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新疆,男子花100多万买了一套二手房,万万没想到,刚刚装修至一半竟发现该房死过人,男子怒将原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新疆乌鲁木齐,老王最近遇到一件非常糟心的事,原本花了100多万开开心心的买了一套房子,可装修至一半才发现房子以前摔死过人,心里膈应得不得了。寝食难安之下,老王一纸诉状将原房主和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文中人名均为化名)老王辛苦了一辈子,攒下了一些积蓄,想着给儿子小王家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好让孙子有个更宽敞的成长环境。2024年1月,老王通过一家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位于天山区某小区的二手房。房子地段不错,价格也合适,老王看完房子后觉得挺满意,便决定买下来。 一番讨价还价后,老王在中介公司的协助下,与房主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一百余万元,并顺利办理了不动产变更登记和户籍转移手续。他想着,等房子装修好了,儿子一家就能搬进来住,自己也能经常过来看看孙子。然而,就在装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老王在一次和邻居的闲聊中,无意间听到一个让他震惊的消息——这套房子里曾经发生过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据邻居说,几年前,李某的一个亲戚从这套房里意外坠楼身亡,虽然坠楼的起始点和落点都在房屋本体结构外,但这件事在小区里传得沸沸扬扬,很多人都知道。老王一听,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如遭雷击,他感觉自己受到了严重的欺骗。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心里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连晚上睡觉都睡不安稳。于是,他赶紧找到李某和房产中介公司,要求解除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购房款、中介费,还要赔偿违约金等各项费用,总计一百四十余万元。三方几次商议无果后,老王一怒之下将李某及房产中介公司诉至当地人民法院。法庭上,李某和中介公司都表示,他们没有隐瞒任何事实。李某说,他确实告诉过中介公司,家里曾经有一名亲属意外坠楼死亡,但这件事发生在房屋本体结构外,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房屋内非正常死亡事件”,所以他认为自己没有违约。中介公司则表示,他们在签订合同时,曾经询问过李某房屋内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李某明确表示没有。因此,中介公司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房人应当履行如实向购买者披露房屋实际情况的诚实信用义务,披露事项包括房屋产权、面积、建筑瑕疵等客观情况,还应当包括可能影响购买者意愿的涉及房屋的重大事项,以确保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信息予以充分了解。基于人们趋吉避凶的善良愿望,房屋如果一旦涉及非正常死亡事件,往往会影响一般购房人的购买意愿。本案中,李某作为出卖人,应当对一般社会人基于对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产生的忌讳心理,有足够的了解;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被告亦应当将该事件作为该房屋的必要信息告知原告,使其能够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李某在房屋出售过程中未如实披露房屋重大信息,属刻意隐瞒的欺诈行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背了老王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据老王的主张应予撤销。最终,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老王与李某之间签订的《乌鲁木齐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二、李某退还老王购房款及赔偿各项费用一百三十余万元;三、老王协助李某将涉案房屋不动产权过户至李某名下。别忘了点个「在看」和「赞」,您的认可,是我持续分享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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