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上的是法律系,作为法科生,必须读法律类的书。但那个时候法律类的书籍少之又少。第一次接触《论法的精神》,以为这是一本法律专业书,想着它会讲很多法律知识。但是,读着读着发现该书压根不提什么是法律,也没分析法律的特性、分类等。不过,这本书也给我一个特别的印象,就是作者把对安全的需求摆到突出的位置,好像这是人类的第一需求,给人一种人对安全的需求超过对食物的需求的感觉,这与我的日常经验形成强烈反差。对十几岁的我而言,这样的反差是令人困惑的。 随着年岁的增长,过去的困惑渐渐散去。我慢慢理解了安全的确比食物更加重要。安全是获得食物的前提。但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安全的前提是什么呢? 从人类战胜物质世界来说,获胜靠的是科学,而科学则来源于对真理的探索,对真理的探索是以思想自由为条件的。不是吗?没有自由,哪来真理? 再来看另一个方面,即人类如何摆脱落后的社会制度。我发现,任何一种先进社会制度的产生,从其源头来看无一不是从精神自由起步的,没有精神的自由,没有无拘无束的摸索,没有对自由的向往,同样也不能找到先进的社会制度。 科学的进展和社会制度的改善才能使人类得到更多的安全,可见安全的获得与科学进展和社会制度改善之间有着明显的因果关系。离开思想的自由和精神的自由,就无法抵达安全的目标。失去自由的社会里,不会有普遍的安全感。 由此不能不想到我们经常见到的各种争论。有些争论的对象是意见,还有些争论的对象是事实。讲到意见,鉴于每个人的立场有所不同,故争论难以避免。但是,对于纯粹的事实,原本不应该发生争论,但是恰恰在这个地方争论的程度尤为激烈。争到最后甚至发展至争执,谁也无法说服谁,不欢而散算是客气的,弄得不好,什么狗、奸、吃屎成了攻击对方的武器。 发生这类可悲现象的原因是,不是每个人都是被允许说出事实的。对于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实,有高人提前设置了禁区。这些“事实”在争论还没开始前,就已经被“钦定”了,只剩下被统一了口径的“事实”才被允许说。这样一来,争论还有啥意义呢?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事实叙述的禁区呢?这当然与事实本身的存在无关,这本质上反映了一个有无说话自由的问题。 如果双方都拥有自由表达的权利,那么,事实是一定能弄清的,争一争也是有意义的。但在没有表达自由的时候,不管争论是否激烈,都不可能得出有意义的结论。人是有一定程度理性的动物。这种一定程度的理性通常由警惕构成。当荒诞能给说话人带来安全的时候,一个时刻警惕的人干嘛不追逐荒诞呢?所以,在没有安全感的地方,对于荒诞的大行其道,完全不必义愤填膺。学校好不容易教会我们不要写错别字,可是很多时候你若不使用错别字反而无法进行交流,因为只有错别字才是安全的。真正的理性认为,建立在荒诞基础上的安全只是暂时的。随着新事实的出现,那些获得了暂时安全感的人很快就会觉得又没有安全感了。依赖荒诞的安全绝不可能长久。 只有自由才能干净利索地消灭荒诞。因为唯有自由才能带来普适的法治。在法治之下,不用错别字的保护,同样让人安全。人人都有安全感才叫长治久安。这样的安全才值得我们追求。 荒诞不会带来安全,更不会带来快乐! 祝大家新年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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