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男女渐趋于平等的民国家庭(图组)

 泊木沐 2025-01-20 发布于辽宁

张家口·1946年4月

北平·1937年

陕西宝鸡·1941年

北平·1930年代

新疆·1943年

南京·1946年

张家口·1946年4月

清末民初,中国社会生活环境发生了急剧变化;传统家庭的纵向家庭关系是子女在家长权威束缚下,对家长以服从为主,以孝字当先。民国时期家长的传统性权威和地位开始受到严重挑战并趋于松动,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上升,渐趋于平等化、民主化。

北京·1917年-1932年

1927年的新郎新娘

1935年的四川婚礼

1943年的中国夫妻

1943年的中国婚礼

传统家庭的横向家庭关系是男尊女卑。民国时期家庭生活中夫妻关系有了很大改观,男性中心逐渐位移,女性地位不断得到提高,夫妻关系由原来的单向被动型向双向互动型过渡。千百年来传统所规范、铸就的模式在民国正悄悄改变。

北平·1948年

民国婚姻立法的初衷意在保护一夫一妻制,但在实际司法操作中却变味了。“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号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 民国男人找小老婆就相当自由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