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顾阳 高端养老“住不起”、公办养老“排不上”、农村养老“够不着”,这是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养老领域的真实写照。人人都会变老,特别是近年来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引发了人们对“明天我们如何养老”问题的共鸣。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带来的议案提案中,有不少是关于养老话题的。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达22%,较两年前增加了2.2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每年我国新增老龄人口达1000万人以上。一边是跑步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一边是传统养老模式的措手不及,养老服务陷入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两难困境。 我国养老服务体系走过3个阶段:“十二五”时期以机构养老为主的“补数量”阶段;“十三五”时期“9073”模式(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的“调结构”阶段;“十四五”时期以普惠为导向的“提质量”阶段。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提升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作出部署。总体来看,普惠养老服务正加速从“政策蓝图”迈向“民生实践”。 事实上,构建高质量普惠养老服务机制,首先要做到服务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让老年人能够“买得起、买得到、买得安”的中国式普惠养老服务,必然离不开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更好发挥。从部分地方实践看,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家庭付费、社会参与等多方协作,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完全是可以实现的。 要在服务供给上提质扩面。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渠道,继续加大对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建设,促进有效供给加快形成。同时,持续开展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以公建民营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普惠养老市场。 要在存量资产盘活上做好文章。在资源整合创新上,积极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设施。在土地政策改革上,原划拨用地转型养老服务的,可采取作价入股、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过渡期内允许商业、工业用房临时改作养老用途。在激活农村资源上,支持农村地区改造提升现有设施,集中建设普惠养老机构。 要在重点领域改革上持续发力。普惠养老服务定价须兼顾公益性与可持续性,既给予社会办养老机构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又通过政府引导确保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要加快完善普惠养老服务法治体系,明确养老服务机构权利和义务,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 让养老“触手可及”、服务“润物无声”,让养老服务从“奢侈品”变成必需品,这是普惠养老从老有所养转向老有善养的价值重构,也将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成果的温暖注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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