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扶持畜牧业、渔业稳定发展”“全方位开发食物资源”“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深远海养殖是树立大食物观、向海洋要食物的重要途径,是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马有祥接受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采访,详细解读我国深远海养殖取得的积极成效、存在的短板弱项,并提出高质量发展建议。 ![]() 图片来源网络 马有祥介绍,1998年,我国从挪威引进重力式网箱,深远海养殖的序幕由此拉开。“十三五”以来,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逐步发展。目前,已形成以技术成熟、经济适用的重力式网箱为主,桁架类网箱为辅,养殖工船为探索的发展格局,培育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层次结构的深远海养殖生产体系。 “2023年,全国深远海养殖水体达5660万立方米,产量47万吨,分别是'十三五’初期的5.5倍和4倍。”马有祥进一步补充道,深远海养殖产量占海水鱼类养殖产量的1/4,“十四五”期间保持年均26%的增幅高速增长,远超其他任何一种养殖模式,成为我国海水养殖的重要引擎。 “近年来,我国深远海养殖持续创新,实现多点突破。”马有祥表示,在国家创新战略的带动下,有关方面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推动深远海养殖装备和技术不断升级。目前,重力式网箱已实现在20米水深的湾口开放海域养殖;桁架类网箱相继开发了全潜式、半潜式、浮式等多种类型,其中山东“经海系列”桁架类网箱搭载了空气动力投饲系统、自动化赶鱼装置和巡检机器人等智能化装备,有效减少了人力投入,初步实现智能化养殖。 在养殖品种方面,我国科研团队成功培育出多个优质新品种,包括大黄鱼“甬岱1号”“富发1号”、金鲳“晨海1号”以及石斑鱼“金虎杂交斑”等。与此同时,养殖模式不断优化,多地采用陆基育苗、海陆接力养殖模式,使养殖品种始终处于最适宜环境,实现全年高效养殖。 “另外,我国深远海养殖产业融合发展也取得显著成效,渔旅融合新模式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马有祥说,一些地区利用桁架类网箱搭载的平台功能,探索将深远海养殖向文化旅游领域跨界发展,形成渔旅融合发展模式。据初步测算,47万吨的优质海水产品,再加上苗种、饲料、加工流通及与之上下游关联的装备制造、文旅餐饮等,经济总产值超1000亿元。产业融合发展累计创造就业岗位30余万个,有效促进渔民增收致富和渔区乡村振兴。同时,该模式也推动了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深远海养殖发展也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例如,配套装备不足,部分设施抵御恶劣海况和气象灾害的能力不强,网衣破损问题时有发生;适养品种偏少,大黄鱼、金鲳等与近海养殖品种重叠,虹鳟等种源进口依赖度高;产业整体效益不够显著,水产苗种繁育能力明显不足,产品加工设施普遍欠缺,产品营销和品牌打造仍待加强;生产安全有待加强,部分地区渔旅融合的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马有祥说。 立足当下,如何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马有祥认为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保障、突破堵点卡点,应该从四个方面来努力。 一是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大抗风浪养殖装备、高强度防附着网衣、机械化聚鱼收获等关键设施装备研发力度,推动深远海养殖向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转型升级。加强水产种业创新攻关,自主选育大黄鱼、虹鳟等适宜深远海养殖的水产良种。 二是注重产业整体效益提升。鼓励沿海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深远海养殖生产经营和管理模式、管理机制创新。通过提升组织化程度、搭建合作平台、延长产业链等方式,加强深远海养殖品牌建设和龙头企业培养,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探索推广陆上、近岸、深远海联动和“大渔带小渔”模式,发挥深远海养殖整体带动和联农带农作用。 三是提高风险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出台海上浮动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确保深远海养殖设施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避险措施。推动将深远海养殖纳入政策性保险,完善深远海养殖风险保障体系。 四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依托深远海养殖形成的渔旅融合模式属于新兴业态,各地正处于探索阶段,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由于涉及部门较多,协调难度较大,建议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建立由地方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协同监管机制,针对不同渔业、旅游等领域明确具体监管部门和职责范围,形成全链条的监管模式。 (来源:农民日报,作者:梁冰清、刘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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