彩。该书体现了大宪章研究的法律史取向,对于英国公法发展的各类细节有极好的把握,让人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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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avid Carpenter, Magna Carta, London: Penguin Press, 2015.

该书作者是英国学者大卫·卡朋特(1947年至今),史学出身,毕业于牛津大学,曾长期在伦敦大学国王学院任教。该书出版于2015年,恰是大宪章诞生800年。该书是一部通俗的史学论著,一方面文笔简单流畅,阅读门槛明显低于常规的学术专著,另一方面出自一流专家之手,体现了学术前沿。整体来说,该书的内容和叙事框架与霍尔特的著作较为相近,但是也融入了不少前沿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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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梅特兰著,李红海译:《英格兰宪政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24年。

研究大宪章不应该忽略更加广阔的宪政史背景,而该书无疑是提供这类背景知识的最佳著作之一。该书作者是英国学者梅特兰(1850—1906),法学出身,曾长期在剑桥大学法学系任教,被不少学者誉为最伟大的英国法律史家。该书是梅特兰1887—1888年在剑桥大学的授课讲义,由其学生整理后于1908年首次出版,之后多次重印再版。学界有关英国宪政史或法制史的著作不少,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部。关键原因在于其线索清晰,简单易懂,而且篇幅适当。作者将英国公法的发展分为五个阶段,进而分主题加以解析,呈现其演进历程。虽然该书问世距今已超过一个世纪,但其中关于英国宪政史诸多问题(包括大宪章)的论述或看法至今仍然具有启发性。我国最近出版了该书的中译本,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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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迈克尔·托马斯·克兰奇著,吴莉苇译:《从记忆到书面记录:1066—1307年的英格兰》(第三版),上海:格致出版社,2022年。

理解大宪章为何诞生于13世纪英国,不应该脱离当时的知识文化背景,该书就此提供了生动的阐释。该书作者是英国学者迈克尔·托马斯·克兰奇(1936—2021年),史学出身,毕业于牛津大学,曾长期在格拉斯哥大学任教。该书于1979年问世,2013年出版了第3版,中文译本便基于这一版。该书对11—13世纪英国知识文化的演进图景有生动的描绘,强调其经历了“从记忆到书面记录”(即从口头文化向书写文化)的转变,而大宪章作为政府公文,就是“书面记录”或书写文化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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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吴于廑:《士与古代封建制度之解体 封建中国的王权和法律》,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

如何从中国的视角出发,对包括大宪章在内的外国史议题进行研究并提供自己的阐释,这是摆在我国学者面前的一个难题。进行跨学科的研究碰撞、实践中外对比的方法无疑是一项可取的选择之一。其中吴于廑的《封建中国的王权和法律》无疑是个成功的例子。吴于廑(1913—1993年)是我国世界史学科的奠基人之一,早年学习中国史,《封建中国的王权和法律》是他在哈佛大学的博士论文,完成于1946年4月。该论文对比了中世纪西方与封建中国的王权和法律,系统阐释了二者的异同。值得一提的是,吴先生的论文写作受到了导师麦克文(C. H. McIlwain,1871-1968年)的启发,此人是著名的中世纪欧洲法律史学家,对于大宪章也有深入的研究。在我看来,该论文是史学与法学共振齐鸣的典型成果。虽然它问世距今已有近80年,但其中的诸多见解观点仍然极具启发性,中外对比的研究视野和方法更是具有突出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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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向荣:《历史的延续与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年。

该书作者是我国著名的英国史专家向荣,曾师从吴于廑先生,博士毕业于伯明翰大学,现任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这其实是部学术随笔集,主要论述了中世纪晚期、近代早期欧洲(包括英国)的社会转型,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心态等各个领域。在我看来,该书为中国学者如何从事英国史研究树立了一种典范,集中体现为博大的史家关怀,即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回答重大的史学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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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孟广林:《英国“宪政王权”论稿:从<大宪章>到“玫瑰战争”》,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该书作者是我国著名英国史专家孟广林,曾师从马克垚先生,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该书是近来我国史学界关于英国中世纪政治史研究的一部力作,主题是13—15世纪英国的王权。该书最大的特点便是坚持中国本位,强调以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南,对西方的学术成果进行批判扬弃。例如作者曾批评不少西方学者神话了大宪章在中世纪政治中的作用,强调其并未有效地限制王权专制。事实上,这对于我国的外国史研究者而言是一种可取的方向,毕竟西方学者并非一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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