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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年前的那场大战,改变了什么3

 钟家台 2025-02-05 发布于湖北

方才这段话在全篇中至关重要,它表明了一整套周制是如何定制及运行的。就像在《被黑了3000年,商纣王有话要说》中说过的那样:殷商的王位继承制是比较混乱的,而周朝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让“家天下”在传承上有了制度性的根本保障,并生发出其它一系列制度:宗法制奠定了后世“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的三纲制;而分封制导致了“君天子臣诸侯”的局面。周朝的这一整套专制制度是为了“纳上下于道德”,将整个天下编入一个伦理体系(道德之团体)中。我们要知道:商朝以前的“天下”,是由许许多多的方国组成的“邦联”(Confederation),殷商家族并不拥有整个“天下”,而只享有作为诸侯之长的荣光。但是,“天下”却被周朝的姬姓兄弟以“分封”的形式瓜分,成了一家一姓的私产——《荀子·儒效》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

周公姬旦,商末周初儒学奠基人

这是中国最初向中央集权和专制社会的“转型”,虽然从东周列国征战不休的动荡历史来看,显得不那么成功。但“天下”在名义上仍属于周天子,霸主在名义上仍是臣子,正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自殷以前,天子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盖诸侯之于天子,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周初亦然,于《牧誓》,《大诰》,皆称诸侯曰:'友邦君’,是君臣之分未全定也。”

王国维讲的很清楚:周朝以前,天子和诸侯间不存在“君臣关系”。正因为不是君臣,武王伐纣才需要“战前动员”,武王才称呼诸侯为“友邦君”。同盟者们在现实中和法理上是平起平坐的,但在周公奠定了西周的典章制度后:伦理等级开始高于政治秩序和法律制度。

   “男女之别,周亦较前代为严。以亲亲、尊尊、贤贤,明男女之别于上,而民风化于下,此之谓“治”;反是,则谓之“乱”。周之制度典礼乃道德之器械,此之谓'民彝’。其有不由此者,谓之'非彝’。'非彝’者,礼之所去,刑之所加也。殷人之刑惟'寇攘奸宄’,而周人之刑,则并及'不孝不友’。其重民彝也如此!是周制刑之意,亦本于德治、礼治之大经。”

   在这里王国维讲到了“民彝”和“非彝”的区别:在殷商的“非彝”法律中,本不存在道德因素。当“民彝”取代“非彝”后,在法律中增添了“尊尊,亲亲,贤贤,男女有别”四个道德因素和“不孝不友”的道德罪名。当“依法治国”变成“以德治国”: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便被打破,'男女有别’和后世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就是在所难免的了。

   武王灭商后,曾向商朝遗臣箕子请教治国之道,箕子向武王讲授了《洪范九畴》(治理国家的九条大法)。这点想来颇耐人寻味:一个战胜国的君主居然向亡国之臣请教该如何治理国家。

《洪范九畴》中确有不少“道德”内容,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内容全都指向君王而非民众。“敬用五事”是要君王谦卑而亲民,其它还包括如何为政、如何自律。《洪范九畴》虽被后人归为儒学典籍,但它并不是针对民众的伦理规范。

箕子,据说商亡后远赴朝鲜开创箕子王朝

   之前也提过,《殷周制度论》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引发了不小的争议:顾颉刚、罗振玉等人不惜溢美之词;但也有学者认为王氏“夸大”了殷周之际的变革,立论的基础和论据都不牢靠;而同为甲骨学家的胡厚宣干脆反对“殷周变革说”:他认为周初的制度沿袭自殷商。在1944年出版的《殷代封建制度考》中,胡厚宣说:“历史上一切文化制度,皆长期逐渐演化而来,绝无由于一朝一夕之变者。

   学术讨论总是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此文亦不可能断定两位甲骨学家的孰是孰非,不妨暂且放下诸多有待商榷的争议,只看那些由武王伐纣带来的确定无疑的改变:

   商人饮酒成风,周公作《酒诰》,禁止百姓饮酒。有周以降,普通人的自由程度,无疑是降低了。

   地方的“自治程度”也削弱了,“中央王朝”由此确立并代代强化。

嫡长子继承制进一步确认了儿子对父亲的从属地位;与此同时,因为“男女有别”,女人对男人的从属地位也更加明显。

       ......

拨开《封神演义》光怪陆离的神话迷雾,认真打量武王伐纣的相关历史,或许我们会发现:中国不是向来等级森严、男尊女卑的专制社会,也不从来都是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王朝。许是日子太久,那段遥远的历史似乎回忆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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