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网络,侵删) 大部分规范针对介质不同毒性,要求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硫酸在规范中的毒性界定(相关规定)貌似不太一致,相关规范摘录一、二: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 序号723:发烟硫酸;别名:硫酸和三氧化硫的混合物;焦硫酸 危险性类别: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呼吸道刺激) 序号1302:硫酸 危险性类别: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注:浓硫酸一般是指浓度大于或等于70%的硫酸溶液。 发烟硫酸是三氧化硫的硫酸溶液,在硫酸中溶入了过量的三氧化硫(SO3)。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编号:1830硫酸,含硫高于51% 类别和项别:8 次要危险性:(空) 包装类别:Ⅱ CN号:81007 注:第8类:腐蚀性物质 编号:1831发烟硫酸 类别和项别:8 次要危险性:6.1 包装类别:Ⅰ CN号:81006 注: 第6.1项:毒性物质; 第6.2项:感染性物质。 编号:2796硫酸,含酸不超过51%,或酸性电池液 类别和项别:8 次要危险性:(空) 包装类别:Ⅱ CN号:81066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标准》 HG/T 20660-2017 1.0.2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压力容器中使用或储存化学介质(包括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体、反应副产物和杂质等)的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的分类。 表4.0.2 常见的极度危害介质 序号19:硫酸 “G1'表示该物质为G1组致癌物,即明确人类致癌物。 →在HG/T 20660-2017,硫酸为极度危害介质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01-2021 表A.2常用有毒介质危害程度等级 极度危害:发烟硫酸 没有“硫酸”,硫酸属于常用物质 →在SH/T3501-2021,发烟硫酸属于有毒物质(不属于极度),硫酸未列入中度及以上危害等级。 SDS →SDS如未明确,可将数据带入规范进行比对。 其他补充 实施过程,注意结合技术规范引用的毒性界定标准,注意适用范围,注意特别注意事项。 例如:如果引用HG/T 20660-2017,按极度危害考虑。 最怕都引用,哪个有利用哪个~~ 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品 【关键词】 硫酸、发烟硫酸、毒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